袁裕來自稱拒絕真功夫案100萬委託 商家提醒不要自作多情
今天下午16:16分,大V律師袁裕來在微博中義正言辭地宣告,自己拒絕了餐飲企業“真功夫”公司100萬元代理費的誘惑,因為正義不在“真功夫”方。
微博中,袁裕來表示“我決定無償代理蔡春紅參與聽證。此前,接受對方委託的話,可獲代理費100萬元。我拒絕的原因:1、正義在蔡家;2、100萬元購買的除了法律服務,還有法律人的尊嚴,咱不能賣;3、死磕律師們堅守法律底線行為,必須堅決維護,不能分裂。 ”

袁裕來律師微博轉發@真功夫法務中心微博,要求大家“判斷”。
出人意料的是,此後的21:31由袁裕來轉發的微博中,真功夫公司通過@真功夫法務中心微博冷淡否認委託袁裕來,“不認識哪裏有一個袁裕來律師”,請“袁律師不要自作多情”,“真功夫只邀請品格優良,業務精湛的律師加盟,不會與這種自我炒作、不尊重事實和無底線的的律師合作。”

袁裕來生成拒絕了真功夫100萬元委託,商家稱“不要自作多情”。
在之後的網友評論中,有網友表示支持袁律師,也有人對袁律師冷嘲熱諷稱其炒作。



網友評論截圖
相關背景:真功夫案持續發酵
自2011年3月“真功夫”創始人之一的蔡達標被抓後,這場“真功夫”內訌已經持續了3年時間。期間,2013年12月12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蔡達標等五人職務侵佔、挪用資金、抽逃出資案作出一審判決。蔡達標因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蔡達標對判決不服,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今年2月19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袁裕來在微博中提及的案件是“真功夫”案中的另一個關聯案件。蔡達標日前曾就《2013年度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將潘宇海、潘敏峯、今日資本方華及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一併告上法庭,請求法院撤銷董事會相關決議。
2011年,在東窗事發後,蔡達標曾根據真功夫公司《章程》4.2條規定(公司董事長由股東蔡達標委派),委派其妹妹蔡春紅女士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2013年12月9日,潘宇海在廣州市天河區召開了《2013年度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了若干議案,其中包括選舉潘宇海先生為公司董事長。
蔡達標認為,上述臨時董事會召開程序違反公司《章程》,各被告惡意串通,嚴重損害原告以及公司利益,其所有決議應予撤銷。
袁裕來也在博客中提出:“由於真功夫公司是中外合資企業,根據中外合資法規定,董事長的任命由公司章程規定,真功夫公司的章程是經過廣東外貿廳批准的,其中規定董事長由甲方(即蔡達標)任命。因此,申請將董事長變更為蔡春紅,符合法律規定。但是,東莞市工商局以對方潘宇海等對公司章程效力有異議為由,駁回了申請。”
原告真功夫公司則表示,被告所作出的董事會決議涉及到原告及各股東的重大利益,尤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並非一般利益,而是屬於特別重大的董事會決議事項,被告理應秉持最大善意原則及最大誠實信用原則,以保障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而不能濫用權力,濫施暴力,明顯惡意的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被告臨時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和決議事項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依法應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