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廣東裸官問題突出 一些幹部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
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工作已進入收尾階段。昨天(26日),進駐廣東省的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稱,廣東省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巡視組還發現,廣東省一些領導幹部存在買官賣官、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搞權錢交易等問題。
自2003年中央巡視制度實施以來,去年是巡視密度最大的一年。去年上半年、下半年,中央派出了兩輪共計20箇中央巡視組,巡視了20個省區市和國家機關單位。首輪巡視已於去年9月結束,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等一批幹部落馬。第二輪10個巡視組中,截至目前也已有7個完成反饋。

中央第八巡視組組長、原遼寧省委書記張文嶽
廣東一些地方“裸官”問題
2月26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廣東省反饋巡視情況。中央第八巡視組組長張文嶽代表巡視組作反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胡春華主持會議並講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廣東省進行了巡視。巡視組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要求,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羣眾來信來訪,調閲有關文件資料,深入瞭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情況彙報,並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報告了有關情況。
張文嶽指出,廣東省委堅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省提出的“三個定位、兩個率先”要求,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績。但幹部羣眾也反映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一些領導幹部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搞權錢交易,插手土地轉讓、礦產資源開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屬及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一些領導幹部以收受紅包形式受賄;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一些地方會議、文件、電視新聞中領導活動報道仍然偏多;一些基層單位和黨員幹部作風漂浮,公款吃喝、公費旅遊現象仍時有發生。幹部選拔任用方面,有的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有的領導幹部買官賣官。**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部門處理。
張文嶽代表巡視組提出了五點意見建議。一是充分認識省和省以下各級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方面潛在風險的嚴重性,嚴格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和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督,嚴禁領導幹部個人插手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專項資金劃撥、幹部人事安排等事宜為請託人謀利,嚴禁領導幹部官商勾結,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切實規範領導幹部子女從業行為。二是充分認識省和省以下各級領導幹部中“裸官”和收受“紅包”問題的嚴重性,對領導幹部“裸官”和收受“紅包”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嚴格按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處理“裸官”和收受“紅包”問題。三是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對地市、省直廳局“一把手”和其他領導幹部的問題反映認真核實,嚴肅查處;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健全和完善專項資金監管制度。四是以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力度整治“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解決好涉及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五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標準,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買官賣官、幹部帶病提拔重用、幹部檔案弄虛作假、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用人等問題,加大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加大幹部交流力度。
張文嶽指出,廣東省委要嚴格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特別是對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要認真研究,儘快整改,分門別類處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省紀委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中心任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整改任務落實,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省委主要負責人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中紀委公開首輪巡視整改報告

原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落馬系中央第一輪巡視成果
去年上半年、下半年,中央派出了兩輪共計20箇中央巡視組,巡視了20個省區市和國家機關單位。
去年5月開始的首輪巡視工作已於9月結束。首輪巡視的10個巡視點,9個被發現腐敗問題。如湖北“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貴州“少數領導幹部搞權錢交易”;中國進出口銀行“有利用信貸權謀取私利的情形”;江西“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存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
本月22日,中紀委公開了首輪巡視10個巡視點的整改報告,其中顯示,10個巡視點都重點整治了中央巡視組發現的腐敗問題。比如被查出領導幹部插手工程項目的江西,篩查了全省2011年以來國有投資100萬元以上的610個工程項目,查處了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許潤龍等人插手工程項目等問題。
總結首輪巡視成績時,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曾表示,**首輪巡視發現有價值的問題線索比過去增加5倍,廖少華、郭有明、陳柏槐,陳安眾,童名謙,戴春寧等6名中管幹部的違法違紀線索,就都是首輪巡視發現的。**他認為,取得如上成績,源於採取了以下新舉措:巡視組組長一次一授權,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等。
去年11月,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工作全面展開,10個巡視組分別進駐商務部、新華社、國土資源部、吉林、雲南、山西、安徽、廣東、三峽集團、湖南進行巡視。
除了廣東外,二輪巡視目前還有6個巡視點曬出了“問題清單”,其中5個查出了腐敗問題。如雲南“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嚴峻,反映領導幹部問題較多,工程建設、礦產開發、土地使用以及教育、醫療、社會管理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商務部“援外項目、內貿資金使用及內部管理廉政風險隱患較大,一些單位和個人利用行政審批、資金分配權謀取私利”;三峽集團“有的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一些招投標暗箱操作,工程建設項目分包現象比較普遍”;山西“少數領導幹部利用職權謀取利益,查辦案件工作和對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監管有待加強,尚未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安徽“少數領導幹部在房地產開發、礦產資源、工程建設領域和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腐敗現象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易發多發”。
盤點兩輪中央巡視工作成果
第1輪巡視
【第一巡視組】中儲糧
【問題】
基層腐敗案件高發多發;選拔幹部執行制度不力,安全生產存在較多隱患,摻雜使假等問題時有發生。
【第二巡視組】湖北
【問題】
個別幹部以權謀私。個別地方和部門違規突擊提拔幹部,競爭性選拔幹部方法有待完善。
【第三巡視組】水利部
【問題】
幹部交流不夠,管理工作還不夠規範。文風、會風還需改進。
【第四巡視組】內蒙古
【問題】
在礦產資源配置、工程招投標等領域腐敗問題比較嚴重。
【第五巡視組】重慶
【問題】
對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到位,個別領導幹部信念動搖、思想滑坡,國企存在腐敗隱患。頂風違紀案件有發生。
【第六巡視組】貴州
【問題】
少數領導幹部搞錢權交易。有些案件查處不及時、處理偏輕。個別地方存在虛報統計數據行為。
【第七巡視組】中國出版集團
【問題】
有的領導存在違規違紀問題,有的單位買賣或者變相買賣書號、與民企違規合作。
【第八巡視組】江西
【問題】
超編制配備幹部。有的領導利用職務影響干預司法機關辦案,充當違法人員保護傘。
【第九巡視組】中國進出口銀行
【問題】
有的貸款發放不規範,有利用信貸權謀取私利的情形;編制職數管理不夠嚴格。
【第十巡視組】人民大學
【問題】
職工反映學校存在行政化色彩較濃,科研經費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第2輪巡視
【第一巡視組】商務部
【問題】
領導幹部“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不到位,援外項目、內貿資金使用及內部管理廉政風險隱患較大,一些單位和個人利用行政審批、資金分配權謀取私利。部分展會論壇過於奢華。
【第二巡視組】新華社
【問題】
一些重大問題集體研究不夠,選人用人不盡合理。採編系統、營銷系統、市場化運營系統存在黨企不分、事企不分現象,容易誘發腐敗問題。
【第五巡視組】雲南省
【問題】
工程建設、礦產開發、土地使用以及教育、醫療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一些地方熱衷政績工程,變相吃請請吃現象仍有反映。
【第六巡視組】山西省
【問題】
少數領導幹部利用職權謀取利益,尚未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有的地區在招商引資和項目觀摩中存在攀比浪費現象。一些部門和地方主要領導調整比較頻繁,有的地方超職數配備和高配領導幹部,一些幹部檔案存在不清、不實、不真問題。
【第七巡視組】安徽省
【問題】
少數領導幹部在房地產開發、礦產資源、工程建設領域和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腐敗現象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易發多發。幹部考察有時不夠深入準確,選人用人工作統籌性存在不足。
【第九巡視組】三峽集團
【問題】
有的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一些招投標暗箱操作;有的領導人員違規佔有多套住房。存在辦公用房面積過大,超標購置公務用車,公務消費存在鋪張浪費現象。個別領導人員帶病上崗,一些關鍵崗位長期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