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長陳建華:官員財產公示怎麼搞 希望中央有説法
廣州市南沙新區的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實施已近一年,廣州市市長陳建華昨天(10日)在全國兩會期間説,南沙試行的官員財產公示效果很明顯,但下一步怎麼搞,希望中央有個“説法”。一年來,廣州市的官員財產公示措施的確存在不少爭議,社會輿論往往把財產公示等同於“曬工資單”,但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曾指出,香港16萬公務員只有40個職位要向社會公示,如何保護官員隱私值得重視。

廣州市長陳建華
希望中央有個“説法”
去年兩會之後,廣東珠海橫琴新區、韶關始興縣、廣州南沙新區啓動財產公示試點。因被社會寄予反腐厚望,這項試點備受輿論關注。去年的三中全會也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
昨日上午,在廣州團小組審議現場,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長陳建華説,南沙試行的官員財產公示效果很明顯,但下一步怎麼搞,希望中央有個“説法”。
“有些事情,恐怕上不改下改,未必行得通。比如公車改革,三中全會提出來了,廣州天河區搞了試點。那麼其他地方搞的多不多?都沒搞起來。我們想,還是要跟進省委省政府部署。因為廣州是省會城市,市裏面改了,省裏面沒改,也不行。我們還是極其認真準備。類似這樣的,應該全國人大拿出來討論。包括財產公示,南沙新區搞了試點,處以上幹部在一定範圍內公示,應該説效果還是明顯的。下一步怎麼搞,希望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有個説法,統一來搞”。
對於官員財產公示的範圍,陳建華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模糊解釋:“在內部公示,大家要如實填報,組織上可以核查。”
廣州市的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已近一年,其成效備受媒體關注。有沒有官員虛報財產?陳建華表示,自己不分管這項工作,所以不瞭解。
鏈接:香港16萬公務員,只有40個職位公示
去年全國兩會後,廣州市試水官員財產公示,但在具體實施中並不叫財產公示,而是叫“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申報內容包括:領導擁有房產、汽車等個人財產情況,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狀況,出入境記錄等。
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當時表示,廣州市初步擬定在南沙區按照15%的比例抽查核實有關重大事項申報情況。“以前沒有抽查環節,這個比例還是很大的。”
今年的廣州市兩會上,監督政府“錢袋子”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監督預算辦法》的“大修版本”獲得通過。媒體解讀稱,這意味着公眾將可通過各部門決算查知各部門公務員工資福利等開支情況,讓公務員的薪酬“在陽光下運行”。
廣州市曬公務員財產的力度不可謂不大,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就指出,這比中國港澳地區及西方國家的財產申報範圍、對象廣泛得多。然而,在財產公示的同時如何保護官員隱私,仍需進一步探索。
去年1月23日至25日,廣州紀檢系統組團前往香港、澳門進行廉潔建設“取經”。梅河清指出,香港16萬公務員只有40個職位要向社會公示,美國25萬人申報,只有2.5萬人向社會公示,廣州也將借鑑這一經驗。“港澳將保護個人隱私作為基本原則和制度要求,財產公示內容不含工資收入和存款”。
梅河清還指出,“財產公示只是防止利益衝突的一項具體措施”,除了財產申報公示外,還有利益處置、利益迴避、行為限制、違法懲戒,即問責。“廉政建設做得好,並不需要財產公示。”新加坡只有財產申報,沒有公示;澳門歷經12年才實行財產公開的工作,社會應該更加理性的看待“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