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飛機失蹤最新消息:馬航至少需賠付每名乘客120萬元 國內理賠開始
馬航飛機失蹤最新消息:昨(24 日)晚,在失聯17天后,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宣佈,馬航MH370客機墜毀南印度洋,機上239名乘客無人生還。同日晚間,國內多家保險公司啓動理賠應急通道。據不完全統計,24家保險公司共有約190人次購買了商業險(或存在單人購買多家保險公司產品情況),理賠預估金額超3000萬元人民幣。
此外,馬航至少需賠付每名乘客120萬元。若是飛行員劫機,家屬還可提起人身損害訴訟,馬航將賠付更多。
但也有保險業內人士表示,失蹤人口的確認,需按照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確認,即使是馬來西亞官方表態,但仍無法律意義。“理論上,因此國內保險公司仍需等待保監會統一部署,才會具體展開下一步理賠工作。”
今天凌晨2點,北京,馬航MH370乘客家屬委員會在北京麗都飯店發表家屬聲明。認為馬方存在對客機失聯事件真相的隱瞞、掩蓋,在搜救行動中存在拖延。在場家屬振臂高呼“還我親人,説明真相!”

今天凌晨,馬航MH370乘客家屬委員會在北京麗都飯店發表家屬聲明
多家國內保險公司開啓應急通道
中國平安表示,下屬的壽險、產險、養老險共確認涉及客户53人,其中壽險17人、產險22人、養老險8人(待確認1人)、健康險1人、信用卡5人,合計預估保額超千萬元,已完成首批17名壽險客户預賠付370.4萬元(涉及死亡保額)。
中國人壽確認承保該航班中方旅客32人,涉及保單74份,預計給付金額近900萬。
中國太保表示,太保壽險客户12名,北京5名,河南7名。所涉險種保額已查實,預計總賠付約404萬元。
泰康人壽官網消息,此次馬航事件,機上乘客有14名泰康人壽客户,泰康已開通綠色理賠通道;此前預估賠款約449.5萬。
中國人保、陽光保險、新華保險、友邦保險、安邦保險等多家保險公司均表示,將開通綠色理賠通道。
此前據和訊網保險頻道統計,截至3月14日下午16:30,已有包括中意人壽、人保財險、人保壽險、人保健康險、安聯財險、陽光保險、合眾人壽、泰康人壽、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弘康人壽、友邦保險、新華保險、安邦保險、信泰保險、幸福人壽、華泰保險、長安責任保險、英大財險、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中國人壽、中銀保險、招商信諾人壽、華夏人壽、工銀安盛人壽、長城人壽等公司排查到客户在此架飛機上,涉及客户190人次(或存在單人購買多家保險公司產品的情況)。

3月20日,北京麗都飯店,馬航MH370航班失蹤乘客家屬擁抱彼此
□保險賠付
1.商業保險無保單也可賠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專業教授庹國柱表示,航空事故的賠償一般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商業保險的賠償,凡購買了保險公司所售的航空意外傷害險或人身意外險的乘客都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第二部分是責任賠償,如果乘客沒有投保任何形式的意外險,則只能獲得此部分的賠償。
對於購買了航意險、人身意外險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索賠。據瞭解,自MH370失聯之日起,各個保險公司立即展開排查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24家保險公司約190人次購買保險(或存在單人購買多家保險公司產品情況)。
庹國柱表示,目前飛機已經確認失事,就商業保險而言,即使家屬沒有找到遇難者投保的保險單,也可以獲得賠償,“保險公司在確認飛機失聯後就開始着手準備賠償了,現在確認為墜毀,預計商業保險部分的賠償很快就可以落實到位”。
2.責任險每人至少賠120萬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在涉及不同主權國家時,責任賠償應適用國際民航組織發佈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又稱《蒙特利爾公約》),用兩級責任制度規制航空承運人的責任。**按照國際航協的《蒙特利爾公約》,無論航空公司是否有責任,都要向遇難的客户賠償10萬的特別提款權。**如果能夠證明航空公司有責任,航空公司通常都投保了承運人責任保險,承運人如果有責任的話可以得到賠償。但賠償的金額就要根據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環境、不同的狀態來進行確定,沒有一定的標準。
據瞭解,《蒙特利爾公約》第21條規定在損失不是由於承運人或者其受僱人、代理人的過失或者其他不當作為、不作為造成,或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應當承擔追加責任。如若馬航可以證明失聯事件是恐怖分子所為,或者自身沒有過失,則馬航不需承擔額外賠償。
到目前為止,馬航還沒有提出具體賠償金額。按照國際慣例,航空公司會在空難後先行向家屬給予一定補償,在查明事故責任後再確定最終賠償金額。此次馬航先向乘客家屬發放了3.1萬元慰問金,並承諾這個款項不會從將來的最終賠償中抵扣。
此外,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每名旅客可獲得不超過10萬歐元特別提款權(2009年12月30日起,10萬歐元特別提款權提高至11.31萬歐元,大約120萬元人民幣的損害賠償)。只要造成死亡或者傷害的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過程中發生的,承運人不得免除責任。同時,若托運行李時無聲明,行李的毀滅和遺失的賠償以1000歐元特別提款權為限。
3.恐怖襲擊不影響保險理賠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專業教授庹國柱表示,目前有關馬航MH370墜毀的猜測有很多,包括有消息稱馬航遭遇了恐怖襲擊、機組人員劫機等,但無論商業險還是責任險,均不影響保險公司的理賠。
對於被保險人而言,只要是發生恐怖劫持或者其他主觀故意的行為沒有發生在被保險人身上,那麼對於被保險人自身來説就是遭受到了一個外來的、突發的、非他自己本意的一種意外傷害。這樣的話實際上都是符合保險公司的賠付範圍的。
4.德國保險集團承保馬航
由於航空領域存在較大風險,一般情況下,航空公司會為自己的飛機投保機身險和綜合責任險。如果遇到戰爭或者恐怖襲擊等特殊事件,機身險是將其責任除外的,但是綜合責任險並不除外,承保的保險公司都會選擇再保的方式分散風險。
總部位於德國慕尼黑的知名國際保險集團Allianz3月11日確認,其為馬航MH370的主承保人。據悉,涉及該失聯航班的馬航保單由韋萊安排直保,Allianz牽頭,再保方案有AIG、ACE等數家全球知名保險公司參與。
馬航此番投保的相關信息顯示,MH370飛機機身險責任限額約為1億美元,綜合責任險責任限額為17.5億美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承保。
5.馬航或將支付更多賠償
據瞭解,由於責任賠償會因空難發生地、乘客國籍、承運人等條件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法律,在具體賠償金額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由於目前仍不確定該起事故的原因,無法明確責任主體,因而存在飛機製造商、零部件製造商、吉隆坡機場、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等多個責任主體都可能成為索賠對象的情況。
按照此前的案例,**馬來西亞航空可能為受害者支付更多的賠償。**1997年,韓國航空公司的一架飛機在美國關島墜毀,該航空公司最初賠償每位乘客約134萬元人民幣。一些受害者家屬對這筆賠償金不滿意,於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最終,在韓國上訴的家庭獲得了約合人民幣376萬元的賠償,而在美國上訴的家庭獲得約合1074萬人民幣的賠償。
□民事索賠
若是飛行員劫機家屬可提人身損害訴訟
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研究員張軍社表示,作為飛機的運營商,只要是劫機,馬航都要承擔責任。如果為機長或副機長等航班工作人員劫機的話,馬航要承擔的責任會更大。
按照國內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被列為人身損害賠償的範疇。因此,如果能最終確定是航班工作人員劫持或其他主觀過錯導致了空難發生,則除了正常的保險理賠外,航空公司和相關責任方將面臨人身損害方面的索賠。在國內和國外,馬航將可能面臨系列訴訟索賠,將支付比保險理賠更多的賠償金。
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巍稱,目前並不確定該起事件的事故原因究竟是什麼,因而也不確定責任主體。如是劫持,還有兩種可能,如劫持人員是機組成員,馬航承擔的責任會比較大。
(觀察者網京華時報、綜合南方日報、和訊網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