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初步裁定中國限制稀土出口違規 西方欲打破中國戰略資源保護
世界貿易組織(WTO)昨天正式裁定中國對稀土出口的限制違規,宣告美國、日本、歐盟聯合發起的這起訴訟歷時兩年終於有了初步結論,我國1998年起實施的稀土出口配額制或將被迫終結。儘管長期實行配額制,但我國仍然承擔着全球90%的稀土供應,由於國際稀土需求下降,我國2012年的稀土出口額度也並未用完。分析指出,西方國家眼下並非急需中國加大稀土出口量,而是有意針對我國戰略資源的出口管理制度。

中國稀土儲量佔世界三分之一,但長期供應了世界需求的90%
稀土案敗訴早有端倪
日內瓦時間3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公佈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業內分析,繼九種原材料案之後,我國稀土等產品出口限制再度被裁違規,這意味着我國多年來的出口配額制度或面臨終結。
專家組報告認為,我國對稀土、鎢、鉬相關產品採取的出口關税、出口配額管理措施以及對稀土、鉬出口企業施加的出口業績和註冊資本要求不符合W TO相關規定。報告指出,中國對稀土採取的出口限制措施未能證明與保護自然資源有關,同時並未與國內限制生產或消費的措施一同實施。
有接近稀土談判的人士對本報透露,從一開始,美歐的火力主要集中在中國國內外銷售價格不一,獲得不公平貿易優勢。
中國稀土出口配額爭議,肇始於2008年,中間經歷了“中國原材料WTO爭端”,終於在2012年全面升級為WTO層面的貿易爭端。而這個案件從一開始,就已經有不利裁決結果的跡象。
2009年,美國、歐盟、墨西哥就中國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向WTO上訴。2011年,WTO裁定中國原材料出口限制違規。這九種原材料是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黃磷和鋅,並不包括稀土。但由於這些材料涉及政策,與稀土的高度類似,輿論普遍認為,歐美國家在此案中得到WTO的支持後,稀土很有可能是下一個目標。而且與原材料案類似,裁決結果也很可能被裁定違規。
2012年3月,美國商務部高級官員透露由於中國限制稀土出口,美國、歐盟、日本已着手向世界貿易組織(WTO)起訴中國。之後, 中國商務部稱,已經收到美國、歐盟、日本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提出的有關稀土、鎢、鉬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請求。

中國和世界稀土供求狀況現狀及預測
中國或於60天內上訴
“中方目前正在評估專家組裁決報告,並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後續工作。”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26日表示。另一方面,中國稀土協會副秘書長陳佔恆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目前協會已經準備對裁定報告的具體內容進行研究,並評估裁決結果對中國稀土行業和會員企業的影響,下一步會根據評估結果採取一些應對措施。
記者瞭解到,按照世貿爭端解決慣例,在專家組報告發布60天之內,我國可以提出上訴。3至4個月之後,WTO將發佈最終裁決。如果終裁依然認為我國稀土出口限制違規,那麼我國就必須執行WTO裁決,修正相關出口限制措施。
目前看來,中國的上訴不太可能完全推翻現在的結論,但仍然有操作空間。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談到,專家組認可中方對稀土、鎢、鉬採取的綜合性資源與環境保護措施,駁回了歐盟關於申請鉬出口配額企業的“出口實績”要求歧視外國企業的主張,中方對此表示讚賞。對於專家組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税、出口配額以及出口配額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中方感到遺憾。
“目前來看,專家組三位成員中有一位支持中方主張,而且在世貿成員國中,也有多個發展中國家成員支持中方立場,俄羅斯作為第三方也提供了加入談判的有關證據支持這一立場。這都是本案中方上訴的有利條件。”一位法律人士指出,中方應該積極上訴,爭取有希望的訴點。
稀土配額未影響全球需求
值得關注的是,在西方國家對中國提起稀土訴訟的同時,全球稀土供應仍然是過剩的。
稀土專家、中國有色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教授王國珍對本報記者介紹,1998年,中國實施稀土產品出口配額許可證制度,但不構成實質性的出口障礙,出口價格也比較低。
加拿大尼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AMR性能材料分部運營副總裁霍根(Jeffrey Hogan)此前表示,從2004年到2008年,中國稀土出口配額分別為65609噸、65609噸、61821噸、59643噸、47011噸,而同期國際市場需求則分別為56583噸、45600噸、45207噸、52051噸、48193噸,2008年以前,配額均高於需求。
中國海關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稀土礦石、金屬及化合物出口量為16265噸,同比下降3.5%。而2012年的稀土出口配額為30966噸,實際出口量僅完成了配額的53%。中國稀土出口量連續三年出現下降,國際稀土市場供過於求是主要原因。
西方意在衝擊中國戰略資源保護
五年前,中國曾因相似的案情坐上WTO的被告席。2009年,美國、歐盟、墨西哥將中國鋁土、焦炭、螢石等九種原材料出口管制措施訴至WTO。2012年1月31日,WTO發佈報告,駁回中國基於環境保護或供應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訴請求,終裁我九種原材料出口限制違規。
“事實上,在歐美提起原材料爭端案之時,就已經有所佈局,是在為稀土這一目標投石問路。”一位業內人士指出,而真正讓他擔心的是,稀土可能也只是一個切口,歐美日國家的真實目的是為了最終衝擊我國戰略資源的出口管理制度。
根據《2014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目前我國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有22種,實行出口配額招標的有4種,主要涵蓋農產品,煤炭、原油等能源產品,以及少量的有色金屬資源。此前,按照WTO原材料爭端案的裁決執行之後,我國已經取消了對九種原材料的出口配額措施。也就是説,如果稀土案中涉及的產品再取消配額管理的話,那麼我國有色金屬領域就將告別“配額時代”了。
在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看來,這對我國從80年代以來開始實施的出口配額管理制度無疑是個挑戰。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即使稀土案塵埃落定,後面還會有其他戰略性資源的博弈。因此中國必須在戰略層面做好準備,並對當前國內可能“授人以柄”的相關措施進行反思。
“為了扭轉WTO的不利局面,我國稀土政策已經轉向了生產環節。”工信部原材料司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説。2012年開始包括商務部、環保部、工信部、國土部等多個主管部門都開始頻頻“出手”整治稀土秩序。繼國務院發佈了首部《中國的稀土狀況與政策》白皮書後,工信部隨即啓動了稀土“黑產業”鏈條的治理,一些不符合環保和產業政策的稀土開採和生產企業相繼停產整頓。醖釀已久的稀土大集團方案也在年初“出爐”。
“我們感到擔憂的是,這次敗訴,實際上更大程度上是對我國出口配額制度的制裁,這個規則形成後,一旦以後我們發現其他珍稀但卻被無序出口的資源,我們也無法利用這樣的方法進行保護。”上述人士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