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源、石佳音:《服貿協議》風暴凸顯台灣政經雙重困境
《服貿協議》審查是“立法院”本會期的重頭戲。原本藍、綠“立委”是上演審查大戲的主角,但是開議沒多久,主角就神隱不見。一羣翻牆、擅闖、毫無法定角色的大學生,竟然霸佔了“國會”議場,也控制了台灣政局。這些天來,統治台灣的似乎是陳為廷、林飛帆,不是馬英九和“中華民國憲法”。

3月29日晚10點半,林飛帆(前排綠衣)號召大家“退回服貿,捍衞民主”
《服貿協議》的風暴如何善了,直到本文截稿仍看不出端倪。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事件已經凸顯台灣的“憲政”運作與經貿發展雙重困境。至於陷入雙重困境的根本原因,則是國家認同出了問題。偏偏多數台灣人都以為統獨爭議可以擱置,很少人意識到政治與經濟的發展也跟着被擱置了二十年。
《服貿協議》應已生效
就法言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兩岸“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才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至於“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則只需要在“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就可以了。這是符合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對於“條約”和“行政協定”的區別標準的規定。也符合如美國等憲政國家的作法。因此,《服貿協議》既然是依據ECFA第五條規定而與大陸談妥的後續協議,依法只需“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即可。並且,即使“立法院”硬要違反自己立的法而要審查《服貿協議》,那麼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現在服貿協議送到“立法院”付委早已逾三個月期限,雖然“立院”還在為審查程序吵嚷不休,但是依法應“視為已經審查”,並已生效。
但是,民進黨硬要阻擋(原因如下所述),馬政府則一貫庸懦,不敢依法宣佈其生效,遂致今日綠營學生佔領“立院”之亂象。試想若美國共和黨敢煽動學生佔領國會,以抗議奧巴馬簽訂之任何行政協定(非條約),美國人將如何看待此事?
凸顯“憲政”危機
台灣“立法院”早就全面改選,目前“立委”代表最新民意。藍營“立委”佔立法院多數,加上總統亦為國民黨籍。這表示多數選民賦予國民黨“完全執政”的權利和責任。沒想到“總統”大選失利、“立委”席次少數的民進黨,竟然可以阻撓、綁架國民黨。國民黨一事無成,本身怠惰庸懦固是原因,民進黨的拉扯貢獻更大。如此一來,執政黨不能依法執政,在野黨敗事有餘,大政的成敗在藍、綠相互指責當中,究竟該誰負責?這是“憲政”危機之一。

3月30日下午,超過10萬人集結台北“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
此外,“立院”遭學生攻陷,與王金平“院長”的立場有關。台灣獨有的政黨協商,使少數黨獲取不成比率的權力,多數黨處處掣肘,王“院長”因此握有左右局勢權柄。偏偏王亦藍亦綠,可藍可綠。《服貿協議》審查遂因國民黨籍“立法院長”的“超然與中立”,一拖再拖,拖出越來越多的民怨以及反對聲勢。綠營當然樂於援引學生進入,以壯聲勢。王金平堅持不對學生動用警察權,他説警察權是針對“立委”不是學生。在正常議事程序下,他的話沒錯。但學生非法闖入議場在先,警察驅離學生才能恢復“國會”秩序,這跟不同黨籍“立委”在議場內起衝突,警察介入管理秩序的情況不同。處理“立委”在議場內的衝突是高層次的警察權,是對“憲政”秩序、“國會”尊嚴與“立委”安全的維護。處理學生擅闖、霸佔“立院”是低層次警察權,只是保障“立法院”內“立委”問政的空間。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如果王“院長”怠於行使其職權,“總統”及閣揆就應介入,以儘速排除“憲政”障礙,使“立院”恢復常態。但是,馬英九缺乏作為“國家元首”的擔當,江宜樺自然也不敢自作主張。於是,由於王的“包容”,加上社會思維的錯亂,已經有許多大學直接、間接鼓勵學生前往“立院”,甚至容許學生罷課。教授、名嘴以私人名義前往“立院”加油添柴者,更不計其數。全台灣幾乎忘記“憲政”與法制,都以“反服貿”為正義、為時髦。沒有人質問霸佔“立院”的學生,是誰賦予他們如此權力,跳過“立院”,直接要挾最高行政當局。此違“憲”、違法、亂政之責若不追究,以後台灣將永無寧日。“總統”、“政院”、“立委”尊嚴不值一文,“國家”如何正常運作?這是“憲政”危機之二。
凸顯經貿危機
任何條約或協定,必有利有弊,此談判取捨之結果也。故“監察院長”王作榮在十餘年前,即主張將台灣完全融入大陸經濟,以短期部分族羣之失,換取長期總體之得。因為就總體而言,《服貿協議》對台灣的利遠大於弊,這是南韓、日本、東協等國家覬覦而不可得者。無奈綠營昧着良心,故意誇大《服貿協議》短期內可能造成對台灣的不利效果,(例如“台灣工作機會將被搶走”的無稽之談),藍營又無力闡述該協議的長期正面效果。《服貿協議》如因民粹阻攔,胎死腹中,往後的《貨貿協議》將更難通過。台灣鎖國自閉、不願面對競爭的氛圍一旦形成,就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喪鐘。
平心而論,兩岸經貿往來的好處,確實不能讓台灣民眾雨露均霑。雖然台灣與任何經濟體的經貿往來,都會產生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相同局面。但是此局面如果因兩岸往來而產生,就添加了無知羣眾的反中情結。破解之道有二。第一,政府應該坦白指出可能受害的族羣,以及輔導他們轉弱為強的具體措施。政府應誠懇説明不能因為顧及某些受害族羣,就放棄台灣的長期發展策略。第二,政府應透過公權力,讓兩岸經貿好處,適度重分配給底層民眾,就如同政府在島內各縣市之間、各族羣之間的重分配一樣。只是兩岸之間的利益重分配,比較複雜,又涉及政治。
設立“主權基金”,把台商前往大陸獲取的好處,分配給購買基金的民眾是一可行之道。不願、無法前往大陸發展的民眾,經由購買基金,如果也能分享兩岸經貿往來的益處,他們就會減少對於兩岸整合的抗拒。
另外,比照統籌分配款的概念,各縣市政府的財源有一部分來自“中央”。基於地區平衡發展或公平原則,“中央”可以把各縣市收取税款的一部分統籌分配。貧困地區如果受益於富庶地區,他們對於富庶地區的發展應該不至於反對。由於台商目前只在大陸交税,他們的經營成果無法直接嘉惠台灣民眾。雖然兩岸將會商談《租税協議》,但此協議的目的旨在免除重覆課税,以及提高租税的透明度。如果《租税協議》可以涵蓋如何把台商在大陸繳交的部分税款,匯回台灣,這不但是大陸最直接的讓利,也符合統籌分配款的精神,大大可以降低部分台灣民眾對兩岸經貿整合的抗拒。統籌分配的做法,在台灣內部行之有年,在大陸也是,但在兩岸之間從未發生。因為這已經含有政治統一的意涵,目前台灣絕不可能接受。
這就是台灣面臨的經濟發展困境,一方面兩岸整合是不可不行之路,但因為綠營散播反中情緒,使得無法直接獲取經貿利益的民眾,被綠營裹脅着一起反對兩岸經貿。真正有利於幫助經濟弱勢者的措施,又因國家認同僵局而變成不可行。如今《服貿協議》內容為何、利弊為何,已經不重要。綠營只要把它定位為馬政府的“傾中”政策,經濟理性就無用武之處。
拖死《服貿》符合綠營政治利益
兩岸經貿如果順利來往,就成了藍營的政績,當然也成為綠營的絆腳石。阻止經貿往來符合綠營利益,但是卻也會得罪經濟選民。綠營的最佳策略因此就是:在野時全力干擾,把兩岸協議破局的責任推給藍營。回顧民進黨當初反ECFA,是因深知若該黨當政,兩岸關係必然倒退,而得罪於人民。若要減少民進黨上台之衝擊(以增加勝選之機率),則必須力阻兩岸關係在馬英九任內之進展。此所以民進黨先對ECFA誓死反對,而一旦通過又表示將“概括承受”,今則又對《服貿協議》誓死反對,其盤算皆是為了選舉當權,非為民生也。
台灣的政治發展與經濟發展,眼看就被雙雙卡死。攻佔“立院”的學生正義凜然,有識者卻無不憂心忡忡。
(預定刊於台灣《觀察》雜誌2014年4月號,2014年4月3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