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媽為什麼必須佔據廣場-姜岑
近日,温州鹿城區發生的“廣場舞”與“高音炮”的終極對決吸引了媒體的關注,小區業主集資26萬購買大型音箱,還擊大爺大媽“廣場舞”的噪音。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高音炮”的狂轟濫炸之下,大爺大媽仍然堅持在公園跳舞,誓與小區業主鬥爭到底。刺耳的高音警報已然破壞了跳舞本身的韻律享受,然而,是什麼動力促使這些人堅持下去?這些老年人在對抗什麼?維護的又是什麼?針對“廣場舞”引發的鳴槍、放藏獒、潑糞等一系列衝突,在倡導加強法規監管的同時,不應忽略對這些廣場舞者的關注。

廣場舞
“廣場舞”是室外文藝活動的一種,是自發形成的一種文化生活。對廣場舞的羣體性沒有必要進行過度解讀,事實上,除了“廣場舞”之外,很多人還會參加交誼舞、合唱、樂器演奏等多種形式的室外文藝活動。種種的室外活動形式,對大爺大媽來説,附加了多重意義。其一是健身鍛鍊、陶冶情操;其二是填充生活,很多老年人退休後的閒暇時間都用來參加這些活動;其三是人際交往,廣場是大爺大媽的小社羣,在這裏切磋技藝、交友甚至戀愛。文化生活空間對老年人至關重要,甚至是整個生活的核心空間,這一問題在公眾視野中被忽視和埋沒了。
從文化生活的角度來講,老年人是名副其實的弱勢羣體。由於各種原因,他們無法享受現代的文化產品。首先是技術壁壘,當今的大多數文化產品都基於互聯網科技,而很多老年人並不會使用電腦。即使掌握電腦技術,老年人還是不願像年輕人一樣終日守着數碼產品,他們的視力是個問題,而且,出於健康着想,他們傾向到室外活動一下身體。現時如火如荼發展的文創產業似乎與老年人並沒有什麼關聯,新興的文化產品側重閲讀、可視化媒介,呈現個體化特徵,而嚴重缺乏社會交往的老年人對羣體化的文化交流更感興趣。老年人並不喜歡“長途跋涉”去參觀文化展館,那樣會耗費體力,有時更要支付交通成本和參觀費用……總之,文化發展與老年人漸行漸遠,老年人的文化需求被日益邊緣化。
由此帶來的是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空間被忽視和不斷擠壓。在網絡和交通工具的幫助下,青年人的文化生活空間可以延伸到整個城市,甚至是跨地域的。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空間卻更多地侷限於社區。在社區規劃中,我們卻極少看到這方面的特殊觀照。一個典型的表現就是,房屋買賣市場在評估一個樓盤價值的時候,教育、醫療、商業和物業服務都是受重視的指標,公共文化設施卻極少被提及,因為在政府規劃、開發商、以及年輕的居住者看來,社區公共文化設施近乎可有可無。然而對老年人來説,退休之後的大量閒暇時間都需要在類似的空間中度過。正是這種文化生活空間的供需矛盾,才出現了社區資源紛紛被老年人“佔領”的現象。小區道路和台階被老年人用於聊天、曬太陽,社區圖書館被老年人用於打乒乓球、下棋,“廣場舞”也是老年人空間需求的表現之一。
“廣場舞爭奪戰”現象並非中國內地城市獨有。2006年,在香港屯門公園進行文體活動的老年人因噪聲問題與附近居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法人員衝突。其間,老年人捍衞文化生活空間之強硬,政府管理之兩難,與鹿城的案例如出一轍。隨着我國老齡化趨勢加劇,老年人文化生活空間相對匱乏的矛盾將日益凸顯。政府應關注類似“廣場舞”這樣的民間自發文化活動,分析其背後體現的深層文化需求,在公共設施建設方面給予資源支持。這不僅是公平分配文化資源、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題中之意,也是保證公民基本文化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
(本文為微信賬號:yinhupinglun 與觀察者網聯合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