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推手“秦火火”當庭認罪 曾製造謠言誹謗張海迪等名人
“秦火火”今日在法庭上迅速認罪。
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製造諸多網絡謠言,包括雷鋒生活奢侈、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鐵道部向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協議賠償3000萬歐元、幹露露事件、郭美美事件……他涉嫌誹謗、尋釁滋事,4月11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開庭審理。
8時58分,“秦火火”身着便裝被法警帶入法庭。
該案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
據指控,秦志暉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淮上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户捏造損害楊瀾等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2011年8月20日,使用“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户編造、散佈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陽人,高中文化,被捕前任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社區部副總監。2013年8月19日,秦志暉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秦志暉於2010年7月就職於中國爾瑪互動營銷公司,負責文案工作。在該公司工作期間,其熟悉了相關的互聯網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暉從該公司離職,先後於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工作。
北京法院網公佈庭審記錄:
審判長: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內容和你收到的副本內容一致嗎?
被告人:一致。
審判長: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意見?
被告人:沒有意見。
審判長:起訴書指控你犯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你是否認可?
被告人:認可。
審判長:你是否是自願認罪?
被告人:我自願認罪。
審判長:你對起訴指控的事實是否需要向法庭陳述。
被告人:不需要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