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默:也談自由民主在台灣遭遇的困境
【作者指出,反服貿學生在用不切實際的無政府主義和民粹主義模式,瘋狂破壞島內既有制度。島內的政治現實毫無疑問是長期受害於意識形態本位的“去中國化”論調持續延燒所產出的苦果。作者提醒反服貿學生注意:台灣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享受戰後新秩序中“五大國”之榮耀的,1946年誕生的“憲法”也有台灣本省代表的積極參與。所有“去中國化”、“逢中必反”都是在對這兩個基本事實做重複的犯罪。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朱雲漢推薦本文。】
學運這兩個字,在普世價值的體系裏,似乎總保有着閃耀奪目的外形。學生,作為未來的知識階層,經受過現代教育洗禮的羣體,如果能有勇氣承擔起社會公義的使命,捍衞平等、多元、自由、開放的價值,當然值得人們的尊敬與推崇。但是這個世界上的很多事,其基本邏輯本來就是“正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那些凡是看到“學運”二字就同情心氾濫的文人墨客,和那些一意操縱“學運”,煽惑學生,鼓動極端化傾向,希求火中取栗的幕後黑手一樣,都註定是要扭曲學運本身追求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的高潔精神的人。
自阿拉伯之春運動以來,基於網絡的公民串聯請願示威活動屢見不鮮,蔚成風潮,就算是在宣稱自由民主堡壘的美國國內,也接連發生過位於意識形態光譜不同端的茶黨(Tea Party)崛興,和佔領華爾街(OWS)等運動,對於未來影響不可説不深遠。應該坦率地承認,對抗性民主(antagonistic democracy)和全民式民主(plebiscitary democracy)的確已經可算是現代民主光譜裏的一種常態,而對抗性民主與程序性民主(procedural democracy)之間充盈的緊張與交鋒也是一個全球性的現實問題。
同樣地,貿易保護主義也是一個全球性的思潮,在世界各地輪番上演,台灣面對中國大陸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產業動能,有此一憂,不能説就一定是不合情理的(不過,切須認識到現行服貿協議文本中大陸政府實際已向台灣作出大幅度的讓利,而如果大陸異日民主化實現之後,能否做出此種同等的讓利則仍系很可懷疑的未知之數)。
但是,反服貿學生長期佔領最高立法機構,致使公帑虛耗,議事癱瘓,政局震盪,並試圖強行衝擊行政院,迫使行政中樞停擺的這種張狂行徑,恐怕無論如何也算不上是一種值得被理解與同情的現代民主行為(更遑論其背後在野黨的刻意操弄與推波助瀾),而從其文宣攻勢反映出來的大量非理性(unreasonable)與反理性(counter-rationalism)化訴求的實質上看,甚至根本就是一種有違法治(rule of law)精神的極端民粹主義行為。
有的人可能要以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的視角來為反服貿學生辯護開脱(在此,我們且不論直接民主中暗藏的非個人化與異化因素,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閲Jeremy Waldron: Law and Disagreement, p109),但是試問,寰宇之內哪裏的公決(referendum)或法律動議(initiative)是以癱瘓其分權結構中的立法機關為前提而實現的?這簡直是天下最荒唐的事。
進一步説,到底何為真正的“人民主權”?也許很多參與反服貿運動的學生的政治理論(political theory)課是只學到盧梭就完結了罷(更何況盧梭本身也絕不是僅僅只有激進的一維面向而已),竟然貌似連代議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與憲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的核心精髓都渾然不知。民主的建設與推展豈有可能只一句“人民主權”就得到全盤解決?這是非常幼稚的想法。正如美國已故政治學者謝茨施耐德(E. E. Schattschneider)曾講過的,民主的重心應當被置於社會的領導力和組織力所扮演的角色問題,而不是草根階層層面自發產生的運動或行動上(謝茨施耐德並非否定這些運動的合法性),民主的問題在於選擇性,在於一個穩健的責任與信任系統(the Semi-Sovereign People, p.138)。如果馬英九、江宜樺們真的失責於這個系統,等待他們的也將是未來歷次、各種選舉的考驗,而不應是現在這種佔領“國會”殿堂二十餘天的失序局面。台灣人民可能會抱怨政府體制在流動性上的僵化,但這不是民主本身的問題,而僅僅只是制度選擇與設計層面的問題(更何況這是否真是個問題還需兩説),如要改變這樣的問題,也大有合法的管道和路徑可以去走。

“喜清場”的學生們政治理論課只學到盧梭?
台灣現行的代議制民主與“憲政民主”直承上世紀辛亥革命以來的民國法統,中間經過歷次從威權主義向自由民主模式的不斷轉型(絕不僅僅只是台灣島內1980年代以來的民主轉型而已),延綿至今,離開這個百餘年的歷史嬗遞背景侈談人民主權,無異於痴人説夢,緣木求魚。一個有氣魄、有操守的知識分子,是不應該去扭曲這些歷史印跡的。進而言之,就算我們只關注島內1980年代以來大潮迭起、波瀾壯闊的民主化轉型歷程,客觀上我們也應當承認這並非一黨一派之努力所得,而實系全民共進之結果。難道又有誰能從本質上否定所謂“國大廢除”、“雙首長制”、“半總統制”、單一選區兩票制等種種這些現行基本政治設定,不是凝聚朝野共識、綜合諸方妥協之後所得結果?豈可一句“公民憲政會議”之類的空洞口號就繞過,乃至於僭越所有實質性的既有制度設計與安排?(實際上,如果類似“公民憲政會議”是完全繞開政府層面而展開與進行,並又在結果上最終影響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出台,那麼,可能性最大的場景就是:叫得最兇,哭得最狠,組織得最周延,盤算得最精密,協調[coordination]工作做得最出色的孩子才有糖吃,但如此一來,代表性何在?)
代議制民主本身是一種很纖細精密的,需要人民去盡力維護的東西,就如漢娜•阿倫特所説的那樣,當一種極權主義樣式的思潮試圖侵入代議制民主體制時,它一方面會極力宣稱並使越來越多的人相信議會多數派是虛假的存在,是不足以反映舉國政治現實與真正民意的,一方面又可能會使那個本來就相信多數人統治(majority rule)而非本黨自有綱領的政府變得軟弱和鬆動,變得逐漸失去自尊與自信(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HBJ Book, 1973, p312)。而回顧中國,近代以來,與其説是在建設民主的軌跡上跌跌撞撞,不如説是過早地對建立完備精密的代議制產生了過多的戒心(參閲筆者:《也談“議會制”》一文,刊於上海《東方早報•上海書評》),對中國近代史的研讀和體察也將告訴今天的台灣民眾,在現有的自由民主體制下以抗議政府施政方針之名,無限上綱上線,演化到對立法機構佔領、對行政機構衝擊,實在是一種很野蠻、無知與落後的行為。
既然有代議制民主與“憲政民主”的深厚歷史基礎,在面臨聚訟紛紜時就更應該知道通過合法的途徑表達自身訴求。美國可説是當今世界自由民主陣營裏搖旗吶喊的主帥,其“人民當家作主”的呼聲響徹全球,但就在美國,其對於自身代議制與憲政框架的尊崇與捍衞也是舉世聞名,也正因為這種持續的立場,才調和了“人民主權”與日常政治運作之間客觀存在的歧異與落差。美國的強違憲審查(Constitutional review)機制聲名遠播,其基本邏輯就是:人民對立法機構的決議可以進行依據憲法的規管和限制,而這種規管的具體權力被寄予司法機構,司法機構依據憲法宣佈哪個具體法案是違憲的,或者在兩個相沖突的法條中,應當以哪一個為準(Essays in Constitutional Law, Vintage Books, 1957, p66)。此種設計之源流,亦實肇始自美國聯邦黨人有關聯邦層級的司法機構的看法。彼等認為,司法機構的職責本就應是喚醒公眾對“何為其真正的自身利益”的深刻確切的認知(Sotirios A. Barber et al: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p. 55)。雖然美國和台灣一個是總統制加聯邦制加兩院制,一個是“半總統制”加“共和制”加“一院制”,但一些政治的基本原理説到底還是遙遙相通的。放眼台灣島內,人們一邊抱怨着各種“司法黑幕”,一邊幻想着無限制的“人民主權”,一邊更無視着“五權分立”的事實存在,吾未能見其明也。
不客氣地説,今天的台灣反服貿“佔立院”學生毫無疑問是在用不切實際的無政府主義和民粹主義模式,瘋狂破壞島內既有的自由民主制度,干擾“憲政”分際,踐踏“權力分化”原則。這一切,並不能因為張慶忠委員在程序上可能存在的瑕疵而得到正名(遑論此前在野黨長期非理性杯葛與延宕議事進程),這一切,更可説是叫親者痛,仇者快(讀者可以參看大陸微博上大量網友對反服貿學生的惋惜與不滿之情,更有甚者,強烈要求北京主動撤回服貿這一對大陸而言“不平等的協議”,任由台灣自生自滅)。
現代教育的核心要義之一,即是批判性的理性的思維,亦即陳寅恪先生所説“士之讀書治學,蓋將以心志脱於俗諦之桎梏,真理因得以發揚”。反服貿學生們盤踞“立法院”,砸匾辱旗,拉幫結夥,連日不散的背後難道不正是“俗諦之桎梏”使然麼?美國已故憲政理論學者Charles McIlwain曾寫道:當政府的權利被不適切地過度強調時,個體的權利就常常會受到威脅;但當後者被過度強調時,政府也會隨之變得孱弱,以至於無法履行基本的維持社會整體秩序的義務,政府與個體其實都有着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的分際(Constitutionalism: Ancient & Modern, p.136)。 反服貿學生們應該勇於拿起這個標準檢視一下自身的行為。如若不然,引發的後續連鎖影響確令人憂慮,是如Charles McIlwain曾在另一處警示道:歷史上那些失敗而淪落的政府體制中,真正邪惡的(wickedness)只是少數,由軟弱(weakness)而隕落的才是相對的多數(Constitutionalism & The Changing Wor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276)。
逢中必反,流毒遠矣。島內的政治現實毫無疑問是長期受害於意識形態本位的“去中國化”論調持續延燒所產出的苦果,這樣的論調不僅違背歷史,違背現行“憲政”框架,而且違背台灣人民自身的福祉。(有趣的是:如果現在台灣的行政機構是由民進黨主導,“立法院”是民進黨為大,而大陸又以相同的方式向他們釋出與服貿協議類似的利好因素,他們大概早就不顧一切,悍然簽署了,哪還有暇管你學生死活。)在這個時候我們更有必要回顧台灣現行“憲政”框架奠基者之一張君勱先生的民族主義觀的自由民主願景,今日自由民主在台灣遭遇的困境,很大程度都是由於最基本的家國認同體系上的混亂和失序。我再次提醒反服貿學生們注意一個基本事實:在上世紀40年代二戰結束後,台灣是一洗五十年殖民地苦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享受戰後新秩序中“五大國”之榮耀的,1946年誕生的“憲法”也有台灣本省代表的積極參與。在國際上,這一二戰後新秩序綿延於今(現在大陸官方也不再否定國府領導抗戰的核心角色);在台灣島內,46年“憲法”框架雖迭經“修憲”,其本文仍昭昭紙上,所有“去中國化”、“逢中必反”都是在對這兩個基本事實做重複的犯罪,吾人何能助紂為虐,貽害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