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吸毒最新消息: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捕
李代沫吸毒最新消息:據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4月16日,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李代沫認罪態度良好,表示將積極改正錯誤。
據介紹,吸毒本身不是犯罪,只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行政拘留。但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至於判多少,就要根據犯罪的危害程度並結合案情由法院判決。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而該案被抓獲的其餘7名嫌疑人中,1人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刑事拘留,6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


李代沫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3月1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微博確認歌手李代沫因吸毒被抓,尿檢呈陽性,且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李代沫,齊齊哈爾市人,《中國好聲音》選手,因深情演繹曲婉婷《我的歌聲裏》而走紅。李代沫從小開始學單簧管,學習唱歌,高一學美聲,偶爾到酒吧駐唱賺賺零花錢,然後到瀋陽上大學,主修美聲。之後在杭州江南專修學院團委實習了幾個月,曾多次擔任學校的文藝活動評委,指揮過大合唱《我們走在大路上》。2012年11月28日,李代沫在北京簽約當然娛樂。
據媒體報道,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於2014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有關人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延長1日至4日。但是,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也就是説,從刑事拘留到提請批准逮捕,最長時限為37日。而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