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驚歎馬英九需向美國交税50萬新台幣
美國國税局新出台的追税政策讓台灣媒體今天紛紛感嘆,只因他們敬愛的“馬總統”馬英九是被追查繳税的對象。據多家台媒報道,馬英九要因綠卡問題向美國政府繳税50萬新台幣。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李佳霏今天(14日)回應説,馬英九的綠卡早已失效,因此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報税。針對有台灣一家週刊刊載馬英九曾擁有綠卡的報道,李佳霏上午表示,2008年馬英九已清楚説明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李佳霏表示,該篇報道假冒當事人,且刻意誤導並炒作新聞。
早在2008年競選時,馬英九就曾緊急出面坦承,他與太太在20多年前,確實曾經拿過“美國綠卡”。馬英九強調,他在1977年間曾申請“美國綠卡”,但已在1980年代後期放棄。他在美國念博士的時間長達4年,必須另外想辦法找財源,當時就是因為打工,所以需要綠卡。
台灣東森新聞雲網站驚歎:破天荒,台灣“總統”要向美國繳税!馬英九總統的“綠卡”問題曾鬧得沸沸揚揚,雖然“馬總統”曾宣稱綠卡已經失效;但美國國税局將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擁有綠卡人士追税,其中“馬總統”符合條件,這也創下台灣“總統”繳税給美國政府的國際笑話。
14日出刊的《壹週刊》報道,根據美國製定的“外國帳户税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稱“肥咖條款”),美國國税局(IRS)今年7月1日起要全球性大規模追税。

《壹週刊》以“馬總統”的綠卡資料向美國國税局查證,結果對方回函證實馬綠卡狀態符合肥咖條款,需要報税,並得提交外國帳户供查。據報道,美國國税局強調,只要擁有美國綠卡,即使到期也不意味不再是需要繳税的美國住民。
報道説,依照美國規定,“馬總統”年薪約600萬元(觀察者網注:此為新台幣),每年必須繳交約50萬元(新台幣)的所得税;若“馬總統”現在想放棄綠卡,也得繳交所謂的“棄籍税”。
雖然“馬總統”2008年曾宣稱,綠卡在1980年代後期便不再使用,“已經視同放棄失效”,但由於未拿出相關文件證明,仍引發外界諸多質疑。有網友4月向美國白宮網站連署,要求美方説明“馬總統”是否為美國人。
報道引述美國國税局説法,指綠卡失效的三原則包括“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移民局宣告自願放棄”、“移民身份被美國移民局行政處分終止”、“移民身份被美國聯邦法院司法判決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