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鐵砍人事件嫌犯:大二學生自稱“要幹大事”
台北地鐵21日下午4時26分發生暴力隨機砍人事件,目前已經造成4人死亡,21人受傷送醫,另傳有一名幼童傷勢嚴重。事件發生後10分鐘內,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和乘客聯手製服。台灣警方稱,男子被捕時神志清醒,供稱“自小就想做一起‘大事’”。

犯罪嫌疑人鄭某為大二學生,自稱從小想要“幹大事”。

鄭某被當場制服
大二學生稱“要幹大事”
今日新聞網稱,涉案的21歲大學生鄭姓男子是在龍山寺站開始持刀對車廂內乘客進行隨機砍殺的。當地鐵抵達江子翠站,車門一開,所有乘客隨即展開大逃亡。有目擊者説,“我們驚慌地跑來跑去,試圖找到安全的躲避地方。活了近30個年頭,頭一遭看到像美國電影的劇情活生生地上演。”
一名當時在江子翠站等車的莊姓女高中生表示,列車靠站後,門一打開,有一名女性滿身是血衝出來大喊“裏面有人有刀子,不要進去”,車廂內部則有大灘血跡,還有2、3人倒在車廂地板上,車內乘客全都衝到月台上,不少人都哭喊“我好怕、快救我”,現場一片驚恐慌亂,站內保安則立刻報警,並安撫乘客情緒。下午4時35分,警察、保安和乘客聯手製服嫌犯。下午5時,系統恢復正常運轉。

台北地鐵砍人事件傷者
“總統府”稱,馬英九第一時間掌握台北地鐵發生的連續殺人事件,除感震驚和心痛外,也指示全力查明案情,絕不能讓此事動搖民眾對公共運輸安全的信心。
昨晚上6時,新北市長朱立倫召開記者發佈會稱,依據初步調查,嫌犯行兇動機或與個人因素有關。**新北市警察局長陳國恩稱,嫌犯供稱,自小就想做一起“大事”,就讀高中、大學時也跟同學提過,想要做一件類似地鐵殺人的事。**另有警方信息透露,嫌犯家境不錯,從小就不想活。近日因生活壓力大,又沒勇氣自殺,想多殺幾個就會被判死刑。
鄭某的母親聽聞此事掩面痛哭,無法理解兒子為什麼會鑄下大錯。父母告訴警方,兒子是宅男,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裏,沒朋友也沒交女友,唯一的喜好是打電玩,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鄭某有個弟弟,21日晚弟弟到板橋江翠派出所瞭解案情時,被大批媒體記者包圍,警察緊緊護住他,並用手遮住他的臉,過程中不發一語。
鄰居也對此表示震驚,稱鄭某平常在小區裏,看到人都會打招呼,很有禮貌,“完全看不出來像會做出這種事的人。”鄰居還透露,嫌犯父母為人老實,曾任小區管理委員會委員,與小區住户互動都很客氣,也熱心為大家服務。

傷者名單
一年前顯露反社會情緒
21日下午,嫌犯在超市買了兩把水果刀,先從江子翠站出發搭到“國父紀念館”,再搭回頭車,到龍山寺站後開始殺人,一直殺到江子翠站。陳國恩説,嫌犯身上聞不出酒的味道,也沒有精神疾病的就醫記錄。“偵訊時看不出悔意,還問是不是會被判死刑”。根據傷者林姓男子的弟弟轉述,嫌犯在車廂“看到未倒下的就砍”,且下手時十分冷靜,都沒有喊叫。列車停在江子翠後曾試圖潛逃。

事發現場
台北市長郝龍斌稱,已經指示台北市警察局加派警力,在轄區內所有地鐵站嚴加巡邏。“中央社”晚11時的消息稱,嫌犯供認,原本打算畢業後“幹大事”,但一年前開始感覺活得很累,上星期決定犯案,剛好21日沒課,所以提前在地鐵砍人。在殺人前,曾反覆測試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的距離最長,可以殺最多人,再加上離家近,所以選擇在龍山寺站之後動手。

嫌犯稱壓力大但不敢自殺,多殺幾個能求死刑。
台大網站有網友人肉搜索嫌疑犯,查到此人名叫鄭捷,就讀高中三年級時曾殺害烏龜並將屍體放到鄰近女生班上。“中央社”透露,鄭捷曾就讀“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動力及系統工程學系,後因成績差被退學,目前就讀東海大學。現在宿舍門聯還貼着“打死不治療”等奇怪字句。
東海大學主任秘書呂炳寬透露,4月底學校接到校外機構指稱鄭捷在網上發表的兩篇文章,透露異常信息,他説自己要幹一番轟轟轟烈烈的大事,字裏行間傳遞出憤怒及激動情緒,有反社會傾向。
校方諮詢輔導中心5月9日為鄭捷召開會議,鄭捷表示,要幹大事是正常行為,沒有反社會傾向。校方本來要彙整內容再進行跟蹤輔導,沒想到還未展開輔導,就發生“大事”。消息傳到校園,學生都感到難以置信。
台北地鐵砍人案嫌犯作案視頻曝光
台灣5年發生5起隨機殺人案
根據台北捷運公司總經理譚國光透露,已經向保險公司確認,死者可以獲賠400萬新台幣,受傷者醫療費用將全額理賠。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十分擔憂。他説,發生這樣的恐怖事件,凸顯台北地鐵在保障乘客安全作為上有檢討的空間。耕莘醫院精神科醫生楊聰財稱,嫌犯的舉動隱含可能對周邊生活環境產生強烈憤怒和敵意感,為保護自己提前下手。
“中央社”稱,這已是台灣近5年來發生的第5起隨機殺人案,之前4起案件的嫌犯,有的以殺人未遂罪被判刑6年,也有人以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2009年3月,男子黃富康因投資失敗,積欠上百萬元新台幣債務,模仿日本漫畫情節想把厄運過給別人,於是從網絡租屋廣告中尋找加害對象。2012年被判處死刑。2009年5月,新北市黃姓男子因為失業,持美工刀隨機在公園公廁劃傷1名婦人頸部,被控殺人未遂。後遭“高院”以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2012年失業男子曾文欽在台南市一家遊藝場,將10歲方姓學童誘騙至男廁割喉殺害,事後供稱想坐牢才殺人,還説“殺1、2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震驚社會。來年台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曾文欽無期徒刑,引起輿論譁然,認為坐實該男子“不會被死刑”的論點,掀起死刑存廢爭議。2013年3月,塗男吸食強力膠後,1個月內在路邊3次隨機亂刀砍殺路人,造成1死2傷,其中死者身中46刀。目前全案正在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