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休斯敦同性戀女市長推出新法案:公共廁所不按自然性別限制進入
美國第四大城市休斯敦市議會上週以11比6的投票通過一項對弱勢羣體的保護法令,其中規定人們可以不按自然性別,而是按照對自己的性別認同來進入城市的公共廁所、浴室、更衣間。

休斯敦同性戀市長安妮絲·帕克
法令自28日市長簽署後立即生效,違反這項法令的行為將被視為違法,罰款可高達500至5000美元。
休斯敦市長安妮絲·帕克(Annise Parker)本人就是美國第一個公開的同性戀市長,因此她長期致力於推動這一法案的通過。
帕克表示,這項法令並不是她兩屆任期內做過的最重要的事,但卻是“她作為一個市長做出的最具有個人意義的事,是休斯敦向前發展的重要一步”。
法令內容以及帕克市長推動這一法令的方式引起了諸多爭議,特別是其中准許變性居民不受歧視地選擇廁所一條,在宗教團體和保守派等反對者中引發了軒然大波,許多人呼籲市長及議員收回這一法令。
對這項法令投了反對票的休斯敦市議員庫伯什(Michael Kubosh)表示,法令顯然存在許多缺陷,且通過的過程極不透明。他盡了最大的努力來阻止或延期這項法令,但帕克市長操縱了全部過程。
反對者目前已經啓動廢止行動,他們必須在30天內收集18000個請願簽名或爭取到10%的選票,才能在11月的選舉中對該法令重新投票。
在過去,休斯敦選民曾於1985年和2001年兩次否決了對同性戀者的保護和福利。
儘管帕克的重點是保護LGBT羣體(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但這項法案實際上名為《平等權利法案》,包含了對種族、膚色、國籍、年齡、宗教、婚姻、殘疾、遺傳信息等方面的歧視保護,上述爭議內容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這使得反對者將很難收集到他們所需要的抵制意見。“18000個簽名的門檻並不高,但反對者想要做到這一點也很困難,”帕克説,“他們總不能公開説‘我們只想把同性戀排除出去’。他們需要反對整個法案,但是法案是保護所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