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邪教滲透港台:靠末日謠言蠱惑信眾
山東招遠命案發生後,邪教組織“全能神”的內幕逐漸曝光。它不但在大陸各省建有分支,而且早已滲透台灣和香港地區。

據香港《明報》去年11月報道,全能神教會的傳教街站遍佈全港。該報記者曾接觸在柴灣市政大樓對面的街站,其中一名婦人(左二)向記者索取電話號碼,並即場致電確認號碼真偽。
靠末日謠言吸納信眾
台灣《聯合報》3日披露稱,“全能神”在香港主要集中在屯門、元朗一帶,台灣則主要分佈在桃園。星島環球網3日稱,1995年11月,大陸政府確定“全能神”為邪教後,該組織走到境外,近年更將魔爪延伸至香港及台灣。2012年年底,“全能神”信徒趁所謂瑪雅人預言“世界末日”散播謠言,自去年開始,他們又開始假借基督教名義經常在台灣媒體上刊登廣告。據觀察者網今早報道,前“立委”陳文茜微博稱,台《聯合報》3日整版刊登“全能神”邪教廣告。陳文茜評論稱:“對招遠之事,沒有半個字,沒有一點仁慈。”

台《聯合報》昨日刊登一版半“全能神”邪教廣告
有台灣教會長老透露,該組織已經滲透到教會內。台灣中壢某教會的長老説,被拉入“全能神”的人已經無法勸回。為正視聽,台灣基督教界去年破天荒地召開聯合會議 ,首度發表聯合聲明,並在《聯合報》和《中國時報》等六大報上刊登全版廣告。聲明稱,“全能神”的言論是屬於違反《聖經》的異端,呼籲台灣民眾及教會切勿參與其任何活動或與他們聯結。
“全能神”近年也是靠“末日謠言”大肆在香港吸納信眾,活躍在天水圍、元朗、將軍澳、觀塘和葵青等地區。香港《星島日報》曾披露稱,他們的信眾據傳有2000人。香港關注新興宗教的團體——“新興宗教關注小組”總幹事楊子聰説,“全能神”派出至少數十名信眾“潛伏”在全港教會,親近教會領袖和心靈脆弱的教友,並利用教友與弟兄、牧師之間的矛盾挑撥離間,再派其他人遊説教友改信“全能神”。此外,他們還加強對香港屋邨普通百姓的滲透。觀塘秀茂坪邨就曾發現有數名女子登門向居民傳教,派發封面印有“2012最後的船票”的教義小冊子,並贈送水果及雞蛋。鑑於“全能神”的猖獗,2012年12月,香港基督教組織“香港宣教會”開除了引誘其他信徒加入邪教的牧師吳燕芬。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學者陳士齊稱,2008年金融海嘯陰霾揮之不去,加上國際社會對“世界末日”的炒作,令“宗教騙徒”趁虛而入,吸納信徒並宣揚各種謬論,達到謀財或其他目的。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擔心已被內地取締的“全能神”會像“法輪功”一樣,在香港建立基地,以此反攻內地。

2012年,香港一個基督教會提醒教眾警惕“東方閃電”(即“全能神”邪教)
邪教很容易在香港滋長
香港是個彙集中西文化的國際城市,不同宗教、種族都可以和睦相處,邪教因此有了更多趁虛而入的空間;只要不犯下刑事罪行,警方也難以監管,所以邪教很容易在香港滋長。像“青龍教”、“天道神教”、“天父的兒女”等早期邪教,因犯下了誘騙婦女“賣肉獻金”等罪惡勾當,最終遭警方介入處理。香港《文匯報》曾披露香港歷史上出現的多宗涉及邪教活動的罪案。1996年9月,香港警方在長沙灣道一帶偵破一個設立神壇誘騙無知婦孺的“青龍教”邪教組織。其教主毛雲龍當時34歲,為運輸散工,涉嫌向無知婦孺灌輸“1999年為世界末日”的消息,入教修道可令全家避過此劫。另一個以女教徒為誘餌引人入教的邪教組織“天父的兒女”是美國人創立的,一度在香港相當活躍,也是中國內地認定的14個邪教之一。1977年至1978年間,“天父的兒女”開始全球性的“釣魚傳道法”,女教徒奉命以自己肉體為誘餌,以引誘男人入教為使命。一份內部數據顯示,單是其中一個月,該邪教全球女教徒就曾釣過5000多名不同階層的男人,女教徒更以此作為比賽,選出與最多男人性交的“女漁夫”。1981年,“天父的兒女”受到香港警方監視,包括其亞洲區總舵主在內的多名教徒被驅離境,其後該教將基地轉往澳門。
台灣邪教多次犯事
台灣的情況與香港類似,各種宗教和教派都可以自由傳播,包括邪教。一些政客為了拉攏選票,甚至讓個別邪教就地合法。正因為如此,台灣社會經常出現與邪教有關的刑事案件。
2001年11月,來自韓國的邪教“攝理教”入侵島內校園,上百名台大、政大和中央大學的女生慘遭教主誘姦。據悉,“攝理教”主要吸收大學高材生,如果長得不夠漂亮,連入會的資格都沒有。最荒唐的是,該教的信徒必須遵守與教主發生性關係的教規。由於該教派只吸收成年教徒,一出事就改名,警方無可奈何。2011年,“同修會”假借宗教之名斂財、凌虐信徒,被島內媒體曝光。被害人透露,“同修會”教規相當嚴,違者被掌嘴、毆打,甚至被剝光衣服用藤條抽打,或被剝光衣服後丟在荒郊野外。2013年12月,彰化縣一名黃姓女子因沉迷“日月明功”虐死18歲的兒子。“日月明功”由陳巧明創立,信徒在課堂上常被要求自我檢討,甚至互扇巴掌。黃姓女子的女兒稱,她母親就是因為受到“日月明功”批鬥氛圍的影響性情大變,脾氣暴躁且激進,影響家庭關係。
在港台地區還有“法輪功”。香港《大公報》的報道稱,被中央政府定性為邪教而遭取締的“法輪功”利用香港與內地法律的差異,十多年來一直在香港明目張膽地活動,在全港十多個地點設立街站宣傳反中信息。但調查發現,該組織在港信徒很少,估計連核心成員在內不多於200人,“邪教反中亂港的日常運作,全靠一幫來自台灣的僱傭兵”。文章還説,香港一些親台仇共團體通過各種各樣手法支持邪教,如“港獨”團體“調理農務蘭花系”主席馬建賢便長期在“法輪功”的免費報紙登廣告。

“法輪功”十多年來在全港十多個地點設立街站宣傳反中信息,但因沒有《反邪教法》,香港政府對其無可奈何
而邪教能在香港滋長,與香港沒有《反邪教法》關係密切。大律師陸偉雄稱,教派必須有從事違反香港刑法的活動,如觸犯傷人罪、詐騙罪以及非法性交罪,才能將邪教分子繩之以法。而“法輪功”雖然長期擺設街站宣傳,但因為並未觸犯刑事法例,香港法律對他們無可奈何。2001年,香港政府欲效仿外國制定《反邪教法》,但遭到反對派立法議員的猛烈攻擊,最終告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