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靜省審判反華騷亂嫌犯 2人獲刑最高被判2年半
隨着越南暴力打砸中資企業事件的平息,越方對騷亂中犯罪嫌疑人的審判工作也逐步開始。據越南通訊社10日報道,越南河靜省人民法院當天開庭審判在今年5月14日騷亂中盜竊財產的兩名嫌犯,兩人分別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和2年半。
2014年5月14日,越南部分過激民眾藉口中國在西沙羣島的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侵犯”了越南主權,掀起了大規模“排華”行動。數千越南不法分子在河靜省各主要外國投資區,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在越企業進行打砸搶燒,殘酷殺害4名並打傷300多名中國在越公民,並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越南當地反華分子打砸工業園區
事發後,越南南部平陽省法院5月25日公開審理了兩名參與該省5月13日騷亂的犯罪嫌疑人,並分別判處兩人三年和一年有期徒刑;河靜省人民法院也在10日開庭審理了參與該省騷亂的嫌犯。據越通社報道,共有31人涉嫌參與了河靜省永安經濟區騷亂,被河靜省公安廳以“擾亂公共秩序”、“盜竊”和“毀壞財產”等罪名依法起訴和刑事拘留。10日是法院對這些涉案分子進行的首批審判。
根據河靜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兩名嫌犯分別叫黎仲秀(1992年出生)和盧明仲(1989年出生),都來自河靜省以北的義安省新奇縣,兩人也同時在一家當地台資企業興業和泰股份公司工作。在2014年5月14日的騷亂中,當地台資企業遭到反華暴徒襲擊,而黎仲秀和盧明仲則被控乘亂盜竊興業和泰股份公司的一台發電機、一台焊機、一台剪鐵機、兩個手機,財產總價值約為1039萬越盾(約合495美元)。

審判現場
經審判委員會討論之後,越南河靜省人民法院宣佈判處黎仲秀有期徒刑30個月,盧明仲有期徒刑24個月。
報道説,目前河靜省有關機構正加緊對案件展開調查,將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嚴懲,以震懾和教育其他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