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哲:一起震驚加拿大的交通事故
網絡抵制、電話騷擾,甚至安全威脅,在今年的玉林荔枝狗肉節到來之際,由諸多公眾人物領銜的“愛狗保衞戰”愈演愈烈。只是在抵制聲中,狗肉價格居然創下新高,不為人知的玉林也名揚海外,怎麼看,愛狗人士這一局都像是幫對手打了廣告。
這並不意外。細究起來,愛狗者近年的“業績”毫不突出,大約只有高速路上攔截運狗車輛取得些實際效果。
本來還想説説高速救狗中,愛狗者如何與狗販討價還價,事後疑似前往野味餐廳聚餐,拖欠寵物醫院費用等等軼事。但一則國外社會新聞,打斷了筆者的思緒。
據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站6月20日報道,加拿大蒙特利爾一名25歲的女子Emma Czornobaj為“避讓過路鴨子”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導致嚴重追尾事故,造成一對騎摩托的父女喪生。當地陪審團近日做出判決,這名女子過失殺人罪成立,最高可面臨終身監禁的嚴厲懲罰。

加拿大蒙特利爾一名25歲的女子Emma Czornobaj為“避讓過路鴨子”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導致嚴重追尾事故
毫無疑問,願意停車給鴨子讓路的Emma絕對是愛狗人士眼中的志同道合者。倘若事件不是在高速上,沒有誘發交通事故,這個在不少動物保護組織的公益廣告中出現過的場景我們都似曾相識。
然而,當一羣鴨子過馬路的權利與一對人類父女的行車安全發生衝突時,法律作出了最自然的選擇。
不可否認,在激進愛狗者攔下的狗販中,既有證照齊全的,也有一些非法經營者。對於攔截後者,有些人或許至今仍認為是“偉光正”的,不僅遂了愛狗的私願,還捍衞了法律。
但加拿大的這起事件,給我們每個人敲響了警鐘:愛動物是有邊界的,最起碼的邊界就是法律。即便是以保護自然、熱愛動物聞名的加拿大人,也用最鮮明的方式表示:愛動物,不是豁免罪行的理由。

停車讓路也不能“玩命”
可以有愛狗的自由,但能有阻止他人吃狗的自由嗎?
可以有宣傳不吃狗的自由,但能有傳播“吃狗肉易得狂犬病”謠言的自由嗎?
可以有不參加狗肉節的自由,但能有抹黑合法商户、阻礙其正常經營的自由嗎?
可以有自己不吃狗的自由,但能有對食客動粗的自由嗎?
以“狗是人類的朋友”、“動物是人類的朋友”為由,將吃狗肉視為吃“朋友”這一推理過程,事實上偷換了“朋友”的概念,也攪亂了“人類”與“動物”的概念。某些愛狗者不懂概念,但法官們顯然懂——鴨命不能償人命。
沒有邊界的自由是最大的不自由,同樣,“愛”如果失去理性邊界,帶來的也不會只是善意與美好。警鐘在蒙特利爾響起,如果換作是繁忙的中國高速,付出的代價不知道會增加多少倍!
無論是玉林狗肉節引發的爭論還是蒙特利爾法庭上的裁決,都沒有人反對給予動物合理的尊重,沒有人鼓吹虐待動物,人們反對的只是以愛動物的名義,對人類合法權益的侵犯。
愛動物,究竟應該愛多深?或許每個人的答案不盡相同,但是,以熱愛動物為名侵犯法律和人類的正當權利,甚至威脅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恐怕才是對生命最大的不尊重。
人對動物的情感與人類本身的理性並非無法平衡。玉林狗肉節的食客們,想必絕大多數也反對盜狗、反對虐殺,甚至也會有人在家養狗。循着加拿大事件血的教訓,每個人不妨都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心中的情理法是否失衡。
加拿大蒙特利爾一名25歲的女子Emma Czornobaj為“避讓過路鴨子”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導致嚴重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