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涉恐通緝犯潛逃深圳當晚被抓 舉報人獲重獎
深圳警方昨日(9日)發佈消息稱,根據《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舉報涉恐線索實施重獎的通告》相關規定,警方對提供線索、協助抓獲涉恐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市民鄭某某發放了獎金。舉報人的身份及獎勵金額均保密。

嫌疑人為新疆警方通緝人員,潛逃至深圳當晚被抓獲。(資料圖)
據悉,該犯罪嫌疑人為新疆警方所通緝。該嫌疑人於6月下旬潛逃至深圳,當晚即經市民舉報被警方抓獲。這也成為了深圳首宗因舉報涉恐線索而獲獎的案例。
6月16日,深圳警方面向全市發佈了《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舉報涉恐線索實施重獎的通告》,明確市民舉報涉恐線索的方式、獎勵標準、獎金領取、舉報人權利義務等相關內容,該通告不但明確了從2000元至50萬元不等的獎勵標準和具體情形,還首次提出了獎勵實行上不封頂,對於舉報人提供的涉恐線索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獎勵金額不設上限,以此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類涉恐違法犯罪線索。
《通告》發佈後,市民羣眾舉報涉恐類線索的積極性明顯提升。深圳警方表示,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提供線索的市民進行獎勵,希望更多的市民積極提供涉恐線索,全力推進全民反恐大格局的建設,增強城市反恐防恐能力,確保深圳社會治安平穩有序。

深圳公安昨日發佈微博
舉報涉恐活動 獎勵上不封頂
一般給予2000元至50萬元獎勵
6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發佈《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舉報涉恐線索實施重獎的通告》,對市民舉報涉恐線索的方式、獎勵標準、獎金領取、舉報人權利義務等相關內容進行了明確。
據瞭解,涉恐線索主要包括涉及組織、策劃、實施或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等情況的線索,以及其他與涉恐活動相關的可疑人、事、物、車等線索。警方將按照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在涉恐案(事)件查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及相關涉恐案(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況,對舉報人給予2000元至5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於舉報人提供的涉恐線索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獎勵金額不設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