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對付“村霸”靠什麼?
近日,河北省泊頭市侯落鴉村侯志強被村民鄭潮軍打死一事,被媒體報道後,在坊間和網上引發熱議。侯志強是村莊裏的“村霸”,除了毆打、敲詐村民,還用暴力威懾村委會選舉,以近全票當選村主任。侯落鴉村所在的鎮政府竟稱此人“得人心”。人們不免驚歎,在當前法治社會,“村霸”何以重現江湖?
其實,像“村霸”這樣的狠人治村現象並不足為奇,更不是現在才有的事情。它在2000年前後最為嚴重,現在少了很多。
税費改革之前的狠人治村現象,源於當時農業税費沉重,農民難以承受,農村的貧困户和釘子户越來越交不起或不願意交農業税費,他們的行為不斷被其他農户效仿和複製,使得農業税費徵收成為基層政府的第一大難事。也因此激化了基層政府與農民的矛盾。但是再難,基層政府也必須完成農業税費。怎麼辦?為了按時完成農業税費,首先必須治理農村釘子户,釘子户都交了,其他農户就效仿的對象了,就會上繳税費。由基層政府直接對釘子户進行暴力打擊和治理,容易激化矛盾,引起農民的反抗。於是,擁有暴力的農村狠人就可能被基層政府選中,被安排選舉為村主任或村支書,並默許他們謀取税費外收入。這些人當了村幹部後,就可以通過暴力威脅或直接使用暴力向農民收取税費,基層政府的税費任務也就容易完成。這説明狠人治村是體制性的必然選擇,它成了農村税費最重的那段時期的普遍現象。在狠人收取税費的過程中,農民被打死,或被逼自殺不是孤立的事件。税費沉重,狠人治村,使得農村社會的幹羣矛盾、黨羣矛盾越來越深刻,最終倒逼了農村税費改革和取消農業税。

鄭立海身旁的菜地裏,村長侯志強被打死。
取消農業税後,基層政府不再有收取税費的任務,也沒有動力默許、鼓勵狠人治村,農村幹羣矛盾緩和。同時,國家對基層政府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弱化了基層政府權力,這使得基層政府對農村的管理、監管和控制力減弱,農村出現了權力真空。這個真空就有可能被農村狠人來填補。農業税費取消了,並不等於農村就沒有事情可以做了,農村公共事務中仍然會出現釘子户、上訪户、搭便車者、反對力量等消極因素。如何消除這些消極因素,以順利完成公共事務,仍然是基層政府要面對的事情。在基層政府沒有權力和能力直接消除這些因素時,狠人治村也就應運而生。顯然,這種狠人治村的邏輯,延續了税費時代的村治邏輯,它在公共建設比較多、矛盾凸顯的村莊較為凸顯。
當前狠人治村在利益密集型的村莊也較為普遍。利益密集型村莊包括三種類型,一是諸如礦產、水面、森林等自然資源較為豐厚的村莊,二是正在進行土地開發的村莊,三是有着大量國家轉移支付資源的村莊。這三類村莊都要面臨一個資源如何再分配的問題。農村資源的再分配並非在既定規則下展開,而是一個各種力量動員各種資源、運用各種策略參與博弈的過程。資源佔有較多、策略運用空間較大的人就會獲得更多的資源再分配份額,反之則少。資源再分配的博弈為農村狠人提供了機遇,他們會利用自己的暴力性資源與基層幹部結盟,形成新型鄉村利益共同體,共同攫取村莊資源。這類狠人治村必然導致資源再分配的不公平,引起農民的普遍不滿和反抗,從而引發暴力事件。
村民自治和村民選舉為農村狠人上台提供了政治機會。取消農業税後,基層政府不再向農村收取税費,對農村的控制有所鬆散,對村民選舉的干涉減少,這就為真正的村民自治提供了可能。村民選舉講究的是票數,誰的動員能力最強,得到的票數就最多,就最可能當選村幹部。那麼誰的動員能力最強呢?或威望高,或家族大,或資源多,或有狠氣的人,這樣的人就有能力拉更多的票。也就是説,農村狠人可以利用他的暴力拉更多的選票,成為村幹部。
從“村霸”的案例來看,侯志強是農村狠人通過威懾選舉擔任村幹部的典型,擔任村幹部後他能利用自己的狠勁制服村莊中的不聽話者,維護村莊秩序,為派出所和鄉鎮政府分憂,很得後者的賞識。同時,又利用職務便利籠絡基層幹部,結成利益聯盟,穩固其村主任的位置。侯志強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官逼民反”的後果。
應該説,當前村莊治理中的“村霸”現象已較為少見,但也是當前農村治理困境的一種呈現,其核心是,國家如何與千萬分散的小農對接?税費改革前之所以會形成體制性的鄉村利益共同體,以至於“村霸”橫行各地農村,是因為基層政府無法從千萬農户中收取税費,貫徹計劃生育國策,推行各種國家政策,因此,只能依賴於有能力的村幹部,包括有威望的人、惡人、狠人。税費改革後,基層政府失去了對村幹部的體制性以來,他們有消極行政的空間。問題是,資源再分配和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同樣需要解決如何與千萬農户對接起來的問題。某種意義上,税費改革後國家與農民之間的關係也許是變好了,但卻變疏遠了,因此,從基層治理的角度上説,“村霸”現象千萬農户無法組織起來,而基層政府又無法有效回應農民需求的縮影。
總的來説,相較農村税費改革前,“村霸”現象不那麼普遍,但它的出現仍是必然的。它是在國家權力撤出農村、資源下鄉和村民選舉的大背景下,必然形成的農村政治社會秩序與資源再分配秩序。要杜絕狠人治村,就要讓國家權力進村,讓農民感受到國家的存在及其安全感。規範農村資源的再分配,打破攫取資源的利益聯盟,讓農民參與到這個過程中,增加它的公平性,消除農民的不滿。還要規範村民選舉,嚴格把關候選人。
(本文刪節版發表於《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