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稱駐日美軍援助韓軍需日本同意 韓國稱無依據
韓日關係是冷是熱?彷彿不好界定,一方面在歷史問題上,雙方齟齬不斷,一方面,韓日外長將見面,探討為首腦會談鋪路。最近,雙方又為“爭奪”駐日美軍吵了起來。日本首相安倍晉三7月15日聲稱,若朝鮮半島發生突發事件,如想請駐日美軍援助,需要先獲得日本政府的同意,對於這種説法,韓國軍方反駁稱駐日美軍是韓美聯合司令部的後勤基地,駐日美軍應為韓軍提供幫助,韓方不必得到日方的批准。
據韓國《中央日報》消息,安倍當天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上接受眾人之黨議員松澤成文的提問,他稱“韓半島(朝鮮半島——觀察者網注)發生突變事態時,美國海軍陸戰隊會從日本出發”,“但是,這屬於美日之間預先的協商事項,若沒有日本的諒解(即同意),美軍不能前去援助韓國”。日本共同社稱,以《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為根據制定的兩國交換公文規定,出於戰鬥目的使用駐日美軍基地,屬於美日預先協商事項。

安倍15日在日本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接受提問
對此,據韓國《亞洲經濟》16日消息,韓國軍方相關人士表示,這是“沒有根據的説法”,“排除這條新聞的真偽性不談,並沒有證據顯示日本可以介入朝鮮半島發生事端時駐日美軍投入戰鬥與否這一問題”。這位負責人還説,駐日美軍已經為支援後方的軍需和戰鬥力而實現了基地化,如果朝鮮半島發生事端,駐日美軍會根據戰區作戰的軍事戰略而自動投入戰鬥,日本政府無權介入。
據韓聯社的報道,韓國軍方另一位官員也表示,駐日美軍扮演韓美聯合司令(駐韓美軍司令)的後勤基地角色,因此,朝鮮半島發生戰爭時,駐日美軍應為韓軍提供幫助,韓方不必得到日方的批准。
安倍當天還就韓國國內對日本解禁集體自衞權的批判高漲一事,做出了以下回應:“希望能切實得到他們的理解,(日方的措施)是極度受限的。美日韓三國需要密切合作”。他強調將努力消除對日本軍事大國化等方面的擔憂。
對於安倍在回應解禁集體自衞權問題外,有意談及朝鮮半島發生突發事件時駐日美軍的出動程序,韓國《中央日報》援引東京外交人士分析稱,“安倍是想強調日本在韓國安全問題的作用,從而緩解韓國國內對於行使集體自衞權的反感情緒”。這是一種牽制性信息,即“如果我們反對,韓半島發生突變事態時美軍的活動可能受限”。
安倍還就月初臨時內閣會議提出的新“武力行使三條件”中,“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限度”一句作出解釋,他稱“可以根據與日本有着密切關係的他國遭受的武力進攻的規模和形態來進行判斷”。這部分可以解釋為,根據情況的不同,所需的最小限度的武力行使標準也會有所不同。
日本外務大臣岸田文雄也曾在月初聲稱,若朝鮮半島發生突發事件後聯合國軍參與行動,只要滿足“武力行使的新三大條件,自衞隊可以加入聯合國軍,採取集體安全層面的行動”。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日本政府臨時內閣會議7月1日下午通過的決議案推翻了日本歷屆內閣遵守的“自衞權發動三條件”,提出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即:“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為保護國家和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擊”;“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限度”。
另據日本時事通訊社報道,美國和日本15日開始了修訂《美日防衞合作方針(指南)》的協商,協商朝着決定允許日本行使集體自衞權的方向進行。
美軍駐日本基地是1945年美軍佔領日本後建立的,是二戰的產物之一,至今仍是美軍全球戰略中重要一環,基地存續是美日軍事同盟的重要基礎。1951年簽訂了《日美安全保障條約》。該條約規定日本承認美國在日本駐紮陸海空軍;駐日美軍為維護遠東和平與保障日本的安全,應日本請求,可以用武力鎮壓內亂和暴動,以及對付外來的武力攻擊;美軍駐紮日本的條件依照日美兩國間的行政協定執行。1960年又簽訂了《新日美安全保障條約》。該協定額外增加了駐日美軍及軍屬在引發刑事案件,只有“在檢查當局起訴之後”,基地方面方可交出嫌疑犯等特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