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長”被訴殺人未遂 曾於太陽花學運期間下令強制驅離
昨日(30日),台“行政院長”江宜樺因被訴在“太陽花學運”期間“殺人未遂”等罪,到台北地方法院説明,從而成為台灣歷史上第一個以被告身份出庭的“行政院長”。
根據台灣東森新聞網30日報道,今年3月18日開始的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部分學生與民眾闖入台灣“行政院”,於23日遭到強制驅離,數人受傷流血。事後,23名在衝突中受傷的學生與民眾集體向法院上訴,控告下令強制驅離的江宜樺以及“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升勇、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四人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院審理後,破天荒以“殺人罪”被告身份,寄傳票給江宜樺等人,希望他們7月30日出庭。

3月23日晚,台灣警方用水槍驅離佔領“行政院”民眾。

現場民眾躺倒抵抗
由於“行政院長”親自出庭,為避免學生前來抗議,大批維安人員以及轄區警察事先已前往台北法院勘查周邊場地。現場封鎖台北地方檢察院大門車道,並約300名警力在法院內外執勤。
30日14時30分開庭之前,最先出現在法院外的方仰寧同時也是現場維安指揮官,他強調自己尊重司法裁決,一切交給司法;黃升勇隨後趕到,和方仰寧一起巡視法院內維安佈置。他表示這已不是他第一次被告,也不是第一次被告殺人罪,江宜樺和王卓鈞則是一前一後進入法庭,並沒有多説什麼。
本次開庭採取隔離偵訊方式,第一個進入法庭被訊問的是江宜樺。江宜樺當天應訊2個小時,於下午4點半左右離開,趕回“行政院”接見賓客。

同一時間,“台獨”組織“公投盟”的蔡丁貴、“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的陳為廷等六七十人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高喊“踐踏民主、面對審判”、“暴力首謀、江宜樺下台”口號,但並未與江正面對上。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到場聲援
江宜樺曾於2013年12月因“檢察總長”黃世銘泄密案出庭應訊,但當時是證人身份,併成為歷史上首位到法庭作證的“行政院長”,此次他二度出庭的身份則為被告,再次創下歷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