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書記張春賢撰文:實行民族平等的計生政策 降低並穩定生育水平
新疆黨委書記張春賢在7月31日出版的《求是》雜誌上發表署名文章,其中在治理暴恐事件多發的南疆的政策中,提及“實行各民族平等的計劃生育政策,降低並穩定適度生育水平”。
按照現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城鎮漢族居民一對夫妻可生育一個子女,少數民族居民一對夫妻可生育兩個子女。漢族農牧民一對夫妻可生育兩個子女,少數民族農牧民一對夫妻可生育三個子女。
夫妻一方是少數民族的,按少數民族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夫妻一方為城鎮居民的,按城鎮計劃生育規定生育。
據新疆統計局2011年5月6日發佈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全區人口中,漢族人口8746148人,佔總人口的40.1%,各少數民族人口13067186人,佔總人口的59.9%。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1256229人,增長了16.77%;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2097594人,增長了19.12%。

張春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