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判首例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案:被告曾一度否認控罪
涉葛蘭素史克案的英國私人偵探漢弗萊與其妻子虞英曾(美國籍),8日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在經過12個小時的庭審辯論後,法庭於晚11時左右宣判: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漢弗萊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並驅逐出境;其妻以相同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5萬元。這個判決超出此前外界的估計,近日漢弗萊夫婦的兒子哈維在接受《今日美國報》採訪時曾預測,“也許今年9月就可以接我父母回家”。

庭審現場
庭審視頻片段
**這是首起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偉8日對《環球時報》説,這只是一個個案,很難從中得出趨勢性結論,但這一案件的審判勢必會對在華外資企業形成警示作用,他們將體會到今後在中國的營業需要更加守法。
當天庭審於9時30分開始,《環球時報》記者8時30分到達上海一中院時,發現已經有不少媒體同行在法院門口等候,其中外國媒體至少有十幾家。一中院有旁聽席48席,因為當天駐上海的英國和美國總領館都派了一些工作人員過來,僅有少數幾家國內媒體獲許進入庭審現場。其他媒體記者則被安排在法院的微博直播室看現場直播。上海一中院官方微博也對審訊進行文字及圖片直播。
法院宣讀起訴書指兩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200餘條,情節嚴重。起訴書指出,兩人在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利用在上海註冊的公司,接受境內外客户委託,對多家公司或個人進行“背景調查”,按每條人民幣800元至2000元不等價格,向他人購買公民户籍、出入境記錄、移動電話通話記錄等信息,製作“調查報告”後賣給委託客户。
公訴人當庭出示的多組證據顯示,漢弗萊、虞英曾獲得公民個人信息的手段中,除了非法向他人購買,還有其他五花八門的非法手段——在代號為“黑刺李”“丑角”“鵝”的一個個調查項目中,他們或使用跟蹤、監控等手段,或冒充公司員工、客户、投資者甚至快遞員的身份秘密走訪、偷拍。漢弗萊、虞英曾的供述顯示,其客户主要為在華大型跨國公司,包括製造業企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涉及16個國家。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漢弗萊夫婦之前曾受僱於英國醫藥企業葛蘭素史克作商業偵探,調查該企業行賄案舉報人信息,2013年8月在中國被捕。英媒認為,此案對葛蘭素史克在華賄賂調查起到關鍵作用。
8日庭審當天,漢弗萊夫婦一度否認控罪,並屢屢推翻過去的供詞。漢弗萊表示,公安人員對他的話作了曲解,他並未説自己存在僥倖心理。虞英曾辯稱,“我知道這是灰色地帶,但我不知道2009年新的法律頒佈後這是違法的”。
由於庭辯激烈,加上翻譯延長了時間,當天的庭審一直持續到晚上10時左右。最終,漢弗萊對起訴事實表示無疑異,其妻對部分事實表示無疑異。漢弗萊在最後陳述中表示,“我們不瞭解2009年刑法修正案,被捕以後才知道。我們希望遵守法律,但我們不知道業務中的一部分根據刑事法律規定是不允許的。我和妻子仍然熱愛、尊重中國。我的兒子今天來旁聽,我教育他繼續熱愛、尊重中國。我們也會繼續積極對社會做貢獻”,“我為我們的所作所為進行道歉。”
《華爾街日報》8日報道稱,葛蘭素史克曾聘請漢弗萊夫婦調查該公司中國高管性愛視頻事件。葛蘭素史克發言人本月早些時候表示,視頻是“在他並未知情和同意的情況下”拍攝的。而英國《金融時報》稱,一份漢弗萊在獄中的口述表明,當他對舉報人的背景調查結束後,葛蘭素史克才向他透露細節。他表示,當時意識到可能上當了,而那些指控似乎是有根據的。哈維對《泰晤士報》表示,相信自己父母是被葛蘭素史克的信息誤導。葛蘭素史克發言人則拒絕對這起審判發表評論。
《泰晤士報》説,這次庭審相信會對葛蘭素史克在華業務發展產生影響,也會影響其他外資公司對在中國這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內發展的看法。
沈偉對《環球時報》記者説,外資在中國的作用一直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外資在改善公司治理、重視法治、遵守國際規範方面,會帶來一些正面作用。但另一方面,外資到中國後有一個本土化的運作,因為它需要適應本土市場的需要和挑戰。於是也帶來諸如行賄、貪腐等負面作用,近年來我們也都看到,在中國的外企在環保、衞生標準方面往往不像它們在國外那麼嚴格,連美國國會都曾批評“美國企業在中國沒有有效地保護勞工”。對此案的審理表明,外資的這些負面因素越來越被我國法律部門所認知。反映中國從之前只是重視經濟增長路徑,逐漸轉變為更重視法治、重視平等競爭。沈偉説,這才是本案向各國在華企業傳遞出的最重要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