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張昕竹違紀被解聘:媒體稱其收高通600萬好處費
近日,針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張昕竹被解聘事件,經濟觀察網從相關部門獨家獲悉,在國家發改委對美國高通公司進行反壟斷調查期間,發現張昕竹收受了高通公司提供的“600萬”資金,多次為高通公司辯護,併為高通公司編寫了一份厚達幾百頁的報告文件。
今天(13日),張昕竹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否認收了高通600萬。張昕竹承認曾為高通提供過諮詢,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亦曾就此事要求他寫檢查。但張昕竹稱自己的行為並不違反工作規定,亦不涉及利益衝突,因當時對高通發起反壟斷調查的發改委相關機構並未來徵詢其意見。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有關部門對張新竹被解聘一事已進行回應: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身份受聘於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工作紀律。

一位來自相關部門參與調查張昕竹事件的官員對經濟觀察網透露,目前尚不清楚高通公司為張昕竹提供的600萬是美元還是人民幣,但可以肯定他們之間有資金往來。
這一線索被“肯定”後,國家發改委通過相關程序,建議撤銷張昕竹所擔任的中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資詢組專家的身份,並建議中國社科院對張昕竹除名。國家發改委的一名副局長此前已經親自到中國社科院通報了上述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此外,國家發改委還向張昕竹兼職的兩所高校通報了情況,並建議除名。
張昕竹是中國社科院研究員,他曾參與起草中國的《反壟斷法》。2014年2月,國家發改委宣佈對高通公司進行發壟斷調查,此後高通全球總裁先後至少三次赴國家發改委溝通,其中一次,高通公司向國家發改委提交了一份研究報告,報告的起草人正是張昕竹。
中新網記者13日得到一份《關於高通許可定價的經濟學證據——全球經濟學集團白皮書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高通案件提交的相關報告》,該報告的第二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證實,高通公司總裁第二次到發改委與反壟斷局溝通時遞交了該份報告。
據瞭解,高通公司當日特意提醒發改委反壟斷局,該份報告其中一名作者為國務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專家張昕竹。值得注意的是,該次見面時間為2014年5月8日,但遞交的該報告,表明的日期為2014年5月9日。
張昕竹還曾將這份報告的一部分發表在了國家發改委價格系統的核心期刊《中國物價》上。8月13日,經濟觀察網在《中國物價》上查到了一篇張昕竹和另一個兩人聯合署名的文章《反壟斷法規制不公平定價的國際經驗與啓示》,張是第三作者,文章稱,“大量的實證研究表明,由於創新活動是經濟增長和社會福利的源泉,各國在不公平定價案例的選擇以及認定上極為謹慎”,“全球司法和反壟斷執法對不公平定價案件所採用的方法與現代中國的經濟政策是相一致的”。
觀察者網此前曾報道,2013年12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證實,該機構已正式對高通公司涉嫌壟斷展開立案調查。隨後高通負責人曾三次到中國就此事與發改委溝通。知情人士表示,高通希望通過這份以官方專家組成員名義背書的報告,證明中方調查機構自相矛盾。

高通全球首席執行長(CEO)史蒂夫·莫倫科夫
解聘並非因為外企説話
觀察者網此前曾報道,張昕竹曾自辯稱,被解聘的原因是為外企説話,今日(13日)中新網援引知情人士回應稱,對張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於其為誰説了話,而是他利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的身份,從事了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
資料顯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工作規則》第三章工作紀律中,第十三條規定了專家諮詢組成員工作守則,其中第(三)項明確規定:“維護專家諮詢組的聲譽,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利益衝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諮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並規定了對違反工作守則的專家諮詢組成員,予以通報批評、告誡乃至解聘。
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於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上述工作紀律。
他強調,張昕竹作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的成員,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三家反壟斷執法部門的任何意見建議,都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過被調查對象轉遞。
這位知情人士指出,高通公司本身擁有龐大的律師團隊,其聘請張昕竹為其出具相關報告,主要是為了利用張昕竹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身份。
有觀察人士稱,有關解聘消息這個時候釋放,或許意味着高通涉嫌壟斷案的調查已進入尾聲。
截至發稿,記者數次撥打張昕竹電話,均無人接聽。另悉,高通公司總裁近日還將赴國家發改委就反壟斷調查一事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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