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最後陳述:我的人生觀有很大問題 “炒醜”是為了迎合網民
郭美美幕後推手“立二拆四”今日受審,他在法庭上自述道:我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有很大問題;“炒醜”是為迎合網民重口味;怎麼判都接受,希望能迴歸社會。案件將擇期宣判。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今天下午17時許,“立二拆四"楊秀宇及其公司被控非法經營罪審理結束。
在長達幾個小時的質證後,爾瑪天仙公司的辯護人做無罪辯護,楊秀宇、盧梅辯護人做罪輕辯護。
楊的辯護人稱,楊秀宇犯罪時尚未出台相關司法解釋,其炒作之前曾諮詢律師,律師説沒有禁止性規定,“法無禁止即可為”,他才實施的,並對指控數額提出異議;盧的辯護人則認為在立法滯後情況下,使盧梅對違法行為認知產生難度,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小,且系從犯,建議對盧梅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由於證據多、質證環節複雜,該案進行到下午17時許結束,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立二拆四"最後陳述:
首先感謝法庭給我在這裏充分表達自己觀點的機會,認罪的機會,在被捕近一年裏,我每天都在反思,都在思考自己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這一年來壓力也很大,開始對自己到底錯在哪裏我不是很清楚,以前老覺得我做的事情是屬於策劃新聞,新聞策劃和策劃新聞是記者的道德規範和操守,我不是記者,只是普通網民。
在看守所,我剛進去的時候心理很忐忑。在關押期間,我的管教跟我聊了很多,瞭解我的案情,和我生活上思想上關心我,我一開始很困惑,但慢慢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到了檢察院,檢察官多次提訊我,開始我真覺得我沒有違法,沒有犯罪,努力為自己找道德的支撐點,但是隨着一步步的教育,我真的深刻認識到自己錯到哪裏,製造了虛假信息,假的就是假的,到哪裏都説不過去。
庭審現場:右起分別為"立二拆四"楊秀宇、盧梅。
我感謝律師站在我的角度為我辯護,但今天我不想站在自己的角度辯護,我站在這裏想真正認識自己的錯誤。首先我的行為本身是一個虛假的製造信息的行為,而且我是以營利為目的。
每個網民都是信息的消費者,製造信息應該有一個記者的道德操守一樣,我深刻的認識了,社會需要一個真實的信息來構成,而我這種行為的的確確給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造成了一個傷害。
我曾經自認自己是一個很有創意的策劃人,但我忽略了創意必須是真實的,我覺得真實在今天在網絡和現實中也很重要,我希望將來我回歸社會的時候一切以真實存在,我有一技之長為社會創造一些正能量的,有價值有意義的社會觀。
我在羈押前人生觀和世界觀有很大問題,在這一年中我深刻反思,謝謝檢察官跟我説過的這些話,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希望迴歸社會,無論法庭怎麼判我都會接受,努力改正自己的錯誤爭取早日迴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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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14日電(“新華視點”記者塗銘、盧國強)“乾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北京車展最美清潔工”……這些曾在網上引起強烈反響的新聞事件,最終被證實都是“純人工”炒作而起。
8月14日,這一系列“鬧劇”的幕後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站到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而隨着楊秀宇和秦志暉——網名“秦火火”等一系列案件的審理,一個由表演者、圍觀者和網絡推手共同打造的“審醜”產業鏈條也逐漸浮出水面。
公司化“運作”網絡新聞事件一些新聞每起收費近20萬元
8日上午9時許,楊秀宇和他曾經的下屬盧梅被帶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二層大法庭受審,二人都被檢方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一同被起訴的還有楊秀宇經營的兩家公司--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被楊秀宇證實為“兩個公司、一套人馬”。
起訴書共涉及7起指控事實,除了為多家企業提供有償刪除互聯網負面信息服務外,楊秀宇還被指控策劃炒作了數起網絡新聞事件,包括網絡上流傳甚廣的“乾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等事件。
檢方指控,2011年10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天仙公司與北京續風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旗下畫家安某某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安排安某某着僧服與兩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區後海登船,並在船中引發船體晃動,楊秀宇拍攝視頻後將該視頻以名為“僧人船震”的新聞事件上傳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注,以達到炒作畫家安某某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人民幣17萬餘元。2012年4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天仙公司與凱撒旅遊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奧運奢華遊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888萬元包機去倫敦看奧運會開幕式”旅遊項目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並選擇女模特巫某——別名“楊紫璐”,假扮炫富女,楊秀宇拍攝相關圖片,利用暱稱為“楊紫璐”的個人微博賬號在互聯網上陸續發佈“乾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等虛假信息,引發網民關注,以達到炒作該公司奧運奢華遊項目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人民幣19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爾瑪天仙公司和楊秀宇在明知是虛假信息的情況下仍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楊秀宇當庭自願認罪,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
而根據楊秀宇之前的供述,曾經在網絡上引發巨大爭議的“幹露露浴室徵婚門”“郭美美炫富”等事件,他都是其中的幕後推手。
從“炒美”轉向“炒醜” 稱為迎合網民重口味
事實上,除了炒作“乾爹”“炫富”“船震”等話題,“立二拆四”之前也曾策劃炒作過他所謂的“正能量”事件。
檢方指控,2008年4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公司與奧美世紀(北京)廣告有限公司簽訂推廣合同,約定為長豐汽車公司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僱傭於某(女,24歲)在2008年北京車展期間假扮清潔工對長豐汽車站台進行清掃工作,並拍攝圖片後以名為“最美清潔工”的新聞事件上傳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注,以達到炒作長豐汽車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奧美公司支付的2.5萬元人民幣。
在庭審中,楊秀宇稱,這組後來被各大網站廣泛發出的照片完全是他個人策劃,當時車展上名為“清潔工”的女孩,只是一個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報酬是一天200元,拍攝者是他本人,圖片和文字內容也是由他發佈。
在此前的供述中,楊秀宇稱,起初他的炒作還是追尋“正能量”,例如炒作“天仙妹妹”“最美清潔工”等,但後來發現網民的口味“越來越重”,為了迎合部分網民的審醜趣味,便開始策劃炒作郭美美、幹露露、楊紫璐等一系列的炫富事件。
庭審中,在被問及“僧人後海船震門”事件時,楊秀宇毫不避諱,“當時續風堂找到我,讓我幫着炒他們的畫家安某某,我就策劃了一個故事,讓他以和尚的身份出現,網絡上流行‘車震’,我就策劃了‘船震’,視頻發出去後,再讓畫家來起訴全體網民,達到讓網民關注的目的。”
然而,楊秀宇這樣的“勁爆”策劃雖然讓當事人賺足了眼球,但網絡上連篇累牘的負面評價也讓當事人有些“吃不消”。庭審中出示的安某某、“楊紫璐”的證言顯示,二人均因名譽受損對楊秀宇的“策劃”不滿。楊秀宇則表示,“楊紫璐”證言虛假,與事實不符。
最鼎盛時僅北京公司就近50人斬斷不良產業鏈需提高違法成本
自從全國範圍的打擊網絡謠言活動開展以來,“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一批虛假網絡信息的“推手”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理,而隨着案情的披露,一個靠虛假、低俗信息吸引眼球進而為相關企業、個人推廣品牌的“審醜”產業鏈也浮出水面。
在“立二拆四”案中,這個“產業鏈”脈絡清晰:在產業鏈的上游,是一些對品牌推廣有需求的企業或個人;產業鏈的中游是部分公關公司;產業鏈的下游則是“立二拆四”“秦火火”等職業“推手”,以及一些渴望成名的模特、藝人等。
在庭審中,在被問及“乾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事件時,楊秀宇坦承,當時旅遊公司找到他讓他策劃推廣“奧運奢華遊”,他説傳統的策劃方式難以達到效果,就得靠“網絡炒作”,隨後這起包含“888萬”“乾爹”“包機”等一系列奪人眼球字眼的虛假新聞事件橫空出世。
這樣的產業鏈也成就了曾經在國內紅極一時的“爾瑪”品牌。楊秀宇之前曾供述,爾瑪公司最鼎盛的時期,僅北京公司就接近50人,下設視頻部、文案部、媒介部、商務部、客户部等,年毛收入達到千萬元級別。
“既有表演者又有觀看者,既迎合了表演者的表演慾,又滿足了觀看者的獵奇欲。這種策劃滿足了少數人的‘審醜’欲,引發了高關注,讓一些急切推廣品牌的企業、個人對這些推手趨之若鶩,既敗壞了行業生態,也助長了這種不正之風。”一位公關界的業內人士對此痛心疾首。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易勝華表示,在目前相關法律並不完善的情況下,除了司法手段對這樣的“審醜”產業鏈進行規制外,建議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加以規制,提高一些利用“審醜”牟利的違法成本,從而斬斷這樣的不良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