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企業反壟斷寶馬一4S店被罰15萬 被指力度太輕
8月13日,湖北省物價局對4家寶馬4S店進行處罰,總金額162.67萬元。這是今年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以來,對汽車經銷企業開出的第一張罰單。4家店裏最低被罰15萬元,不及一輛寶馬車的售價。

BMW 6系展車
觀察者網搜索寶馬官方網站,最便宜的1系運動型兩廂轎車基礎售價為24.2萬元。這次“撓癢癢式”的處罰引起了很多人的質疑,專欄作家餘豐慧表示,《反壟斷法》對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行為的行政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餘豐慧進一步説,作為市場經濟一分子的企業無論在哪個地區、哪個國家違背遊戲規則就必須受到懲罰。一個外資企業、世界企業巨頭的身份不是護身符。
餘豐慧説,此次開出反汽車壟斷以來的首張罰單,或標誌着這輪反外企在華壟斷由調查階段進入到了處罰階段,值得期待。企業壟斷行為在歐美都是罰款最重的。美國對微軟涉嫌壟斷行為先後罰款數十億美元,歐盟對微軟罰款開出的罰金總額超過20億歐元,這很值得借鑑。
湖北省物價局對寶馬的處罰是針對武漢4家寶馬4S店協商統一收取PDI檢測費(俗稱新車檢測費),這構成了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
餘豐慧説,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建設資金匱乏,市場極度不完善,為了吸引外資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土地出讓、税收、信貸等優惠政策。那個階段是必要的。不過,今天與這個時代已經格格不入了,再享受這種超國民待遇不僅對國內企業是嚴重的不公,而且還破壞了市場經濟規則。比如:外企巨頭們在中國銷售的商品價格遠遠高於全球其他市場,任意宰割中國消費者,並且在汽車、軟件、通訊設備上的涉嫌壟斷市場、壟斷價格,是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