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上半年公車拍賣成交額增八成 公車改革顯成效
“根據商務部全國拍賣信息管理系統的統計,由於全國公車改革步伐明顯加快,各地公車拍賣數量明顯增加。今年上半年,全國機動車拍賣業務同比大幅度增長44.3%,成交額為35.7億元。” 在今天上午召開的商務部新聞發佈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公佈了我國上半年公車拍賣的情況。
當中,政府委託的車輛拍賣業務增長非常明顯。上半年政府委託機動車拍賣共成交11.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億元,增幅為79.4%。沈丹陽説,這5億元基本上是各地公車改革帶來的公車拍賣的成交額。
實際上,自2011年以來,隨着温州、上海等地車改政策陸續出台,公車拍賣業務一直在持續上升,從2011年到2014年6月,全國政府委託的機動車拍賣業務成交額共46.6億元,其中上海、山東、廣東、浙江、內蒙古這5個省份的成交最多,共成交20.2億元,佔近三年多來政府委託機動車成交額的43.3%。
沈丹陽表示,作為拍賣行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引導拍賣企業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在全國公車改革中發揮拍賣的“公開、公平、公正”作用。沈丹陽進一步公佈了商務部接下來的三個具體想法:一是加強市場監管,要求拍賣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合法運營,防止沒有拍賣資質企業違法開展各類競價業務,擾亂秩序。二是規範業務流程,保障服務品質,引導拍賣企業參照《機動車拍賣規程》等行業標準,明確操作流程,規範業務操作。三是加強業務指導,鼓勵做好網絡拍賣與現場拍賣相結合,加強信息公開透明,確保處置工作的有序和高效。

公車改革已經進入快車道(資料圖)
公車改革方案發布
7月1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佈,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
根據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應力爭基本完成公車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根據方案,原則上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羣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根據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
方案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中央和國家機關每個單位可保留5輛以內機要通信、應急用車。
《方案》明確,改革後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於130%,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