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主犯改判無期 主犯母親、哥哥圍毆證人被控制
時隔8年之久的唐慧女兒被迫賣淫案塵埃落定。兩名主犯周軍輝、秦星均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然而判決當天卻再次發生意外,9月5日下午庭審結束後,在法庭外等待判決結果的證人周蘭蘭遭到圍毆昏迷。
昨天(7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目前被警方控制的兩人為鄧美林和秦軍,分別是強迫唐慧女兒(化名樂樂)賣淫的主犯秦星的母親和哥哥。

目前被警方控制的兩人為鄧美林和秦軍,分別是強迫唐慧女兒賣淫的主犯秦星(圖)的母親和哥哥。
昨天周蘭蘭在家人陪同下來到永州市柳子司法鑑定進行傷情鑑定。結果顯示,周蘭蘭被人用拳腳打傷頭部及全身多處,入院時伴有“意識模糊”症狀。其所受傷為鈍性暴力所致,目前的傷情診斷為腦震盪和頭部、左眼等全身多數軟組織挫傷,被評定為“輕微傷”。
永州市委宣傳部6日晚間發佈的官微顯示,圍毆周蘭蘭的為秦軍、孫培先、鄧美林三人。目前秦、鄧二人已被警方控制,“另一名嫌疑人孫培先警方正在追查其下落”。

周蘭蘭的傷情診斷為腦震盪和頭部、左眼等全身多數軟組織挫傷。
據周蘭蘭回憶,9月5日下午,她和丈夫熊運林在永州市中級法院外等候周軍輝、秦星強迫賣淫、強姦、組織賣淫案的宣判結果。5時許,二人得知結果後離開。在法院不遠的馬路上週被三男一女毆打。“第一個打我的男人給了我一拳後就去追我老公打了。隨後是秦星的媽媽、哥哥還有一個不認識的男人一起把我打昏在地。”周蘭蘭説。
熊運林回憶,“男的都是二三十歲穿黑上衣的小夥子,都不胖。女的有50多歲,很瘦。”根據熊的描述,當時這幾人一邊喊**“誰讓你給他們作證害我女兒的?”**一邊用拳頭猛打周蘭蘭的頭部和胸部。“我並不認識這些人是誰,我老婆説她認識其中兩個,是秦星家人。”熊運林説。

周蘭蘭(中)和丈夫熊運林右、律師吳布達(左)一起參加庭審
記者瞭解到,目前被警方已經控制了兩人分別是“唐慧女兒案”主犯秦星的母親鄧美林和哥哥秦軍。根據卷宗顯示,二人都曾與秦星一起在柳情緣休閒中心(賣淫店)店內生活,並參與過對唐慧女兒的“管理”。樂樂被劉潤、蘭小強等四人輪姦當晚,秦軍曾請四人一起吃燒烤。2007年4月,永州市公安局接手偵破工作後,準備將“柳情緣”賣淫團伙一網打盡。秦軍得到風聲,與該案另一犯罪分子陳剛(秦星男友)一同帶眾賣淫女包車逃亡深圳,被抓獲歸案後一直處於取保候審狀態。
在周軍輝、秦星強迫賣淫、強姦、組織賣淫二審重審案中,秦星及其辯護人提出,“秦曾制止同監人員周某某(周蘭蘭)自殺的行為屬於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重大立功表現”。9月5日的庭審中,法院並未採納該辯護意見。
湖南高院宣佈其審理查明:“2007年6月12日下午,上訴人秦星因本案被羈押在永州市冷水灘區看守所14號監室期間,同監人員周某某(周蘭蘭)在監室放風場廁所裏用兩件囚服打結掛在廁所牆上的鋼筋上上吊自殺,秦星隨同監人員汪某跑進廁所進行制止,隨後與同監人員一起將周某某(周蘭蘭)從廁所抬出送到監室牀鋪上”。法院認為,秦星跟隨汪某之後對周某某自殺行為進行制止,與同監人員共同實施解救的行為存在,應當予以肯定,但不足以認定為立功,更不足以認定為重大立功。
在此前的7月25日,湖南省高院在永州公開審理了唐慧女兒案——秦星看守所立功部分的內容。庭審中,周蘭蘭與秦星當庭對質,雙方情緒都幾度失控。周蘭蘭承認自己曾倒在廁所被眾人救起,卻堅稱當時在廁所內並未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