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深:“中央公園強姦案”:賠償有了,正義呢?
9月5日,《紐約時報》報道,拖延已久的“中央公園強姦案”終於畫上句號,紐約市政府以4100萬美元的代價與被冤枉的5名黑人達成和解協議。
歷經12年的艱苦努力,終於換來了高達4100萬元的和解賠償,但這與五名黑人2.5億美元的訴訟請求相比,不過是個零頭。
按照美國法律,如果當事人接受這一協議,此事將就此了結。但在紐約市警方的記錄裏,這五名黑人的犯罪嫌疑卻仍然沒有排除。

五名黑人得到了高額賠償,卻沒得到正義。
在美國司法實踐中,和解是常用手段。雖然美國法治健全,號稱法治國家,但對普通人而言,經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不僅曠日持久,光是鉅額律師費都難以承受。因此,當訴訟對象是政府機關時,如果政府提出和解,一般人都會接受,而不會堅持走司法程序。
實際上,就算是德意志銀行、巴黎銀行和美國銀行這樣的超級跨國金融機構,面對美國司法部的訴訟威脅,最終也只能牙掉了吞進肚子裏,寧可接受價值上百億美元的和解,也不願走司法程序。遑論乎普通老百姓,更何況當事人還是本就被歧視的黑人。
這不免讓人想起發生在浙江的“叔侄強姦案”。2013年3月26日,正在監獄服刑的張氏叔侄倆得到了法院的無罪判決書。之後,張氏叔侄分別得到11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而據媒體報道,2014年4月,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該案中,辦案人員沒有出現故意製造冤案的情況,因此按黨政紀律問責,在內部進行了處分。
這一天雖然來得晚了十年,但遲到的正義畢竟也是正義。而且,該案還進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報告,這就等於作為全國最高司法機關的最高人民法院承認該案為冤案。
就程序而言,雖然浙江叔侄強姦案也未公開審判,只是設立了一個臨時法庭進行審判,但畢竟是審判,其所做出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承認張氏叔侄無罪。而“中央公園強姦案”的五名黑人當事人雖然已被釋放,卻並未經過司法程序,只是法院撤銷了原來的判決而已,可謂稀裏糊塗的進了監獄,又稀裏糊塗的出來。

張氏叔侄得到的賠償雖少,卻得到了經過法律認證的正義。
從辦案警方在事後的表現看,浙江叔侄強姦案平反後,浙江省公安廳通過新華社發佈消息,公開向當事人及其家屬表示道歉,而紐約市警方在五名黑人被釋放後也仍然堅持説,即使法院撤銷原判決,也不能排除他們犯罪的嫌疑。換句話説,在紐約警方眼裏,五名黑人仍然是犯罪嫌疑人。
雖然浙江叔侄強姦案當事人所得到的賠償遠不如美國那五名黑人多,但張氏叔侄畢竟得到了經過法律程序認證的“清白”和浙江警方的道歉,而“中央公園強姦案”的五名黑人當事人雖然得到了高額賠償,但在法律上並未得到“清白”,還得繼續揹着“罪嫌”陰影生活。
就這個意義上説,五名黑人還得到了高額賠償,但卻沒有得到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