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全文)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11日至12日在杜尚別舉行。會議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全文)》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宣言稱,“元首們指出,為研究成立上合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户)和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問題所做工作十分重要,責成繼續努力並儘快完成該項工作。”

會議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全文)》
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2014年9月11-12日,杜尚別)
2014年9月11日至12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在杜尚別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阿坦巴耶夫、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拉赫蒙、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卡里莫夫出席會議。
會議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拉赫蒙主持。
上合組織秘書長梅津採夫、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以下簡稱“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張新楓出席會議。
上合組織觀察員國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卡爾扎伊、印度共和國外交部長斯瓦拉傑、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魯哈尼、蒙古國總統額勒貝格道爾吉、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國家安全和外交事務顧問阿齊茲及主席國客人土庫曼斯坦總統別爾德穆哈梅多夫與會併發言。
聯合國政治事務副秘書長費爾特曼,獨立國家聯合體執行委員會主席列別傑夫,歐亞經濟共同體秘書長曼蘇羅夫,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秘書長博爾久扎及東南亞國家聯盟副秘書長吳年林列席了會議。
元首們強調,上合組織成員國以睦鄰友好和相互尊重原則為基礎構建相互關係,本次會議正是在這種互信、開放和相互理解的傳統氣氛中進行,具有建設性。
元首們對2013年比什凱克峯會後一年來上合組織主要工作成果進行了總結,廣泛討論了政治、經貿和文化人文領域多邊合作,就阿富汗、西亞北非及上合組織其他周邊地區局勢在內的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
元首們研究了國際和地區安全重大問題,強調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及其前體、跨國有組織犯罪、網絡安全威脅依然是影響上合組織地區安全穩定的不利因素。元首們願繼續密切協作應對上述挑戰和威脅。
元首們高度重視上合組織成員國在聯合國開展相互協作,就重大國際問題持相同或相近立場,這也體現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中。
成員國支持在聯合國框架下制定普遍性規則、原則和準則,規範信息空間負責任的國家行為,將繼續共同推動以上合組織成員國名義作為聯合國正式文件散發的《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草案。
元首們積極評價《〈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2017年)》《上海合作組織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劃〉》和《2012-2016年上海合作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執行情況。
元首們指出,塔吉克斯坦成功擔任主席國,進一步鞏固了成員國人民間友誼和本組織各領域協作。
在過去一年裏,上合組織舉行了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塔什干)、總檢察長會議(2013年9月26日,比什凱克)、經貿部長會議(2013年10月23日,塔什干)、交通部長會議(2013年11月15日,塔什干)、衞生防疫部門領導人會議(2013年11月22日,聖彼得堡)、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會議(2013年9月20日,雅羅斯拉夫爾;2014年3月28日,塔什干)、國防部長會議(2014年4月1日,卡拉庫姆)、安全會議秘書會議(2014年4月17日,杜尚別)、文化部長會議(2014年6月10日至11日,杜尚別)、禁毒部門領導人會議(2014年6月19日,杜尚別)、上合組織論壇(2014年6月23日至24日,比什凱克)、邊防部門領導人會議(2014年6月25日至26日,卡拉庫姆)、外交部長理事會會議(2014年7月30日至31日,杜尚別)、最高法院院長會議(2014年9月4日至5日,阿斯塔納)、銀聯體理事會會議(2014年9月10日,杜尚別)、實業家委員會理事會會議(2014年1月17日,北京;2014年9月10日,杜尚別)。
元首們批准了《給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程序》和《關於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範本》修訂案,以推進完善本組織活動的法律基礎。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上合組織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同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的合作,並於2014年4月26日舉行成員國國家協調員同觀察員國授權代表會晤,以及2013年10月25日在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舉行首次上合組織成員國和觀察員國打擊國際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合作研討會。
元首們支持擴大同聯合國,以及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等聯合國專門機構、東南亞國家聯盟、獨立國家聯合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歐亞經濟共同體、經濟合作組織、中亞地區禁毒信息協調中心的合作。元首們對2014年5月20日簽署《上合組織秘書處同亞信秘書處諒解備忘錄》表示歡迎。
上合組織成員國授權代表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該協定將促進地區國家經貿合作的發展。
元首們責成外交部長理事會繼續制訂《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並按程序提交下一次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批准。
元首們認為,上合組織成員國實業界和金融界開展相互協作以及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銀聯體對發展上合組織地區實業、貿易和投資合作具有重要作用,應在這方面挖掘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潛力。元首們支持在成員國舉辦旨在提高各國出口和引資能力的展覽等活動。
元首們認為有必要加強對話,擴大財金合作,以促進上合組織所有成員國經濟發展,加深地區經貿往來,提高本地區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上合組織成員國財政部長和中央(國家)銀行行長第三次會議將在吉爾吉斯斯坦舉行。
元首們指出,為研究成立上合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户)和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問題所做工作十分重要,責成繼續努力並儘快完成該項工作。
元首們積極評價文化人文領域合作成果,支持在文化、科技、創新、教育、衞生、旅遊和體育領域進一步開展多邊和雙邊交流,這有利於鞏固睦鄰友好合作關係,促進情感融合,推動文明間對話,造福於上合組織地區各國人民。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方面的合作正高效推進,支持繼續在該領域開展合作。
元首們就索契冬奧會成功舉辦向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表示祝賀。俄方對上合組織成員國在冬奧會籌備和舉行期間給予的全方位幫助以及上合組織框架內的奧運安保合作表示感謝。
元首們歡迎國際展覽局選擇阿斯塔納作為2017年世博會舉辦地。上合組織成員國將在安保等方面積極協助哈方成功舉辦世博會。
元首們聽取並批准了上合組織秘書長關於本組織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和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2013年工作的報告,肯定了常設機構為推進協調本組織框架下務實合作所作的努力。
元首們高度評價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擔任上合組織主席國期間所做工作,對塔方在杜尚別峯會期間給予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
根據《上海合作組織憲章》,本組織下任主席國將由俄羅斯聯邦擔任。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一次會議將於2015年在俄羅斯聯邦烏法舉行。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於2014年9月11日至12日在杜尚別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並宣示如下:
一
世界正經歷複雜的過渡時期,其特點是,整個國際關係體系在轉型,世界格局多極化正在形成,國際經濟與國際政治不確定和不穩定性增多,地區和國際安全威脅增長。
在此背景下,各成員國重申,必須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及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準則進一步鞏固國際關係的法律基礎,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政治、社會經濟發展道路。各成員國強調,互相尊重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內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的原則是國際關係穩定發展的基礎。
各成員國呼籲在考慮所有國家合法利益的基礎上,建設一個沒有戰爭、沒有衝突、沒有暴力和壓迫的世界,發展全面平等互利的國際合作,實現共同、綜合、合作和可持續安全。成員國堅信,只有通過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及論壇的緊密協作,才能應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跨國有組織犯罪、網絡安全威脅、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人為和自然災害、傳染病蔓延以及全球氣候變化影響等當今全球挑戰和威脅。
二
各成員國強調,要加強聯合國在國際關係中的核心協調作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在國家平等和夥伴關係的基礎上,促進雙邊和多邊合作不斷發展和深化。
上合組織成員國支持進一步加強聯合國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所賦予的職責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成員國認為,為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達成最廣泛的共識,必須繼續進行磋商,從聯合國長遠利益和維護會員國團結出發,尋求“一攬子”解決方案,不應人為設定改革時限或強行推動尚未得到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支持的改革方案。與此同時,還強調指出,重要的是擴大發展中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
三
成員國重申,將進一步努力維護地區安全和穩定,相互尊重、平等互信、共同應對全球威脅和挑戰,擴大政治、經濟和人文領域合作,將上合組織地區建成持久和平、友好、睦鄰、繁榮和和諧的地區。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本組織成員國在上合組織憲章和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積極相互關係,加強了政治互信,有助於維護和平與穩定,保障社會經濟持續發展,一道探索解決上合組織地區各國共同面臨的迫切問題的途徑。
成員國重申,決心恪守《條約》,繼續在共同關心的領域加強長期睦鄰、友好、合作關係,包括使各國之間的邊界成為永久和平與友好的邊界。
因此,成員國認為切實履行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凱克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2017年)》具有重要意義。
四
成員國支持在上合組織框架下繼續採取積極措施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跨國有組織犯罪,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成員國願同有關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和機制通過雙邊或多邊形式,共同協作應對這些挑戰和威脅。
元首們主張上合組織成員國進一步開展切實合作應對新的安全挑戰和威脅,積極落實《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綱要(2013-2015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打擊犯罪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定》《2011-2016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禁毒戰略》及其落實行動計劃,以及《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
各成員國堅決維護和鞏固以聯合國三大禁毒基本公約為核心的國際毒品管控體系,發揮聯合國的核心協調作用,再次肯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在該領域的領導地位,堅決反對打破這一體系。
在籌備擬於2016年舉行的聯合國大會毒品問題特別會議的背景下,各成員國認為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本着各國廣泛參與和責任共擔的原則,合力解決國際毒品問題十分重要。呼籲有關國際組織發表聯合聲明,支持保留和鞏固現行國際毒品管控體系。
五
成員國願在尊重國家主權和不干涉別國內政的原則基礎上,共同努力建立一個和平、安全、公正和開放的信息空間。成員國將合作防止使用信息通信技術危害成員國政治、經濟和公共安全、穩定以及人類社會生活道德基礎,阻止利用國際互聯網宣傳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激進主義、法西斯主義和沙文主義思想。
成員國支持所有國家平等管理互聯網的權利,支持各國管理和保障各自互聯網安全的主權權利。
成員國支持在信息領域制定全面的國家行為規定、準則和規則,認為上合組織成員國將《國際信息安全行為準則》作為聯合國正式文件散發是朝此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六 成員國主張在司法和司法協助領域進一步加強協作與合作,以挖掘睦鄰友好的巨大潛力,為鞏固地區和平、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貢獻力量。
七
各成員國強調指出要尊重阿富汗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支持阿富汗人民為實現“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民族和解、和平重建和國家復興所作的努力。成員國支持加強聯合國在解決阿富汗問題的國際努力中發揮主要協調作用。
成員國重申,支持阿富汗成為獨立、和平、中立和繁榮的國家。
八
元首們認為,只有採取和平方式,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的基礎上開展所有有關方參與的廣泛對話,才能解決西亞北非問題。元首們支持該地區國家和人民追求更好生活、廣泛政治和社會經濟權利的合法訴求,並要兼顧每個國家的歷史和文明的特殊性。
九
元首們支持阿拉伯敍利亞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認為只有通過政治外交途徑,繼續在敍利亞有關各方之間舉行廣泛的直接對話,落實2012年6月30日《日內瓦公報》及聯合國安理會第2118號決議相關條款,才能解決敍利亞危機。2014年1月22日在蒙特勒舉行的敍利亞問題第二次日內瓦會議是對話的開端。成員國歡迎敍利亞化學武器在國際監督下順利、按期銷燬。
成員國樂見一個和平與繁榮、所有公民不分宗教與族羣享有平等權利的敍利亞。
十
成員國讚賞“六國”同伊朗開展建設性對話的勢頭,支持通過政治外交手段制訂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全面協議。成員國對2013年11月24日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及伊朗外長在日內瓦商定的《共同行動計劃》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對鞏固有關國家之間乃至整個地區的信任和理解做出的重要貢獻。
十一
上合組織成員國堅定主張無條件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消除核武器擴散威脅,在加強戰略穩定、所有國家同等安全與合作安全的條件下推進核裁軍進程,促進和平利用原子能國際合作。
成員國讚賞2014年5月6日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在紐約共同簽署《〈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認為這是落實地區各國倡議的重要里程碑,是為加強地區和國際安全、鞏固全球核不擴散機制做出的重大貢獻。
個別國家或國家集團單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地加強反導系統將對國際安全和戰略穩定造成危害。成員國堅信,實現自身安全不能以損害其他國家的安全為代價。因此,有關問題必須由所有有關國家通過政治外交努力來解決。
成員國主張確保外空安全、和平利用外空、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及將外空變成武力對抗場所,應儘快啓動“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的談判,推動國際社會進一步制定和實施外空活動透明與信任措施。
十二
元首們支持儘快在烏克蘭恢復和平,繼續旨在全面解決該國危機的談判進程。元首們歡迎2014年9月4日三方聯合小組簽訂的關於落實烏克蘭總統和平計劃和俄羅斯總統倡議共同步驟的磋商紀要。
十三
元首們指出,當前全球經濟的穩定與平衡增長仍面臨諸多挑戰和負面影響。在此背景下,實行負責任的財政貨幣政策,加強對國際資本流動的監管,保障糧食和能源安全,加強經濟合作,交流解決現有問題的有益經驗具有特殊意義。
元首們主張開展廣泛國際合作,解決人類資源需求保障問題,同時要避免破壞環境和危害民眾健康,實現穩定、優質、包容的經濟增長,包括在保障所有國家平等、無歧視地獲得經濟全球化成果的基礎上,消除各國間的技術差距。
所有這些都要求上合組織成員國在經濟合作領域共同高效行動。經濟合作是保障上合組織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成員國認為,共同努力的優先方向是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發展經濟高技術領域、實現產業門類換代更新、實施發展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及其他基礎設施的項目,提高成員國經濟競爭力,改善上合組織地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
元首們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實業界和金融界、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開展相互協作,對發展上合組織地區實業、貿易和投資合作具有重要作用,應在這方面挖掘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潛力。
元首們指出,為研究成立上合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户)和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問題所做的工作十分重要,責成繼續努力以儘快完成這項工作。
十四
元首們積極評價文化人文領域合作成果,支持在文化、科技、創新、教育、衞生、旅遊和體育領域進一步開展多邊和雙邊合作,促進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發展和情感融合,推動文明間對話,造福上合組織地區人民。
成員國將加強文化和藝術領域經驗交流,包括開展多種形式的雙邊和多邊活動,介紹展現各國特色的戲劇、音樂、演藝和實用藝術成就。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方面的合作正高效推進,支持繼續在該領域開展合作。
十五
批准《給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程序》和《關於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範本》修訂案,是保障上合組織進一步發展,完善本組織活動和將來擴員法律基礎的重要步驟。
十六
成員國支持同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和上合組織對話夥伴在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開展經貿、人文領域協作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指出強化成員國同觀察員國切實協作機制十分重要。
十七
元首們責成上合組織成員國外交部長理事會繼續制訂《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並按規定程序提交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次會議批准。
十八
成員國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暨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意義重大,2015年上合組織成員國和全世界將廣泛慶祝。二戰的教訓表明,在當今條件下十分重要的是:所有國家和政治領導人都決心避免再次發生生靈塗炭的悲劇,都有願望共同致力於有效應對人類安全挑戰和威脅。
各成員國及其人民為取得勝利做出了決定性貢獻,在二戰期間蒙受了巨大損失,成員國將一如既往地打擊為法西斯主義招魂、宣揚排外主義和不容忍、利用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的圖謀。
十九
上合組織成員國,願本着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合作,在友好、互助、合作的基礎上共同構建國家關係有效模式。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納扎爾巴耶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阿坦巴耶夫
俄羅斯聯邦總統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拉赫蒙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卡里莫夫
2014年9月12日於杜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