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今日頭條”構成侵權 已整改
“今日頭條”侵權風波在平息了近3個月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對其侵權問題與整改情況作出説明。9月15日上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表示,今年6月,國家版權局已對“今日頭條”展開立案調查,確有構成侵犯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之後,該公司積極整改,迅速刪除了所有侵權作品,並主動全面與媒體洽談使用作品的版權採購事宜。閻曉宏説,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國家版權局:已對“今日頭條”展開立案調查 該公司已整改
9月15日,就版權保護與創新發展這一主題,通過國家版權局官方微博@國家版權局 做客新華網微訪談,接受網友的提問。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在回答網友有關“今日頭條”是否侵權的問題時説,規範網絡轉載是今年劍網行動的一個重點任務。今年6月初,“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傳統媒體著作權一事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
閻曉宏説,6月16日,國家版權局根據權利人的投訴和反映,依法對“今日頭條”涉嫌侵權案立案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今日頭條”網站及移動客户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他人新聞作品及相關圖片內容的集成、聚合、搜索、瀏覽和評論等服務。經調查確認,權利人投訴的部分新聞作品及相關圖片均由該網站存儲和傳播,而非鏈接跳轉方式,構成侵犯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在調查過程中,字節跳動公司積極整改,迅速刪除了所有侵權作品,並主動全面與媒體洽談使用作品的版權採購事宜,這是一個好的現象。我想強調的是,處罰是手段,規範才是目的。對新興網絡服務企業,我們要在規範其經營行為的基礎上積極支持其健康有序發展。
“內容分發”還是侵權?
“今日頭條”於2012年8月份上線,在短短不到兩年時間內,累計裝機量1.2億,月度活躍用户4000萬。今年4月,張一鳴接受採訪時表示,“今日頭條”第三輪1億美元的融資,公司估值約5億美元。創始人張一鳴表示,“今日頭條”不是轉載,也不侵權,而只是導流(即所謂“內容分發”)。他説,我們是平台,不產生內容,也沒有編輯、記者,我們只分發內容,給內容媒體服務,我們不跟內容媒體競爭,還幫內容媒體獲取利益。

“今日頭條”創始人張一鳴
然而,“今日頭條”的新聞內容並未跳轉至原網頁,而僅呈現在自己的頁面中,這讓一些版權方認定為侵權。6月4日,享有《廣州日報》網絡傳播權的公司訴“今日頭條”侵權案開庭。之後,兩家公司和解。6月18日,《廣州日報》與“今日頭條”簽署合作協議,廣州市交互式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正式申請撤訴。
今日頭條表示,會尊重內容生產者的選擇,包括考慮以傳統的版權購買形式與之合作,並且已經展開接觸。同時,今日頭條也將斷開無合作意向的媒體鏈接。據瞭解,已有超過300家傳統媒體與今日頭條達成了正式的版權合作,各種類型新媒體合作數量則已經超過5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