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17日簽署第655號國務院令,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於2014年12月20日就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李克強總理簽署了該國務院令。

崔世安
2014年8月31日,崔世安以380票當選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據澳門特區政府網站消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候任人崔世安,將於9月22日在北京接受國務院頒發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令。
崔世安,祖籍廣東新會,1957年1月生於澳門,畢業於澳門嶺南中學,後赴美國留學,獲美國加州州立大學衞生管理學士、俄克拉荷馬州大學公共衞生碩士及博士學位。澳門迴歸祖國前,曾任澳門鏡平學校校長、鏡平專業進修中心校長,並在澳門多個社會團體任職。曾任澳門立法會議員,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崔世安一直擔任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職務併兼任多項公職,是特區政府第一屆行政會委員。2009年5月辭去社會文化司司長職務參加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在7月26日舉行的選舉中當選為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並於8月10日獲國務院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