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追責莎車縣暴恐案、喀什大毛拉遇害案:17人被處分 莎車縣委書記被撤
新疆莎車縣7月28日嚴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塔伊爾大毛拉被害案件發生後,近日,經自治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兩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給予喀什地委委員、莎車縣委書記何利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中共喀什地委委員、莎車縣委書記何利民(資料圖)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縣長艾海提•沙依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陳強,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鬍彪,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阿不都維力•熱孜克免職處理;
給予莎車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嶽志剛,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凱薩山爾•達吾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艾力西湖鎮黨委書記陰龍,艾力西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阿不力米提•阿不都拉撤職處分;
給予喀什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王世信,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莫合旦•艾山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公安局政委卡德爾•吾不力、市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艾斯卡爾•庫爾班、吾斯塘博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阿地力江•阿布都卡德爾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所長朱軍、教導員艾斯卡爾•百合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民警買買提熱夏提•熱合曼行政降級處分。
同時,任命在“7•28”案件中及時發現不良苗頭並第一時間報告,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表現突出的艾力西湖鎮原人大主席肉孜尼亞孜•玉素音同志為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自治區黨委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認真汲取“7•28”“7•30”案件的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圍繞 “三個堅決” 總目標,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8•20”講話和9月8日在莎車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各項維護穩定措施,真正把工作的着眼點和着力點轉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
新聞背景:
新疆7.28莎車縣嚴重暴恐案
7月28日發生在莎車縣的嚴重暴力恐怖案件是一起境內與境外恐怖組織相互勾連,有組織、有預謀、計劃周密、性質惡劣的嚴重暴力恐怖襲擊案件。
2013年以來,努爾買買提(真名努拉買提-薩吾提,莎車縣艾力西湖鎮人)與境外“東伊運”組織勾連,組織人員收聽收看暴恐音視頻,宣揚民族分裂和宗教極端思想,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頭目的暴恐團伙。
今年齋月以來,該團伙選擇偏僻地點,以吃齋飯為名多次聚集,通過非法“台比力克”活動,煽動拉攏人員,制定犯罪計劃,準備作案工具。
7月28 日凌晨,該團伙成員蒙面手持刀斧襲擊艾力西湖鎮政府、派出所,被我維穩力量擊退。暴徒還在巴楚—莎車公路上設置多處路障,分別在10個地點攔截打砸焚燒過往車輛,殺害無辜羣眾,持刀斧威逼羣眾參加暴恐活動。途經此地的墩巴克鄉鄉長吾拉木江-託呼提和鄉紀委書記阿不都艾尼-吐爾地嚴厲斥責暴徒行徑,慘遭殺害。

案件造成無辜羣眾37人死亡(其中漢族35人、維吾爾族2人),13人受傷,31輛車被打砸,其中6輛被燒。處置過程中,擊斃暴徒59人,抓捕涉案人員215人,繳獲“聖戰”旗幟以及大刀、斧頭等作案工具。
新疆7.30喀什清真寺大毛拉被害案
圖爾貢•吐爾遜、麥麥提江•熱木提拉、努爾買買提•阿比迪力米提3名暴徒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預謀通過“幹大事”提高影響力,7月30日6時58分,在居瑪•塔伊爾大毛拉主持完晨禮後,將其殘忍殺害。
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目標,實施抓捕。30日中午,3名暴徒持刀斧砍殺公安民警拒捕,民警果斷處置,擊斃2人,抓獲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