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考新政: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錄用“門檻”將降低
進入10月份,一年一度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又將啓動報名。據新華社昨日消息,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省、市、縣黨委要將鄉鎮幹部隊伍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中組部、人社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就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要求提出具體措施。兩個《意見》都着眼於基層,旨在解決當前基層公務員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問題,具體措施包括艱苦邊遠基層公務員考錄學歷要求可適當降低,首次提出最低可降至高中、中專;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等。同時,也要求各地明確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其中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上級機關一般不得抽調。

公務員招考新政: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錄用“門檻”將降低
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六條“照顧”政策
《意見》提出六條措施明確了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辦法,並對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給予進一步政策傾斜。同時,允許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需要,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縣户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嚴控對鄉鎮幹部“一票否決”
此外,為強調保持基層新錄用公務員穩定,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努力解決好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使他們熱愛基層、紮根基層,安心本職工作。
《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強調,縣級機關不得變相佔用鄉鎮編制,鄉鎮公務員考錄一般應納入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也可以面向社會單獨組織,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鄉鎮,可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注重從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擇優調任鄉鎮領導幹部。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切實解決鄉鎮幹部“走讀”問題。嚴格控制對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一票否決”事項,鄉鎮黨政正職一般應任滿一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內一般不得調動或調整。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幹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縣級機關提拔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幹部。選拔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黨政正職經歷的幹部。要適當提高鄉鎮幹部待遇。鄉鎮機關設置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
堅持凡進必考不得簡化程序
《意見》還指出,要堅持依法考錄,堅持“凡進必考”,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不得簡化考錄程序;加強對考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考察,嚴禁針對特定人員設置與履職無關的資格條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人員等。
加大大學生村官招考力度
為了拓寬基層公務員來源渠道,《意見》主要針對四類人員明確了措施:一是採取加強招考政策宣傳、到高校進行宣講等方法吸引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提高錄用比例。二是加大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考力度。三是暢通熟悉基層、適合基層工作的優秀村幹部進入鄉鎮公務員隊伍渠道。四是積極開展從優秀工人、農民等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試點工作。
國家首次規定鄉鎮幹部最低服務期限
鄉鎮設置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拓寬了基層公務員上升通道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對南都記者表示,從歷史發展經驗看,基層穩定,社會才能穩定,中國縣及縣級以下公務員羣體約佔公務員總數的70%,作為一線的幹部,其觀念、能力、思想覺悟、獻身精神等,對整個社會的發展和穩定具有關鍵意義。
“基層是公務員隊伍的蓄水池”,四川某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人士向南都記者提到,當前公務員的流動,一般都是先到基層歷練,再一層層往上走,這兩份意見對保持基層幹部水土、激活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有重要作用。其所在轄區的鄉鎮,近三年公務員開考比例都比較飽和,辭職等現象也僅是個別,“留人難,關鍵還是人往高處走,想提高自己的職業生涯、職務晉升、工作平台”。
該人士眼中,新錄用鄉鎮公務員最低基層服務年限為5年以及鄉鎮機關設置主任、副主任科員,是兩個方向明確,並有所突破的新規。這是國家第一次明文規定鄉鎮幹部最低服務期限,此前公務員招錄簡章中或有相應規定,但標準不一,2年、3年、5年甚至8年不等,出台5年的硬性要求,意味着今後全國有了一個統一的尺度。在其看來,5年是在基層歷練能有所收穫的基本年限。他指出,鄉鎮層面公務員編制並不多,此前非領導職務沒有晉升空間,領導職務的職數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鄉鎮工作一輩子,到退休還是一個科員,新規針對當前基層公務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問題,讓他們感覺“有幹頭,有盼頭”。
竹立家指出,鄉鎮機關主任科員相當於鎮長,副主任科員相當於副鎮長,這拓寬了基層公務員的上升通道,職級提升同時意味着待遇的提升。
除上述兩項新規外,意見還規定“縣級機關不得變相佔用鄉鎮編制”“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嚴格控制對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一票否決’事項”等。
竹立家對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規定“非常贊同”。他提到,過去一些地方年齡超過35歲就很難當鄉長、鎮長,此類規定不盡合理,因為隨着年齡增長,人際關係、管理經驗更豐富,對當地情況也比較熟悉,不能僅憑年齡就將老鄉長、老鎮長拒之門外。竹立家還提到,鄉鎮往往是政策執行部門而非決策部門,因此“一票否決”機制不應下縣。
辭職基層幹部總結“留不住”的原因:
壓力大 待遇低 晉升渠道有限
昨日,西南某省一位辭職不久的基層幹部對南都記者表示,目前在基層,相比起“招不進”更為嚴重的是“留不住”的問題。他以自己在基層數年的感受總結,“留不住”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目前基層公務員,尤其是在邊遠地區的公務員,晉升渠道、評價體系都過於狹窄,很多時候都主要看領導是否滿意,而不是看實際能力,這容易讓基層公務員產生沮喪情緒、對前途失去希望。
其次是待遇偏低,使得一些基層公務員感受不到自身的價值。他舉例表示,以他原來所在的單位,一名副科級幹部,月薪在3000元左右。
同時,基層公務員承擔的工作壓力很大,如果出現差錯就面臨處分,甚至刑事追責,增加了工作的不確定性。這名辭職的基層幹部舉例表示,一到下雨天,可能就整晚不敢睡覺,擔心出現山體滑坡造成人員傷亡等等情況。在承擔巨大責任的同時,基層公務員申訴的途徑卻相當有限。
對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縣級機關不得變相佔用鄉鎮編制的規定,他表示,在最近兩三年,這一情況已經有所改善,但如果有明確的嚴格限制,更有利於保證基層隊伍的穩定,“因為基層真的很缺人,以至於有時不得不聘用一些‘臨時工’”。
同時,《意見》中還明確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
這名已辭職的基層幹部表示,在目前基層缺少人才的背景下,這一規定有利於限制人員的變動,以往基層存在的現象,往往是培養出一個人才,工作幹得好,就被調走了,而由於基層條件相對艱苦,個人也更願意調到上級機關去,由此造成人才都留不住,“培養一個走一個”。但他也提出了一點擔憂,由於基層公務員又面臨着晉升渠道、待遇等問題,如果得不到改善,很難避免會認為5年是在浪費時間,或者混日子,因此,應該考慮更多基層存在的實際困難,配套解決。
六條措施
1.針對一些基層機關招考職位要求學歷偏高的情況,提出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
2.針對一些基層機關對崗位專業要求過嚴過窄導致報考人員少的情況,提出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
3.針對一些基層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的現狀,提出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
4.規定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進一步擴大報考人員範圍
5.針對一些基層職位因報考人員較少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況,提出合理確定開考比例
6.為吸引有志青年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工作,提出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可以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權威解讀:中組部新規釋放怎樣的用人導向?
文/人民日報政文微信
“公務員招考門檻降低了!難道是因為待遇太低?”如果有標題黨做這則新聞,也許會取這麼個標題。事實上,公務員前面還要加上“艱苦邊遠地區”的定語。
今天,中組部、人社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一個文件:《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這文件可謂實實在在地改文風。全文僅1700多字,卻信息量巨大。一個最重要的信息是,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的門檻降低了。
公考大熱都成了社會現象的當下,降低門檻為哪般?其實,熟悉情況的人都知道,基層艱苦邊遠地區的公務員崗位,招人一直蠻難的。有數據為證:2014年,廣西計劃招考公務員9200多名,有776個職位因為無人報考、資格不夠等原因未能開考,而這776個職位絕大部分都在艱苦邊遠地區的基層縣鄉。其中,廣西北海市潿洲島招考6人,因為離市區很遠,一個人都沒招到!
再看看面上的數據:2012年全國21個省區市“四級聯考”,全國鄉鎮職位的空缺率達到26.33%,也就是説,每4個職位,就缺1個人。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公務員隊伍強不起來,各種高大上的政策如何落到實處?去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裏其實早有安排:“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決定》可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圖,此次文件出台,正是要把精神落到實處。
那麼,這新鮮出爐的《意見》到底都降低了哪些門檻?數數還真不少,可以概括為6個方面。需要説明的是,這6大門檻既可以單獨降低,也可以同時降低。
① 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從原來最低大專以上降為最低高中、中專
要知道,根據2007年通過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得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才能報考公務員,除非是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才可以適當調整。這回文件降低了招考職位學歷要求,規定最低可到高中、中專,力度還是蠻大的。
② 放寬招考專業限制——報考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
祖國這麼大,最怕一刀切。此前,招錄公務員往往有專業限制,可到了基層邊遠地區,本來報考的人就少,專業再一限制,能報名的人就更少了。這回文件明確規定,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顯然,放寬專業限制,有利於人才流動;同時,對艱苦邊遠地區來説,也是擴大了用人的選擇面。
③ 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35歲以上也能考公務員
現行的規定,報考公務員年齡範圍是18—35歲。説實在的,高考報名都能放寬,考公務員差個一兩歲的,也沒那麼重要吧?尤其在偏遠地區,好不容易找到個能幹又願意幹的人,如果還因為年齡被擋,也太可惜了。
④ 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英雄不問出身
《意見》規定,艱苦邊緣地區招錄公務員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也就是説,無論你此前工作了多少年,幹過什麼工作,都有機會報考公務員。
⑤ 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較少的可降低開考比例
按現行規定,公務員考錄中,報考人數和職位招考的人數一般要達到1:3,有些職位甚至要求達到1:5,這叫“開考比例”。要是達不到開考比例,有些職位可能就得減少錄用人數甚至乾脆取消開考。這回好了,明確提出,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較少的可降低開考比例,還有更猛的:“在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必要時可不設開考比例。”
⑥ 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按現在的做法,考錄鄉鎮公務員一般納入省市縣鄉“四級聯考”,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編制錄用計劃、統一確定考試時間、統一命制考試試題、統一組織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這大概是為了規範管理,防止有人鑽空子。但這種做法也是雙刃劍,一個鄉鎮招公務員,分數線也由省級主管部門統一劃定,這很難説科學。一個省範圍太大,省裏一旦把分數線劃高了,艱苦邊遠地區可能就招不到人了。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考錄,可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得為這種因地制宜的政策點個贊。
看了這麼多優惠的條件,有人可能就擔心了,門檻這麼低,會不會給人走捷徑的空間?比如,先去考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一旦有了公務員身份,過一兩年再“攀高枝”。不用擔心,文件把這條路封死了: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一般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換句話説,要想走這條路也行,你得付出5年的時間。
年輕幹部從政,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看清楚用人導向。而現在的導向已經很明顯了,看看最近提拔到重要崗位的人物,哪個不是在基層摸爬滾打練就了一身功夫?現在來看,要想仕途走得更遠,基層經歷不可或缺,尤其是在艱苦邊遠地區基層,那可是“墩墩苗”的最佳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