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金平區蓮塘村民闖進市委大院打砸 劫持幹部打傷警察
據《汕頭日報》9月27日,26日上午,汕頭市發生一起羣體性事件,該市金平區蓮塘街道少數別有用心的人通過不斷製造謠言,裹脅不明真相羣眾,有組織、有預謀到市委鬧事,先後衝擊市委大門,闖進市委大院,打砸市委辦公大樓,劫持毆打在現場做勸説工作的金平區幹部;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執勤民警大打出手,致多名黨政幹部和民警不同程度受傷。汕頭市公安局後發佈通告,要求違法犯罪分子主動投案自首,對繼續煽動、參與打砸搶等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堅決抓捕歸案,依法嚴厲打擊。
目前,汕頭市公安機關刑拘了26名涉嫌擾亂國家機關違法犯罪人員,一名男子因微博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10天。
據瞭解,蓮塘街道村民已因為土地問題持續維權2年,期間發起多次羣眾聚集事件。

汕頭市公安局通報:26日,金平區蓮塘村民闖進市委大院打砸, 劫持官員打傷警察。圖為網友發佈的現場圖片。
汕頭市公安局26日通報:今天上午,我市金平區蓮塘街道少數別有用心的人通過不斷製造謠言,裹脅不明真相羣眾,有組織、有預謀到市委鬧事。市委組織市、區兩級黨政幹部深入羣眾進行對話,要求羣眾遵守國家法律規定,理性表達訴求,但事件挑頭分子置若罔聞,繼續挑動聚集羣眾製造事端、無理取鬧,先後衝擊市委大門,闖進市委大院,打砸市委辦公大樓,劫持毆打在現場做勸説工作的金平區幹部;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執勤民警大打出手,致多名黨政幹部和民警不同程度受傷。
在勸説無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對鬧事人員進行勸説清離,對現場繼續大打出手、擾亂秩序的挑頭分子實行強制帶離。通過現場勸説,瞭解真相的羣眾逐漸離去,事態得到平息。
公安機關希望廣大人民羣眾不要為少數人所矇蔽,要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同時正告違法犯罪分子懸崖勒馬,立即停止違法犯罪活動,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對繼續煽動、參與打砸搶等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堅決抓捕歸案,依法嚴厲打擊。
26名涉嫌擾亂國家機關違法犯罪人員被刑拘
據《汕頭日報》28日報道,在汕頭市公安機關依法處置26日的聚眾衝擊市委機關的羣體性事件時,為維護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最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公安機關及時行動,現場強制帶離林某榮等涉嫌違法犯罪人員。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林某榮等人對其煽動村民、衝擊國家機關、擾亂交通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悔過認罪,勸告鄉親不要重走他們老路,要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目前,林某榮等人已被警方依法實行刑事拘留。(姚曉莉)
微博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市區一男子被拘留10天
9月26日,龍湖公安機關抓獲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市區人李某,並依法對其處以10天的行政拘留。
9月26日上午,汕頭市發生少數別有用心的人裹脅羣眾到市委鬧事的事件。當天上午,李某隨即在個人微博上發佈“汕頭警察太牛了,平時沒見這麼積極,今天親眼目睹警察打死人,上千防爆警察打死人,很牛嘛”謠言,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經審查,李某供認他在微博上發佈的信息是其捏造虛構的。李某對自己在網上發佈不實信息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目前,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對李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
公安機關重申:對於採取散佈謠言等方法擾亂公共秩序的,警方將依法查處,追究相關違法人員的法律責任,請廣大市民和網民不要信謠、傳謠。
附:
汕頭市公安局
關於嚴厲打擊蓮塘片區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活動的通告
近年來,少數別有用心的人以種種藉口,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多次組織、煽動金平區蓮街道蓮塘片區部分不明真相羣眾,衝擊國家機關、劫持人質、圍堵企業、堵塞公路、阻撓公安機關正常執法活動,砸壞警車、打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執勤幹警,嚴重擾亂黨政機關工作秩序、社會秩序和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社會影響惡劣。近日,市公安機關對聚眾鬧事人員予以清查打擊,多名涉案人員現已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為進一步維護蓮塘片區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維護國家法律權威和尊嚴,確保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對聚眾衝擊國家機關、堵塞公路、圍堵企業、打砸搶等非法活動,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嚴厲打擊,絕不姑息遷就,絕不手軟。
二、凡參與組織、策劃、煽動鬧事的人員,必須立即無條件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並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負案潛逃或繼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緝捕歸案,依法嚴懲。
三、任何公民都有權利和義務檢舉揭發違法犯罪活動,對提供有效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人員的,公安機關將視情況予以獎勵併為舉報人保守秘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窩藏、包庇、縱容違法犯罪人員,對為涉案在逃人員提供便利條件協助其潛逃的,一經查獲,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懲。
四、到案的違法犯罪人員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維護良好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是公民的共同義務。公安機關呼籲廣大人民羣眾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起鬨鬧事,自覺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共建安居樂業、和諧穩定的社會發展環境。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汕頭市公安局
2014年9月26日

汕頭市公安局通報:26日,金平區蓮塘村民闖進市委大院打砸, 劫持官員打傷警察。圖為網友發佈的現場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