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揚:香港警方表現贏得尊敬
10月6日,香港的“佔中”活動,進入了第九天,其策劃者的真實企圖,已經通過種種外在表現暴露得清清楚楚。儘管特區政府一再發出呼籲和警告,海內外輿論也多次指出“佔中”運動的反民主本質,更有自發的反“佔中”抗爭行動紛紛出現,但組織者仍置若罔聞,堅持其虛妄的政治訴求,繼續保持其公開違法抗法的暴力姿態,執意要擴大事態。
常識告訴人們:如果真心爭取民主,不會故意策動暴亂;如果誠意追求法治,不會公開違法抗法;如果“愛與和平”的口號表裏如一,不會去激發仇恨,煽動悲情,肆意攪動暴戾之氣!
借學生罷課事件啓動“佔中”,借衝擊政府廣場事件逼迫特首下台,借旺角市民衝突事件宣佈擱置政改對話,借香港警方的執法行動發起“無限期罷課”,以極快的速度推動行動升級……所有舉動,無不反映出整個事件背後的hidden agenda(潛在議程)。 策劃者不僅精心計劃了己方的進攻行動,也提前將對方的應對措施一併設計在內,無論政府如何反應,都會被拿出來當作推進下一步行動的藉口,直到實現最終目的。

長時間與“佔中”人羣對峙,警察疲憊不堪
這就是為什麼26日晚上明明是學生們在“重奪公民廣場”口號的煽動下,衝擊政府總部東廣場和立法會,觸犯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及襲警數罪,最後卻因為警方實施了必要的制止和拘捕行動,政府反成被告,被指為過度使用警力,成了正式啓動“佔中”的藉口。而28日下午明明是示威者再次衝擊警方防線,強闖政府總部,警方在多次警告無效之後不得不使用胡椒噴劑和警棍,後期又使用了催淚彈,以防止警方防線被衝擊;這一事件卻立即又被扣上了早已準備好的暴力鎮壓民主的罪名,西方某些政客也開始不失時機地表示“震驚”,紛紛指責中國政府,於是“佔中”的事態得以進一步擴大,尖沙咀、銅鑼灣、旺角、金鐘等地紛紛被佔據,一度甚至成了“佔領香港”,並在全球範圍約40個城市獲得了聲援。
到這時為止,此次“佔中”運動事先的計劃腳本到底是怎麼寫的,沙盤推演到底是怎麼推的,差不多就已經昭然若揭了。
10月2日深夜,特首梁振英偕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回應持續多天的“佔中”,表示會與學聯討論政改事宜,希望集會民眾能繼續剋制、理性。但次日白天,在旺角和銅鑼灣等地發生了反“佔中”人士與示威者的衝突,有130餘人因受傷被送院治理。這一事件原本與政府和警方全無關係,警方始終堅持進行勸阻和調停,卻又一次被扣上了製造流血的罪名。學聯當晚發表聲明稱:“對話之路除擱置外,別無他路。”並呼籲其他區的示威者轉到金鐘“大本營”。

示威者持傘襲擊警員
對話之路當然是要擱置,因為如果真要對話,早就一步一步按程序進行了,早就不會啓動“佔中”了。到目前為止,“佔中”策劃者九天來所做的一切,無非就是在通過不斷衝擊法律底線刺激警方和政府做出反應,一旦拿到可以利用的反應,立即當作展開下一步行動的藉口。最終目的當然不是重回對話,恰恰相反,就是要搞亂香港、亂中奪權。
毫無疑問,面對這樣一個步步陷阱、處處殺機的激進行動計劃,站在捍衞法律和秩序第一線的香港警方,可以説,稍有不慎就會滿盤皆輸。其實早在26號學生突然發難的第一日,警方就已經察覺到,行動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衝擊政總的示威者明顯有分工,包括分別衝擊不同方位,而且有後援為衝擊者提供食水和乾糧。
但事實證明,香港警方確實具備相當高的專業素質,明明知道違法者具有事前的犯罪故意,但堅持只按照外在行為本身是否違法而採取執法行動。在全世界的眾目睽睽之下,九天來人們沒有看到香港警方在執法時有任何過度使用警力的情況,反倒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太過剋制,被反“佔中”的普通市民指為不作為。例如,在3號晚上發生在旺角的衝突開始擴散到尖沙咀銅鑼灣,主要的鬧事者只有數十名“佔中”人士,警方如強行將他們帶走即可遏制事態發展,但警方一直沒有採取行動。

香港市民為警察送慰問卡表達支持和鼓勵
極大的剋制甚至意味着警方自身的犧牲。3號早上,警方一度要求示威者讓路給救護車,送一名暈倒的警員入院,但竟然遭到部分示威者拒絕。在警方要求示威者讓路給替警方運送早餐的車輛進入時,也被示威者拒絕。
就是這樣的場面,在部分媒體的描述中,示威者仍是“愛與和平”的化身,警方則是暴力鎮壓民主的體現。
人們不妨設想,九天來,一直處於高度緊張和疲勞狀態下的香港警員,哪怕出現一次情緒失控,在忍無可忍過度使用了警力,造成了示威者的流血受傷,一直在急於尋找藉口的“佔中”策劃者和外國的呼應者們,將會利用此事做出怎樣的大文章,將會把“佔中”違法活動擴大成怎樣的大暴亂!
但整整九天了,令人尊敬的香港警方沒有給對方這樣的機會。他們憑着堅忍和耐心、承受着痛苦和犧牲,用實際行動挫敗了陰謀者們動亂計劃中最為險惡、也是他們最想要走的那條極端路線。
某些西方政客會很失望,他們事先準備好的譴責聲明甚至干涉計劃,都遲遲派不上用場。但可以確信,他們內心裏會暗暗佩服香港警方和特區政府:這樣的動亂如果發生在倫敦、紐約或巴黎,警方早就大打出手了。曾記否,2011年8月的倫敦騷亂,局勢近乎失控,最後英國政府不得不出動了裝甲車。當時的一份民意調查顯示,絕大多數受訪者都支持警方在鎮壓騷亂中使用催淚彈、電擊槍和橡皮子彈,三分之一的受訪者甚至支持警方使用實彈。
民主自由決不是違法暴亂的藉口,“愛與和平”恰恰體現為對法律和秩序的捍衞和堅守,在21世紀第二個十年的今天,這才是更有普世性的共識。在此,向正在保衞真正的香港民主的香港警方表示致敬!他們值得享有“香港民主衞士”的崇高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