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從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法官檢察官制度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
從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法官檢察官
全會提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建立領導干預司法、插手具體案件記錄
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全會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從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法官檢察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