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詭辯術”:修辭的操縱與邏輯的謬誤
詭辯術,或者説是詭辯論本身是一種方法論。更準確地説,詭辯論是一種論證方法,它的根本特點是一種歪曲的論證,詭辯不同於武斷,也不同於謠言。武斷是根本沒有理由,人們一看就是強詞奪理;謠言是無中生有,人們一聽就是居心險惡。但詭辯在論證其道理時,總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據”,所以,在表面上,總能迷惑一部分人。近日,informationisbeautiful網站發佈了一組圖片,向讀者起底“詭辯術”。圖片説明將詭辯術大致分成兩類:“修辭的操縱”與“邏輯的謬誤”,並將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犯的錯誤一一進行了舉例。
整個圖集將詭辯術具體細分成6種情況:1、“曉之以理”;2、“動之以情”;3、錯誤推論;4、操縱內容;5、混淆因果;6、發起進攻。例如,詭辯術常常會“曉之以理”:訴諸匿名權威,引用來源不詳的“專家”、“研究”或者某一羣體(比如“科學家”)以聲稱某觀點是正確地。又如,詭辯術達人也會“動之以情”:聲稱某個觀點是錯誤的,因為你不願意相信那所意味的事實。談及此處,圖片作者舉個一個例子:“他不可能就是為了騙我的錢。他説過他愛我的,他一定是遭到了什麼變故……”
原文與設計由David McCandless擔當,李為維進行了中文編譯。
以下是informationisbeautiful.net製作的“起底詭辯術”圖集。








圖為《Legal High》裏的律師古美門研介的劇照
(觀察者網綜合informationisbeautiful.net等網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