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全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 宿遲任院長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昨日通過表決,任命北京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會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宿遲為首任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宿遲也成為全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的院長。

宿遲(資料圖)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知識產權法院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而設立的審判機構。
據瞭解,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即將在全國率先掛牌,目前籌建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北京市高院知識產權庭庭長陳錦川介紹,今後所有中級法院將不再受理涉知識產權案件,而基層法院對標的較小的涉知識產權類民事案件的受理將不受影響。成立後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上訴法院是北京市高院。
為保證知識產權法院設立工作順利進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關於任命宿遲為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的議案。經常委會表決,昨天上午通過。宿遲也成為全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的院長。任職前,宿遲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選任標準:可選任法律專業人員
根據最高法制定的《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選任工作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應在從事知識產權及相關審判工作的優秀審判人員中選任,也可在具備同等資格和條件的從事知識產權法律實務、法學研究和法學教學的專業人員中選任。
意見規定,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應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規定公開選任,其中院長、副院長、庭長的選任工作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組織。
意見規定,審判人員擔任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的,應符合法官法規定的資格條件,並具有四級高級法官任職資格;6年以上相關審判工作經驗;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較強的主持庭審及撰寫裁判文書能力。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擔任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的,任職資格和條件可由各地參照該意見設定。
意見同時規定,法官遴選委員會對法官人選的專業能力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情況提出差額人選。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副院長、庭長、審判員人選考察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共同負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人選確定後,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新設立的知識產權法院能否全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法官隊伍素質是關鍵因素之一。知識產權法院法官任職後,享有的審判權限和職級待遇也將高於目前的全國其他中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將堅持高標準、高起點,全方位探索各項改革措施,努力把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建設成為全國法院系統司法改革的標杆和樣板。
宿遲簡歷
男,1957年1月出生,漢族,北京市人,1986年5月入黨,1976年3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律專業大學畢業,在職研究生(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法學博士。
曾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長、副處級審判員,民庭副庭長、正處級審判員,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審委會委員,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副院長。
2013年7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觀察者網綜合《新京報》、新華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