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警方為防止記者拍攝設立禁飛區 被指違反媒體自由
據美聯社11月3日報道,在黑人青年布朗被弗格森警察槍殺後,美國政府允許警察在當地上空37平方英里的空域設置安全禁飛區,禁飛區的有效時間是8月中的12天。然而根據音頻記錄,當地有關部門私下裏認為,這個禁飛區是用來禁止媒體直升機拍攝街頭的暴動抗議的。
8月12日,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在弗格森上空設立了禁飛區,禁止除了商業航班和警用直升機以外的航空器通行。面對美聯社獲取的聖路易斯郡警察通訊錄音,聯邦航空管理局一名管理人員表示:“他們的確想要禁止媒體飛行器採訪。而且他們明顯完全不在意這個空域中發生其他什麼事。”
聯邦航空管理局堪薩斯城中心的管理人員表示,當地警方“不在意全天裏多次飛過禁飛區的商業航班,他們就是想禁止媒體飛行器。”

美國民用航空發達,媒體擁有不少直升機等飛行器(資料圖)
聯邦航空管理局的相關規定中,沒有任何一條允許設立專門針對媒體的禁飛區。管理人員表示:“我們的規定裏並沒有説‘臨時禁飛區’,你明白的,‘除了媒體外誰都可以飛’這種情況。”但是他隨後努力措辭,寫出禁止媒體直升機飛行卻不阻礙其他飛行器的辭令來。
這一對話與聖路易斯郡警察部門的聲明相沖突,他們宣稱,在警察射殺18歲黑人青年布朗後爆發了遊行示威,設立禁飛區僅僅是出於安全考慮。他們設立禁飛區並不是為了阻止媒體報道暴動遊行和警察的反應。當地警方稱,設立禁飛區的考慮是因為發現該區域內有人向警察直升機開槍。但是當地警方承認他們的直升機並未受損,而且也無法給出直升機被槍擊事件的詳細報告。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對警方直升機被槍擊事件的描述是未經證實的“謠言”。
美聯社稱,他們是依據《美國信息自由法案》獲取警方通話錄音的。這些錄音讓人注意到非常嚴重的問題,因為警方可能試圖壓制媒體採訪自由,這樣外界就無法獲得遊行示威和警方行動的航拍視頻資料。這是警方在聯邦官員(指聯邦航空管理局,觀察者網譯註)默許協助下,違反美國憲法規定的新聞報道權。

對弗格森禁飛區的示意圖
如果新聞媒體可以進行航拍,就能為大眾提供未經修飾的視頻資料,讓人們全景式瞭解近年來最嚴重的美國國內暴力事件。
專精於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美國民權同盟法務專員李·羅蘭(Lee Rowland)表示:“任何針對媒體報道弗格森事件的禁飛區,都是異乎尋常地糟糕的,而且嚴重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的媒體權利。”
聯邦航空管理局局長邁克爾·許爾塔在週日(11月2日)發佈的聲明中稱,他的部門始終專注於安全,“聯邦航空管理局現在不會、將來也絕不會專門禁止媒體採訪國家大事,此次媒體採訪弗格森事件也不會被禁止。”
許爾塔同時表示,依據聯邦航空管理局所知道的情況,在禁飛區生效期間,“沒有媒體飛行器違反了禁飛區的限制。”

弗格森警方採取了非常強硬的措施,這可能是他們努力趕走媒體避免被報道的原因之一
美聯社稱,在錄音中一名聯邦航空管理局的管理人員強烈要求修改禁飛區的條款,允許商業航班從弗格森空域進出。這一修改幾乎就促成了弗格森當局所想要的結果,一名聯邦航空管理局的官員表示:“長時間少限制的禁飛區為的就是把媒體趕走。反正他們搞不清區別的。”
一名堪薩斯城聯邦航空管理局管理人員當時詢問了聖路易斯郡警察,能否減少限制以求不影響周邊商業航班。隨後對於禁飛區的命令更改為:“限制進入聖路易斯郡的飛行器。這依然能把人擋在外面……人們在獲得通行許可前無法進入弗格森,即使減少限制,人們還是無法進入該區域。”
警方的回應是:“好吧,我對無論什麼修改都沒意見。”
KMOV-電視台新聞主管布萊恩·蘇文諾(Brian Thouvenot)對美聯社表示,他們是第一個試圖挑戰禁飛區的媒體,但是隨後得到建議,他們可以飛到3000英尺以上的高度,這樣一來他們的直升機和攝像機就是在禁飛區以外飛行,對於這個拍攝距離,蘇文諾表示“不太理想”。
在弗格森槍擊事件爆發後,當地警察表現強硬,屢次逮捕媒體人員,並向媒體人員發射催淚彈。美國總統奧巴馬曾表示:“這裏是美國,當新聞媒體在工作的時候,警察不能欺負並逮捕他們。當地政府和警察有責任保持透明和開放。”
在聯邦航空管理局抱怨後,當地警方允許將禁飛區高度降至3000英尺。據聯邦航空管理局的記錄,這一禁飛區在8月22日依然有效。
美聯社掌握的通訊錄音披露,一名稱槍擊布朗的警察為威爾森的警察隊長試圖延長禁飛區的有效時間,因為他認為布朗的葬禮讓人們情緒更強。“我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我們在監控事態的發展,昨晚我們又打了很多發催淚瓦斯彈,並且鳴槍示警。後半夜算是安靜了一些,但是我們也不知道這樣下去會爆發出什麼來。”
美聯社掌握的通訊錄音並未包含最初設立禁飛區討論的通話。但是已有的錄音證明,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在已經知道警方意圖限制媒體採訪情況下,同意設立了禁飛區。
(觀察者網編譯自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