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中國的“依憲執政”不是西方的“憲政民主”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那麼全會提到的堅持依憲執政和西方的憲政民主有什麼區別呢?央視《新聞聯播》和《焦點訪談》昨天都關注四中全會,邀請專家訪談,指出中國的“依憲執政”不是西方的“憲政民主”。
**《新聞聯播》“權威訪談”:**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為什麼要堅持依憲執政呢?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依憲執政就是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武裝力量、政黨、全國各族人民都有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也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

央視:中國的“依憲執政”不是西方的“憲政民主”
專家指出憲法有很強的政治屬性,它規定一個國家最終的權利屬性和基本政治制度,因此各國的憲法不盡相同。四中全會提到的堅持依憲執政和西方的憲政民主存在着根本的區別。首先權力的主體不同。西方國家的憲政制度是不同政黨的競爭制度,從根本上説代表了不同政黨、不同集團的利益。我國的依憲執政則是建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的基礎上,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並且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的利益得到實現。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指出,我們強調依憲執政,依憲治國,是為了在憲法的統領下,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而西方的憲政,它的制度在設計上就是多黨競選、輪流執政,他們往往以犧牲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割裂民主和法治為代價,而獲得一黨之私利,甚至一人之私利。
第二個不同體現在國家政權體制上,西方的憲政實行的是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我國堅持依憲執政,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由各級人大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一府兩院”(政府、法院、檢察院) 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張文顯指出,我們的憲法,我們所實施的依憲執政、依憲治國是以保障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為落腳點的,而西方憲政,本質上是由資本所決定,為資本所服務。
專家指出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依憲執政,是一種規範國家權力的政體安排,是黨的領導權、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高度統一。一言以蔽之,中國的“依憲執政”絕不是西方的“憲政”民主,兩者存在着涇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異。
**《焦點訪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並強調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將憲法提升到了作為最高法律所應有的高度。但我國的依憲執政與西方所謂的“憲政”是截然不同的。
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被確定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的重大任務之一。《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表示:“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完整構成了這次決定重要的理念,也就説未來中國社會發展要高度重視憲法的權威,通過憲法來進一步凝聚民心和社會的共識,通過憲法來解決我們面臨的社會問題。”
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也是我國法治與西方“憲政”的根本區別。專家認為,堅持依憲執政,明確了黨的領導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係,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的最佳實現形式。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李林介紹:“如果真正把依憲治國和依法治國的進程統一起來,使憲法變成具有最高權威,最高法律效力和最高地位的憲法,依法治國建成法治中國目標就容易實現。”
韓大元説:“黨的這種綱領,進一步明確了未來中國的國家和社會的治理要靠依照憲法。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理念,雖然寫在黨的決議裏面,但是它的思想脈絡和發展脈絡是經過了至少十多年的,這樣執政黨的一種思考也是一種探索,也是執政黨治國新的理念。”
西方國家的所謂憲政是不同政黨的競爭制度,從根本上説代表了不同政黨、不同集團的利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告訴記者:“西方憲政本質上是由資本所決定的、為資本所服務的。在這樣一種憲政體制下,不同的資產階級政黨和政客往往以犧牲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割裂民主和法治為代價而獲得一黨之私利、甚至一人之私利。”
我國的依憲執政則是建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的基礎上,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並且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的利益得到實現。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魏宏認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了人民作為國家主人這樣一種總體地位,提供了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來行使自己權力的一種組織形式,有利於把我們國家的權力和人民之間拉得更近。”
每個國家的憲法都要規定一個國家基本的政治制度,我們國家的憲法規定了國家根本政治制度,規定了一切權利屬於人民,規定了人民行使權利的方式。這個作為中國憲法的最本質特徵,是不同於西方國家的憲法的。專家認為,我們的依憲執政,更符合中國國情,更有利於維護憲法尊嚴和人民羣眾的利益。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我們國家憲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規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樣憲法本身所肯定的政治制度和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就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制定憲法,實施憲法所形成的依憲治國的要求,跟西方所謂的憲政也有很大的差別。我們強調的是樹立憲法法律權威,維護憲法的尊嚴,目的是讓憲法所規定的這種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的權利屬性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彰顯,也就是規定一切權利屬於人民。我們國家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這些根本屬性能夠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在憲法實施過程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彰顯。”
我國的依憲執政,反映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高度統一。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符合中國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這樣才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黨和國家事業的順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