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急令電商雙11撤下“折扣”“原價” 只保留促銷價
“雙十一”將至,11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市商務委約談1號店、大眾點評、百姓網、攜程等本市17家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明令嚴禁“雙十一”期間先漲後降,虛假宣傳等行為。
同日,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簡稱“工商總局”)要求,京東向參加“雙十一”活動的商家發佈緊急通知,禁止電商平台使用折扣和參考價等信息。澎湃新聞獲悉,多個電商或都將把店鋪和承接頁面出現的所有“參考價”“原價”等字眼全部去掉,只保留商品促銷價。

某電商商品雙十一促銷界面
電商緊急撤下“原價”“參考價”
11月6日,澎湃新聞從京東獲悉,按照工商總局要求,他們已通知參加“雙十一”活動的商家,撤下店鋪和承接頁面出現的所有“參考價”“原價”等字眼,只能保留商品促銷價。
當日18時,記者點開京東網頁,部分商家網頁鏈接確實已不見“京東價”等字眼,只留下“促銷價”“秒殺價”等字眼,但仍有部分商家,未來得及屏蔽。
收到工商總局的不僅僅是京東,包括天貓、1號店、亞馬遜在內的多家電商平台均在列。不過,記者發現,1號店和亞馬遜網頁上大多都保留了“原價”的字樣;噹噹網的網頁也大多保留了“市場價”字樣。
10月31日,工商總局約談了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等10家大型電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防範電商用“先漲價後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也不得虛構成交量、成交額。
按照工商總局的總結,“雙十一”是消費者受到侵權的“重災區”,主要是一些假打折誤導消費者,部分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存在“先提價、後打折”“先低價打折吸引消費者關注、後以無庫存為由不予銷售”“單方面變更甚至撤銷促銷活動”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此外,工商總局還指出,電商存在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一些網絡經營者使用“全網價格最低”“史上最低價”“銷量第一”“排名第一”等違反《廣告法》規定的用語開展廣告宣傳。
不過,對於工商總局只能保留“促銷價”的規定,也有消費者表示:“還是有點不方便,雖然有些原價並沒有參考意義,但是這樣的形式,也把部分有參考意義的真實原價給切掉了。”
上海工商明令禁止“先漲後降”
11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市商務委約談1號店、大眾點評、百姓網、攜程等上海17家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
近幾年,上海網絡商品交易發展迅速,同時網絡違法行為也屢有發生,2014年以來,上海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28071件,查處網絡違法行為1841起,提請市通信管理局關閉違法網站102個。
面對即將開始的“雙十一”和歲末年初系列促銷活動,上海工商部門要求平台經營者:加強對經營者資質和身份信息的審查,有效制止虛構、假冒身份經營和無資質經營等行為;同時,加強促銷活動管理,防止個別經營者採取先漲價後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虛假宣傳、侵犯他人註冊商標、捏造散佈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等違法行為。最後,健全售後服務機制和優化售後隊伍管理,及時、妥善好處理消費者投訴,確保“7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得到切實執行。
此外,工商部門將加大對相關網絡平台“雙十一”促銷活動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對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宣傳、是否存在消費欺詐及是否存在詆譭競爭者商業信譽等違法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