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魯鄭:台灣同胞教我鑽空子
每次去台灣,總有意想不到的“插曲”。
就拿入台證來説吧,有兩次是在出發前一天才收到入台證,可謂驚魂一刻。還有一次乾脆只有複印件,到台北下飛機前,在飛機門口收到航空公司代轉的原件。而這一次則發生在北京。
根據規定,海外僑民僅持有入台證是不能由北京直飛台灣的,需要在第三地轉機。一般我都會選擇香港。但在託運手續時被告知,我必須有從香港去法國的往返機票才能走。無奈之下,只好立即通過攜程定票。在解釋完原因後,對方立即建議買香港到曼谷的往返機票,價格比去法國可低多了。然後他繼續給我建議:通關後機票就可退掉,只收取一個手續費——顯然,這是他們經常遇到的事情,已經有一套成熟的應對辦法。
這個事例再一次印證了我一再重複過的觀點:中華民族實用理性、變通的國民性,實在是利弊俱存。當一個制度有問題時,民眾就能找到規避之道,而無需等到漫長的立法程序去改變。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制度在中國的重要性要遠遠低於西方。
另一個感慨是,此事發生在早上六點鐘。如果在法國,即使要如法炮製,也要等到九點上班一刻。這同樣可以理解中國創造經濟奇蹟的原因。(其實這個規定針對的只是數量較少的海外華僑,海外華僑從北京去台灣和香港的又更是少數,立法都有成本,這樣針對少眾的立法本就得不償失,更重要的是香港規定海外華僑可以免簽在香港停留一週,大陸根本沒有必要再限制。再者,由於各種應對辦法,這項規定也是名存實亡,只是增加成本而已。)
上述事件自然是本文的鋪墊,下面戲劇性的大戲才要連番上演。在台灣機場免税店買酒,對方告知根據規定只能買一瓶,但我可以買兩瓶,並安慰説,海關只是抽檢。言外之意,概率很低,不會有事。當看到發票上醒目的黑體提示“旅客入境限攜帶免税煙一條、酒一公升”後,我不由笑了。不過在北京,我就只能買一瓶,儘管北京海關並不查酒。
然而出關時,極小概率的事情發生了:我來台灣這麼多次,第一次被攔住抽檢!對方告知按規定超過限量的要沒收(超了7瓶),每瓶酒還要罰款2000新台幣(約400人民幣)。然而戲劇性的事情發生了,對方繼續説:你是第一次(不知從何知道),所以酒可以寄存在機場,離開台灣時再帶走!也無需罰款!
這就是中華文明的人情味與法治理念。如果從西方的法治觀念出發,第一次和任何一次都是一樣的,絕不會有第一次就寬大處理的邏輯。更何況所謂無法查證的第一次,只不過是“寬大”處理的託詞而已。根據我的判斷,應該是台灣海關處理類似事件的通則,或者是潛規則。
如果從大陸、台灣、西方三方看,西方是嚴格的法治社會,沒有通融的餘地。台灣則介於大陸與西方之間:既有法治,也有人情。我既不能帶進台灣,也不會受到處罰,還可以離境時帶走。而在北京出關時X光檢查,酒從來不管制。
我雖然生活在法國十四年,但喜歡台灣遠勝過法國,根本原因就是法治社會的冷冰冰——這是國內自由派所無法理解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生活在法治國家的西方人會更喜歡在中國生活。人,是感情的動物,不可能完全生活在無感情的法律條文中。
來到機場大廳,到中華電信辦理當地手機。對方先問法國手機是否解過鎖。我聞言一愣:在法國許多中國留學生都偷偷的提供這項收費服務,法國是禁止的,所以也沒解過。對方一聽立即開始解鎖。見到中華電信這樣大牌、正規的公司如此做,還是大出我意外。也對台灣的法治程度有了更深的理解。
隨後到機場郵局把在香港買的書寄到法國。當郵局人員知道這些書價值1800元人民幣,不由説到:“這麼貴啊。還是少寫吧,否則法國會認為你是在經銷,會讓你交税的”。於是對方給我寫成5000台幣(1000人民幣)。這麼貼心的造假服務既讓我感動,更令人感慨中華文明強大的影響力。尋找制度的漏洞是我們不可磨滅、不可改變的基因。台灣民主化二十多年,根本上對中國的國民性絲毫沒有改變。
這樣的“奇遇”還沒有結束,到旅館後,再一次讓我領略到文化特色。由於沒收到郵件確認,其中一天我重複定了兩次。和旅館確認都收到後,我就想取消一次。但由於取消必須是在一週之前,我只能承擔全款。不料旅館説他們可以幫我做到,只要他們操作從我的信用卡扣款失敗就可以了。
真是中國人的智慧啊!其實,只要是人制定的制度,就一定會有漏洞。制度對於中國這個民族而言,其重要性究竟有多大,是很值得思考的話題。
很巧的是,當天的《中國時報》也在討論一個醫療問題,標題就是:“釐清情理法”。“情理法”這樣的排序在西方是找不到的。
短短几個小時連續發生的“奇遇”:既有政府(海關),也有企業(免税店、電信公司、旅館),也有公共服務部門(郵局),在解決問題上所表現出的一致性是我們理解台灣民主最好的鑰匙。民主和法治要想運作好,規則意識是最根本的。一個在日常生活習慣性地通過法律漏洞來解決問題的社會,怎麼可能有優質的民主呢?或者説,源自西方的民主,怎麼可能在台灣健康成長?怎麼可能推動台灣社會發展?當然另一個角度則是,台灣民主雖然很劣質,但拜中國國民性之賜,還是相當程度避免了制度的弊端,這大概也是台灣沒有變成泰國和埃及的原因。
晚上和台灣朋友餐敍,又聽到一個大陸並不陌生的事例。一單位兩同事發生矛盾,其中一位找警察朋友威脅。另一位更有來頭,乾脆找議員朋友向警察局長施壓,直接把威脅他的警察調走。議員之所以有這麼大的權利,是因為他們決定警察部門的預算。朋友本是為其中的一位鳴不平,卻讓我們看到台灣社會日常生活是如何運轉的。
所以,不管支持台灣民主的羣體如何歌頌、美化,只要台灣社會是如此運作的,台灣民主的品質如何就不難得出答案。
一談到台灣的法治,行家一般會説,只要不涉及到政治或政治正確,台灣還是有法治的。但以上事例説明,即使不涉及政治或政治正確,法治仍然是打了中華文化的折扣的。

“台灣民政府”

“台灣民政府”門口自吹自擂的宣傳
台灣法治一遇到政治就失靈的例子很多,比如太陽花運動,學生佔領立法院明明違法,馬英九當局也無可奈何,直到美國表態是非法,學生隨後撤出才了事,當局也沒有繼續追究。另一個有名的案例就是王金平關説案。不過這裏想和大家介紹的則是令人無比驚訝的所謂“台灣民政府”。
“台灣民政府”是由一羣親日的團體成立的沒有登記的一個組織,他們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聲稱自己是獲得美國軍政府授權所成立的政府,性質如同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使用美國國旗、日本國旗、美國軍政府佔領台澎地區的佔領旗、台灣民政府旗共四面旗幟。還自行發行護照,辦公樓據説也是非法建設。他們的車輛都是所謂“台灣民政府”車牌照。但是卻無人敢取締這個非法政府。曾經有一次他們光天化日下搞活動,受到警察干預。而干預的理由居然是噪聲太大!完全成了“國中之國”。他們乾的最無法無天的一件事是2014年7月7日,佔領台灣省政府一樓大廳與三樓主席室,將台灣省政府廣場旗杆的“中華民國”國旗降下並升起美國國旗與美國軍政府佔領台澎地區的佔領旗。箇中原因,除了他們勢力大外,還和日本的背後支持有關。

“台灣民政府”有自己的車拍

“台灣民政府”大樓
最後,還有幾個事例不得不談。在從機場到旅館的路上,出租車師傅談起2016大選,認為蔡英文肯定不會成功,因為台灣社會還無法接受一位女性領導人。後來據台灣的朋友們講,在下層,這樣的人很多,由於一人一票,不是沒有道理。雖然知識界以及城市白領都已經超越性別,台灣社會也不斷進步,不過以我的觀察,女性從政仍然受傳統所累。台灣最著名的三位女性政治人物——“前總統”呂秀蓮,高雄市長陳菊,現任民進黨主席、“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都是單身。這並非巧合,實是儒家文化大男子主意做崇:女人太優秀,男性就敬而遠之,沒有家庭就成為女性從政所付出的代價。她們三人的經歷會對台灣社會女性產生什麼樣的示範作用,不難想象。
最後還是那句話,文化是制度之母。台灣的現狀只不過再一次印證了這個道理而已。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選舉造勢遊行鑼鼓喧天、各種神怪傳奇歷史人物偶像充斥其間,完全變形為中國傳統的廟會。記得北大研究比較政治制度的潘維老師説過一句話:人不能拔着自己的頭髮離開大地。意指中國的制度建立和創新是離不開這片土壤。誠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