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善晉美等詞不能亂用了 廣電總局下通知禁止廣播電視、廣告使用篡改詞
11月27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相關通知,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絡語言、仿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晉善晉美、不明覺厲等詞語都不能亂用了。
近幾年,網絡自造詞層出不窮,幾乎隔一段就會有新詞出現。慣常用四字形式,冒充成語,朗朗上口易於傳播。有的詞語是完全新造,有的是改變成語,有的是對原有成語的新解讀。對這些新詞的解讀,可以參考資深媒體人楊健在觀察者網的“魔鬼詞典”。
《通知》一出,便有網友盤點傳播較廣的 “被禁詞”,感嘆這些詞語以後都不能再用了。中招詞語有這些:

細思恐極:細細想想,覺得恐怖之極。
不明覺厲:雖然不明白對方講的什麼意思,但是覺得很厲害的樣子。
不約而同:很久沒有人約,而變成了同性戀。
累覺不愛:很累,感覺自己不會再愛了。
男默女淚:男人沉默,女人流淚。
人艱不拆:人生已經如此艱難,有些事就不要拆穿了。
十動然拒:十分感動然後拒絕了他。
喜大普奔:喜聞樂見大快人心,普天同慶奔走相告。

《關於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通知》,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應嚴格按照規範寫法和標準含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字、詞、短語、成語等,不得隨意更換文字、變動結構或曲解內涵,不得在成語中隨意插入網絡語言或外國語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絡語言、仿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
通知指出,一些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還存在語言文字不規範的問題,如隨意篡改、亂用成語,把“盡善盡美”改為“晉善晉美”,把“刻不容緩”改為“咳不容緩”等等。這些做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與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相違背,對社會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會產生誤導,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根據通知,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中的字幕、圖像和配音等,加強對主持人、嘉賓及其他節目參與人員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提示引導,對於不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內容一律不得播出。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近期將對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嚴重違規的問題將作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