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需要更多裝甲車來應對騷亂嗎?-卡拉·丹斯基
今年八月,全體美國人見證了恐怖的一幕:在密蘇里州弗格森鎮,全副武裝的警察突如其來地襲擊了和平示威者,武裝警察部隊如臨大敵,彷彿是在戰場上搏鬥。五月,佐治亞州的SWAT特警在準軍事化突襲中,扔出的閃光彈擊中嬰兒牀,導致一個蹣跚學步的嬰兒胸部開裂,面部燒燬。雖然眾多美國民眾對這些事件感到震驚,但警察軍事化現象早已不是新鮮事了。在美國,對有色人種聚居區的圍攻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

武裝警察部隊如臨大敵,彷彿是在戰場上搏鬥。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在一份報告中指出,一些聯邦項目向地方警局提供了軍用裝備和資金,對美國警察管理軍事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例如,名為“1033計劃”的項目允許五角大樓向地方警察免費提供軍用武器,包括M-16步槍和MRAP(防地雷反伏擊車)及其他裝甲運兵車等,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起,五角大樓已通過該計劃向美國地方警局提供了總價值超過51億美元的軍用裝備。
最終,聯邦政府看起來應該採取措施解決這個問題。12月1日,奧巴馬政府發佈了一份報告,對推動警察軍事化的聯邦項目進行了總結回顧。報告提出了一些建議,或許能限制地方警察的能力,防止他們像對待戰區一般管理美國社區。例如:地方警察向五角大樓提出的裝備請求須經過審議;確保加強對裝備使用的訓練;並規定涉及使用軍用裝備的案件必須提交事後報告。
該報告最重要的一條建議是,限制五角大樓向全國地方警局免費提供各種軍用武器。但報告沒有詳細説明哪些軍用武器應該禁止使用。若想這些建議行之有效,最起碼得禁用MRAP和閃光彈。
報告指出,五角大樓根據“1033計劃”提供給地方警局的裝備中,96%屬於“非管制物品”(如商用車輛、辦公設備、毛氈和叉車),只有4%的裝備屬於“管制物品”(如衝鋒槍、裝甲運兵車和飛行器)。
這些數據誤導了眾人,原因有二。首先,在“1033計劃”提供的裝備中,4%可謂是個巨大的數目:460,000件軍用管制裝備目前為全國地方警局所有。
其次,在計算該計劃下所運送的裝備時,奧巴馬政府不考慮不同裝備的致命性(和成本)差異,將所有裝備同等看待,簡單的記錄數量。例如,他們將毛氈和MRAP相提並論,這兩件不可同日而語的裝備,在統計薄裏的權重是一樣的。
我們還需正視的是,加強裝備使用培訓,對解決警察管理軍事化這個問題作用有限。報告正確地指出,很多收到五角大樓提供的軍用裝備的警察,並沒有接受過正規的裝備使用培訓。這一事實在弗格森事件中格外怵目,例如警察狙擊手用步槍瞄準和平示威者,這個問題必須要得到解決。
但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對設備使用的培訓是否真是問題的根本所在。全國各地警局依然以富有攻擊性的危險方式管轄着有色人種社區,有時候他們並未攜帶軍事裝備。只要“勇士心態”還在警察中蔓延生長,只要黑色和棕色人種仍被視為“威脅”,那麼對軍事裝備培訓並不能幫助解決問題。
最後,正如報告中強調的,監督固然重要——但,監督什麼?
當今,聯邦對這些項目計劃的監管方式大多僅限於庫存監控。歷史記錄表明政府應該加強對“1033計劃”的監控——上個月,一名五角大樓發言人證實該計劃名下的軍用武器有421件不翼而飛,其中包括M16和M14步槍。這位發言人表示,如果地方警察出售軍用悍馬車以獲取利潤,他也“不會感到驚訝”。除了庫存監控,我們也需要對裝備使用進行監管。如果地方警察還將收到軍用武器,那麼聯邦政府有義務合理地約束警察如何使用這些武器的方式。
奧巴馬總統讓其政府在120天內制定出包含具體改革措施的行政命令。同時,政府應該解決數以萬計美國公民早已提出的要求,並中止“1033計劃”。我們不能再冒險讓弗格森和Bou Bou Phonesavanh的傷害事件重演。
警察監管軍事化的危害如此之大,美國社區理應得到更好的管理。
(觀察者網林可欣譯自《赫芬頓郵報》12月2日文章“An MRAP Is Not a Blan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