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交猥褻事件當事人及妻子現身澄清 系烏龍
引來網友關注的珠海公交猥褻事件竟是烏龍。珠海市公安局宣佈:經警方多方核查,網傳“珠海公交猥褻事件”視頻中當事人陳先生與幼女系父女關係。父女之間的親暱動作被充滿正義感的網友拍下後放到網絡上就變成了珠海公交猥褻事件,好在陳先生攜帶妻女一家三口來到公安機關澄清事件真相,網友才瞭解事實。有網友表示,把父女的親暱動作拍下來放到網上,還弄出如此驚悚的標題,是不是誹謗呢。也有網友表示,父女如此親密,難免引起人們誤會。網友也是出於一片好心。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陳先生現年31歲,廣東陸豐市人,在珠海唐家鎮經商。據其介紹,12月2日當天,他帶女兒乘坐十路公交車外出,由於女兒撒嬌,自己當時的舉動是試圖哄女兒開心。後來從朋友處得知自己和女兒被上網。
之後陳先生主動聯繫警方,並攜帶妻女一家三口來到公安機關,表示要通過珠海公安向網友澄清事件真相。珠海市公安局當天晚發佈消息:經警方多方核查,網傳“珠海公交猥褻事件”視頻中當事人陳先生與幼女系父女關係,目前沒有證據證明視頻中的行為涉及違法,事主一家已主動到公安機關澄清。
對於網友的指責,陳先生的妻子表示委屈,她説丈夫十分疼愛女兒,日常生活中絕沒有猥褻行為。她認為是因網友對其丈夫行為不理解而產生誤會,每個人表達愛的方式會有不同。
經警方多方核查,確定陳先生與視頻中的幼女確係父女關係,目前沒有證據證明視頻中的行為涉及違法。珠海警方感謝廣大網友對社會治安的關心,同時也呼籲市民發現可疑情況時能選擇立刻報警,以利警方及時依法處置。
針對讀者們關心的網友該行為是否涉及誹謗,觀察者網諮詢了一些法律專家,專家提醒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
不過如果發現生活中存在不利於社會治安的現象,最好的辦法還是直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