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如玉 | 延安時期的紅軍婚戀
中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電影《黃克功案件》上映,根據真實案件改編電影敍述了紅軍幹部由婚戀問題引發的一樁悲劇。在情與法的辨析之外,也讓人對紅軍戰士的婚戀方式產生好奇。所以革命年代,紅軍是如何談戀愛的?本文選自《莫文驊回憶錄》,莫文驊著,解放軍出版社出版。****
1935年11月,中央紅軍到了陝北,有了落腳點,從此有了革命的根據地,有了自己的家。隊伍到了陝北安頓下來,形勢的發展也暫時出現了相對平靜的局面。紅軍到了家,幹部們何嘗不想有個家呢!在中央蘇區時,由於戰事頻仍,無暇顧及個人的婚事,不少幹部已到了30歲左右的年齡了,尚未成家,如今一些同志便開始考慮個人的婚事了。一段時間內瓦窯堡出現了結婚熱。劉少奇、董必武、周昆、宋任窮、劉道生、王智濤等同志都是在瓦窯堡成的家。
我們紅軍學校的教員和幹事也有在瓦窯堡結婚的。紅軍幹部主要找紅軍女幹部或地方機關的女同志。那時,部隊都在前方,瓦窯堡主要是駐中央機關和紅軍學校,人口少,女同志更少。這對紅軍婚戀客觀上是個限制,因此,有的人找到了,而多數紅軍幹部的婚姻問題還沒能解決。過去在中央蘇區時,蘇維埃政府的法定婚齡是男18歲女16歲,到了陝北,也是沿用這個規定。有位幹部違反規定,與一位15歲的少女結婚,受到了處分。
當時我25歲,也有人給我介紹,因地方女同志不多,部隊女同志年齡較大,不大合適,加之工作緊張,想多學些知識,所以,自己對這個問題還沒有更多的考慮。1936年底,中央機關和紅軍大學都搬到了延安,羅榮桓、譚政等同志先後在延安結了婚,當時也主要是紅軍找紅軍。解決紅軍幹部的婚姻問題也為領導上所關心,羅榮桓同志曾找女同志談話,為部屬牽線搭橋做工作。那時,延安找對象也很困難,就與延安河防警備司令楊至誠聯繫,因為他那裏有個女生隊(四方面軍女幹部),楊司令也是熱心腸,他用汽車送來了10多名女同志來延安見面,後來,都與老幹部結婚了。
1937年由於抗戰形勢的發展,全國各地的知識青年奔赴延安,大批男女青年湧入延安,給延安古城帶來了生氣,延安一下子活躍起來、年輕起來。女同志多了,婚戀情況也多起來了,不少同志紛紛辦起了自己的“終生大事”。不過,這些久經沙場的紅軍將士,辦起自己的“終生大事”並不浪漫,有的仍然是軍人的性格和作風。戰場上林彪作為一名戰將肯動腦子打仗還是很有辦法的,可在“情場”上卻顯得有點“木”。別人給林彪介紹了一名抗大女學員,見面前介紹人沒跟女方講明,只是將女孩子帶到林彪處就離開了。女孩子尚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兒,只當是林校長找她有事,靜靜地坐在那兒等着校長説些什麼。可等了一會兒,林也沒説話,兩個人尷尬地坐着,林彪突然説話了,當頭一句就是“我們結婚吧?”一點思想準備也沒有的女學員頓時愣住了,當她明白過來確是林校長向她求愛時,“哇”的一聲,哭着推門而出,邊跑邊嚷:“我不幹!我不幹!”跑掉了。
事後,我們開林彪的玩笑,埋怨他太直太急:“情場不比戰場,哪能直來直去,猛打猛衝,也要講點戰略戰術呀,結婚的話可以以後再説嘛”。可林彪有他的道理:“這話反正早晚都得説,晚説不如早説”。當時抗大學員每期基本上是6個月左右畢業,學習操課還是比較緊張的,學員學習期間談戀愛,勢必影響學習。一次,我去毛主席處彙報工作,順便提出了這個情況,我説:“主席呀,女學生一來,談對象的情況多了,學習期間談戀愛影響學習呀。”主席問:“怎麼辦呀?”
我説:“學習期間不能談戀愛,不能結婚,過半年畢業再談”。主席馬上同意:“好,你回去下個通知,規定一下,學員學習期間不準談戀愛,不準結婚。”之後,抗大政治部下了通知,規定學員學習期間不準談戀愛、結婚。不久,一名抗大校領導幹部沒有報告,與女學員結婚了。這事主席知道了,一紙手令下來,這位領導幹部被撤了職,降一級使用。我接到手令後,考慮事情已經發生了,批評一下就行了。於是我與林彪商量後,給主席寫了一個説情報告,請主席“收回成命”。毛主席住處離我很近,他接到報告後,把我叫去了。一進屋,主席迎面就是一通批:“你這個莫文驊,規定學習期間不準談戀愛、結婚的是你,現在説情的又是你,出爾反爾,怎麼搞的嘛?”我一聽,自知理虧,趕緊作了檢討,表示回去按主席手令執行。
後來抗大發生了黃克功事件,我就不敢再保了。黃克功是抗大三期六隊隊長,他很小就參加紅軍,在長征中立過大功,當過師宣傳科長和團政委,在抗大學習後留校任職。他自恃年輕有為,立過戰功,比較驕橫。他與山西大同來陝北公學學習的女學員劉茜談戀愛,關係也明確了,可後來劉茜又不同意了。1937年9月底的一天傍晚,黃克功約劉茜到延河邊上談話,談來談去談不攏,黃竟殘忍地開槍把劉茜打死。“這是蘇區中從未曾見過”的事件,一下轟動了延安城,輿論譁然,羣眾反映強烈,要求嚴懲。尤其是女學員們非常氣憤,“無不咬牙切齒,痛斥這種行為是慘無人道的,一致要求法庭實行槍決,以嚴肅革命紀綱”。但也有不少同志,認為黃克功同志是有功之臣,年紀還輕,應該給他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黃克功自知有罪,寫報告給毛主席,請求減刑,讓他到前線殺日本鬼子,立功贖罪。教育長羅瑞卿同志念及黃克功出身貧苦,工作有才幹,很能打仗,又年輕,曾去找主席説情,被批駁而回。時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的雷經天同志,也寫了報告給毛主席,提出減刑意見。毛主席不同意,毛主席對雷經天還比較客氣,親自給他寫了信,指出:“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到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
10月11日邊區高等法院舉行公審大會,審判長雷經天宣讀了毛主席的信,並宣判將黃克功執行槍決。宣判時,全場鴉雀無聲,當宣判結果時,會場上出現了唏噓之聲,一些女學生反而傷心落淚了,有的竟失聲痛哭。此時,人們的心情是很矛盾的,對黃克功的罪行,非常氣憤,對共產黨執法嚴明的公正判決感到滿意,但又為處決這樣一位有着艱苦鬥爭光榮歷史的紅軍幹部而感到惋惜。黃克功事件後,毛主席還特地到抗大作了一次“革命與戀愛問題”的講話,提出了婚戀要遵守的三條原則,即“革命的原則,不妨礙工作學習的原則和自願的原則”。隨着女青年學生來延安日漸增多,戀愛結婚的情況也多起來了,陝北公學等單位對此並不限制,我們抗大也擋不住了。
我們按照毛主席關於婚戀問題的三條原則,引導青年學員嚴肅地、正確地對待戀愛、婚姻、家庭問題,培養和樹立無產階級的思想與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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