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下發通知:省管幹部婚禮宴請不得超百人
據黑龍江《生活報》今日(12月9日)報道,黑龍江省紀委日前下發通知,對省管領導幹部的婚喪事宜做出具體規定,包括婚禮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100人,婚嫁雙方合辦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不得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金;另外,用餐操辦不得明顯超過當地一般羣眾舉辦類似事宜的消費標準。
所謂“省管領導幹部”,指由省委組織部主管的幹部。須達到一定的級別方可。省管幹部的使用、任命權在省委組織部,範圍一般都確定在地級市的正副書記、正副市長;省直部門正副職、大學院校書記、校長、省管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等。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湖南曾徵求意見,婚禮宴請人數累計明確了“大辦”的概念:大大超過了當地一般羣眾舉辦類似事宜的規模或消費標準。釋義裏面提出,“婚喪喜慶事宜”除了包括結婚喪禮外,還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過生日,子女上大學,喬遷新居等各種與親朋好友共同慶祝的事宜。
黑龍江的該通知全稱為《關於規範省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省管幹部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在操辦婚禮喪禮以及父母配偶子女過生日、升學、遷居等各種召集親友慶祝的事宜方面,帶頭遵守紀律,帶頭文明節儉,自覺抵制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通知》要求,要嚴明紀律,做到“七個嚴禁”。操辦婚禮喪禮前要進行書面報告。各市(地)和中省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省委、省紀委報告,其他省管幹部向所在黨委(黨組)和同級紀委(紀檢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擬操辦事宜的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受邀人員的範圍、安排車輛來源等情況。
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省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省紀委將重點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頂風違紀的行為;重點查處分散操辦、只收禮不操辦、委託他人違規操辦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要實行“一案雙查”、“一問三責”,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絕不姑息遷就。
各市(地)和中省直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政策宣傳,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常警示、常提醒,對班子成員和分管省管幹部操辦婚喪事宜的報告認真審查,防止出現違規違紀問題。其他省管幹部要堅持“一崗雙責”,在嚴格約束自己的同時,要抓好分管單位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範工作。要把執行本《通知》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述廉述責的重要內容,自覺接受幹部羣眾監督。
此外,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結合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於12月30日前報省紀委備案。

婚禮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100人
省管領導幹部要做到“七個嚴禁”
嚴禁大操大辦,婚禮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100人,婚嫁雙方合辦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喪禮提倡不辦答謝宴,如舉辦宴請人數不得超過100人,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邀請和接待親屬以外人員參加;
嚴禁藉機斂財,不得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金、紅包、貴重禮品等物質性利益;
嚴禁鋪張浪費,用餐操辦不得明顯超過當地一般羣眾舉辦類似事宜的消費標準;
嚴禁違規使用公車、公物和其他公共財產;
嚴禁干擾正常公務活動、工作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嚴禁舉行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迷信活動;
嚴禁委託他人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