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部門要求起訴涉酷刑官員 美國司法部拒絕
美國國會參議院情報委員會9日公佈有關中央情報局對涉恐嫌疑人刑訊逼供的報告後,聯合國人權部門和其他一些人權組織發聲譴責,呼籲起訴那些牽涉其中的美國官員。但美國司法部明確表示,不會起訴酷刑項目的任何人。
據中新網報道,《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要求,當有充分證據證明可以定罪時,締約國必須對實施酷刑的行為予以起訴。但美國《赫芬頓郵報》稱,但是聯合國人權官員想要起訴還不一定能成,因為美國司法部是拒絕起訴的,且美國並不是國際刑事法庭的成員。同時,報道稱,聯合國高級人權專員Zeid Raad al-Hussein則認為,既然當年美國是認可1994年通過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那麼它就有義務遵守公約。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發言人表示,潘基文則認為,美國國會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應先向他們報告中情局在海外各國的秘密關押地以及審訊手段,這才是起訴的開始。因為聯合國絕對禁止酷刑。

聯合國反恐與人權事務特別報告員本·埃莫森強烈要求美國起訴涉案的中情局官員和其他政府高官。埃默森10日在一份聲明中説,喬治·W·布什政府高層對刑訊逼供涉恐嫌疑人一事有“清晰的政策規劃”,那些“參與策劃並批准實施這些罪行”的布什政府高級官員必須受到起訴。
“作為涉及國際法的問題,”埃默森説,“美國有把那些人繩之以法的法律義務。”按他的説法,從法律層面來説,美國司法部長有義務對這些涉事官員提起刑事指控。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認為,司法部長應當指定一名特別檢察官,對“涉嫌參與創立、批准、執行並瞞報刑訊逼供項目的布什政府官員展開獨立、徹底的調查”。
這一組織在一份聲明中説:“刑訊逼供(給涉恐嫌疑人)帶來嚴重傷害乃至死亡的風險甚至直接導致這些後果,對這一罪行不應設訴訟時效。根據國際法,美國政府有責任對這一行為涉及的任何可信證據展開調查,如果有涉及犯罪行為的足夠證據,那些違法者應當受到起訴。”
但是據《赫芬頓郵報》報道,美國司法部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官員9日稱,司法部不打算重新考慮他們的決定,即他們決定不起訴參與強化審訊項目的任何人,該名官員説,司法部重新審核了酷刑報告,但沒有發現什麼信息是需要他們以起訴為目的去重新調查的。他説,“我們調查強化審訊項目的目的是為了看其有沒有構成犯罪,而不是去評判這些審訊手段是否恰當。”
美國2001年9月11日遭“基地”組織襲擊後,布什發動“反恐戰爭”,刑訊逼供隨後獲得授權,包括“洗冰澡”、禁止睡覺、囚禁在狹小空間、實施人身羞辱以及動用水刑。最臭名昭著的是水刑,即用布或紙矇住受刑人的臉並反覆澆水,令其難以呼吸,感覺即將窒息而死。9日公佈的報告寫道,多名在押人員被施加水刑,一些人因此患上精神疾病。
美國總統奧巴馬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説,過去的一些做法是殘忍和錯誤的,“在我看來就是拷打”,這樣的事情不該發生。
歐盟的一位女發言人凱瑟琳·雷(Catherine Ray)9日強調稱,儘管奧巴馬政府早在2009年就花了很大力氣保證酷刑不再繼續,但當時就應該把該規定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