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槍決18年後被判無罪
2014年12月15日8時30分許,內蒙古高院的法官當着呼格父母的面,宣讀了再審判決:一、撤銷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二、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今天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內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關於呼格吉勒圖案的二審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年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的一審刑事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並向其父母送達了再審判決書。

呼格吉勒圖生前照片
這是繼湖南滕興善之後,20年來第二起經司法最終確認無罪的被冤殺者。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週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一起姦殺案兇手。案發僅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被媒體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殺人案中有一起就是"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

內蒙高院法官在呼格父母家中宣讀判決

內蒙高院法官向呼格父母宣讀判決

呼格父母簽署送達書

法院致歉並送上院長三萬元個人慰問金

呼格母親:我感覺法律是公正的

下頁附呼格吉勒圖案判決書







觀察者網綜合央視、澎湃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