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勁:悉尼劫持案解救人質的兩大疑問
當地時間12月16日凌晨2時10分隨着警察衝入悉尼馬丁廣場發生人質劫持事件的咖啡館,經過短暫交火,擊斃劫持者,救出人質,持續近17小時的人質事件宣佈結束。
事件雖然説迅速得到了平息,但相關細節還沒有披露,諸多疑問自然還盤桓在人們腦海,筆者就從新聞媒體已經透露的點滴線索來做一下簡單評述。
疑問之一:是不是有組織的恐怖襲擊?
事件發生在悉尼重要的商務和金融中心區馬丁廣場,這裏是被稱作悉尼“城市心臟”的步行街,是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澳大利亞聯邦銀行、麥覺理銀行和很多大公司總部所在地。悉尼郵政總局大樓和澳大利亞最大的電視媒體第七頻道的新聞演播室,甚至美領館也在附近,地下還有馬丁廣場地鐵站。選擇這個絕對的鬧市區和中心區劫持人質,自然可以收到最大的宣傳效果。加上劫持者在現場曾展示出一面黑底白字的阿拉伯文旗幟,並聯絡當地電台,要求提供伊斯蘭國旗幟,還要求與澳總理阿博特進行直接對話並由媒體直播。這些情況不能不使人很自然地將其與有組織的恐怖襲擊聯繫起來。

黑底白字的阿拉伯文旗幟
但從其他線索看,則未必是恐怖組織所為。例如,劫持者在週一上午9時過後進入咖啡館劫持人質。要知道週六週日的話,這家咖啡館的人流要多得多,即使在事發當天,就是提早一小時,咖啡館裏的客人也多了很多。所以劫持者選擇的時間並不理想,看不出有事先周密計劃的樣子。其次,劫持者是單獨行動,也不像是有組織有計劃的恐怖襲擊。因為單人行動,要想控制住十多名人質,還要同時聯絡新聞媒體,與警方周旋,肯定難以全面應付。
如果是有計劃的恐怖襲擊,至少會是2人,最理想的方案是4人小組,另外再有1、2人在咖啡館外觀察情況,隨時通報給館內的同夥。這樣的話就會對警方的營救行動帶來很大困難。最後,劫持者是帶了一面旗幟,根據旗幟上的文字判斷,是極端組織伊斯蘭解放黨的,而劫持者卻還要求外界提供伊斯蘭國旗幟。如果是有計劃的恐怖襲擊,怎麼可能會連自己的旗幟都沒有?不要説帶旗幟和有關宣傳品,極端組織肯定會利用這一事件大做文章,比如在第一時間通過網絡上傳有關的圖片,起到最震撼的宣傳效果,這也是極端組織常用的手法。而實際上直到事件平息,都沒有哪個恐怖組織來認領並進行宣傳。
綜合上述幾點,筆者認為這次事件顯然不是極端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恐怖襲擊,只是一個有極端主義思想傾向的人獨立行動。但是,這也反映出澳大利亞國內不僅有受到極端組織影響的人,而且他們具有行動力,如果恐怖組織與他們建立密切的聯繫,甚至會發動真正的恐怖襲擊,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這次事件可以説是給澳大利亞敲響了警鐘。
疑問之二:澳大利亞警方的行動是否成功?
從實際情況看,澳大利亞警方的專業程度是值得懷疑的。在媒體的有關報道中,始終沒看到“談判專家”出場。警匪片看多了,哪怕普通人也會在這種情況下“期盼”談判專家第一時間到場。影視片在這點上是正確的,與劫持者直接對話,是很有效的處置手段,而且劫持者也曾聯繫過新聞媒體,説明他有與人溝通的意願。談判方法處理得當,可以兵不血刃地和平解決事件。即便不能解決,也可以通過談判來了解劫持者的情況,舒緩劫持者的情緒,為保證人質安全和採取下一步營救行動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
然而整個劫持事件持續十多個小時,卻沒有看到談判專家的身影,難不成是媒體忽略了?談判肯定要設法確認人質安全,在此過程中,有機會獲得關於恐怖分子人數、武器、佈防的重要情報。但從警方連恐怖分子數量都搞不清來看,談判專家要麼真的沒有出現,要麼幾乎完全沒有起什麼作用。對於悉尼這樣的大城市,實在有些匪夷所思。
16日凌晨,澳大利亞警方終於採取強制行動。根據媒體報道,先是咖啡館內傳出巨大響聲,接着警察在發射至少3枚震爆彈後衝入咖啡館,隨後傳出一陣密集的槍聲。當地電視台的畫面顯示,多名全副武裝的警察衝入咖啡館,現場繼而接連出現閃光,並能聽見連續的槍聲。槍聲平息後,救護人員從咖啡館中用擔架抬出至少3人,另有一些人自行走出咖啡館,被警方帶離現場。最終結果是包括劫持者在內的3人死亡、4人受傷。就結果來看,警方的行動並不理想。對手只是單獨一名劫持者,而且已經持續對峙十多個小時,劫持者的體力精力肯定相當疲乏,在這樣的情況下,居然還導致了多名人質的死傷,可以説澳大利亞警方的反恐行動實在不怎麼專業。


澳大利亞警方突襲咖啡館
比較專業的解救行動應該是先確定咖啡館的環境,包括劫持者與人質的位置,以及傢俱、門、窗、承重牆和普通牆的情況,然後確定突擊計劃。對付單個劫持者最好的辦法是由狙擊手擊斃,在狙擊不能實施的情況下才組織強攻。強攻時通常是先投擲震爆彈(又叫震眩彈、震攝彈和盲襲彈),可以產生強光和巨大的爆炸,使人在5秒內又盲又聾,失去抵抗能力。然後強行突入,如果只有一名劫持者,可以從幾個方向,正門、後門、窗甚至是破牆而入,一舉制服劫持者。
澳大利亞警方倒也使用了震爆彈,但顯然在最後臨門一腳的突入中還不夠迅猛,導致劫持者有機會還擊,或者劫持者沒有還手,是警方人員的誤傷造成了人質傷亡。
從電視畫面裏看到,擔負突擊任務的警方人員使用的是美國柯爾特公司生產的M4卡賓槍。M4雖然口徑不大,只有5.56毫米,但使用的是步槍彈,所以叫卡賓槍而不是衝鋒槍,威力很大。在這樣的狹小室內,又有多名人質,從電視裏可以聽到連續槍聲,顯然是在進行連射。無論是武器選擇,還是射擊方式,都是有問題的。
雖然M4結構緊湊小巧,適合特種作戰,但畢竟是步槍彈,室內射擊打在牆上會出現沒有規則的跳彈,容易造成誤傷。M4的射擊精度本身就不高,再加上連續射擊,而不是點射,對射擊控制的精準都有影響。所以外界懷疑人質的傷亡,更可能是警方而不是劫持者造成的,並非全無道理。
世界上很多反恐特種部隊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德國的MP5衝鋒槍,射擊精度高,即使連續射擊後坐也小,使用的9毫米手槍彈威力適中又不容易產生跳彈,是理想的狹小室內作戰武器。

澳大利亞警方的M4卡賓槍

MP5衝鋒槍
可見,澳大利亞警方在這次人質事件中,應對策略、戰術運用、武器選擇等等諸多方面都還有待提高。客觀而論,作為菜鳥的首場亮相,表現談不上圓滿,最多隻是勉強及格。這顯然與澳大利亞警方缺少類似的反恐行動經驗有關,如果是以色列、美國、英國這樣經常與恐怖分子打交道的國家,相信營救行動結局會有所不同。
最後,筆者還想談談讀者頗為關心的話題:我們遇到類似事情怎麼自救?
這次人質事件中,在警方採取行動之前,就已經有多名人質自行逃脱,至少有2人是咖啡館工作人員。這説明逃脱的人肯定對咖啡館情況比較熟悉,才有機會在劫持者疏忽時乘機逃出。所以在有風險時,我們應該儘量少去陌生地方,即使一定要去,也要儘快瞭解樓梯、後門或者其他逃生通道,掌握緊急逃離的路線。
在遇到突發事件後,首先要保持冷靜,不要驚慌。然後不要採取過激言行,確保自身安全。最後在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抓住機會迅速離開危險區域。在面對警方強攻時,要設法尋找掩護,動作儘量要小要快,儘量避免被誤傷,同時利用手邊的物件保護住頭胸等要害部位,這樣就可以在流彈四飛的情況下,儘量把自身可能的傷害減少到最低。